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研究

发表时间:2021/7/2   来源:《比较教育研究》2021年6月   作者:买买提•阿克木
[导读] 市域治理现代现代化的好坏决定了社会是否能够和谐稳定,国家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治久安。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西部地区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够顺应国家发展趋势,促进社会治理的快速转型,对于经济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众所周知,目前西部地区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诸多社会问题突出、缺少专业化人才等种种难题,唯有利用法治的手段,建立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才能够保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顺利推

买买提•阿克木    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  843000
【摘要】市域治理现代现代化的好坏决定了社会是否能够和谐稳定,国家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治久安。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西部地区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够顺应国家发展趋势,促进社会治理的快速转型,对于经济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众所周知,目前西部地区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诸多社会问题突出、缺少专业化人才等种种难题,唯有利用法治的手段,建立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才能够保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顺利推进,由此可见,研究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具有建设性的现实意义,本文对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概念、市域治理现代化落实法治保障的重要意义、现状、面临的问题等提出了相关的探索和研究,提出了几点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好法治保障的几点建议,并提出了相应的总结。
【关键词】西部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
中图分类号:G6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1003-7667(2021)06-204-03

        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被提出的,市域治理现代化,顾名思义,其体现了国家在市域中进行治理,这是国家治理得的重要基础,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好坏决定了社会是否能够和谐稳定,国家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治久安。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可喜可贺,伴随着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提出,西部地区迎来了新一轮的机遇。但是毋庸置疑,机遇与挑战并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大工程,因此在探索的过程中也会面临重重困境,需要用法治进行保障引领。唯有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落实法治保障,才能够有效地巩固治理成果,为国家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概念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是在前几年由陈一新提出来的,其符合当时我国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我国社会治理的加速转型,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市域范围内进行落实的一种具体表现。
        笔者所认为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其实是一项能够推动市域整体发展的大工程,需要市域内的政府和老百姓共同努力,作为治理主体,在以城市区域为核心的市域范围内,综合利用信息、科技、法律等手段来维护市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以及经济发展秩序,预防一些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产生。目前对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尚不明确,这从侧面也反映了其中的困难重重。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治保障的重要意义
        此节从巩固治理成果、总结完善地方经验、化解治理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监督权力运行等四个方面说明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制保障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如下:
        (一)巩固治理成果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手段或者说治理方式都是依据政策文件,没有明确的立法来规范治理工作。政策文件相对于法律虽然有灵活性强、可变通等优势,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例如法律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明确治理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但是政策文件不能,同时政策文件也具有效率低、变化速度快等特征,这无法巩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治理成果。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强化法治保障,能够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相对来讲稳定性强,能够巩固治理成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氛围,以此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
        (二)总结完善地方经验
        为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顺利进行,提升治理水平,西部地区的某些地方制订了地方性的法规文件。不容置否,这些法规和政策文件存在缺少特色等大大小小的问题,但是对于市域内社会治理现代化地顺利推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目前也强调总结地方经验,这些优秀的经验需要法治系统来规范和完善。优秀的治理经验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将这些优秀的地方经验加以总结,根据地方的具体立法情况和治理情况,将经验上升到地方法规,甚至可以上升为法律。
        (三)化解治理过程中的矛盾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众多的主体,设及范围也很广,难免会在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只有强化法治保障,才能让人们有规矩可遵守,有目标可预期。目前西部地区一些地方的法规以及调节机制,在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矛盾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目前调节机制由于在人才、经费匮乏等困难的影响下,仍然需要进一步修正完善。唯有运用法律的武器,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用法治保障,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地问题,推动地区的发展。
        (四)监督权力运行
        法治建设强调的是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约束和监督权力的运行。如若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权力不能被制约,那一定会导致以权谋私、腐败的后果。由此可见,权力被制约、约束和监督十分重要,所以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构建法治保障体系,约束其中各环节的权力运行,使信息变得公开透明,避免发生滥用职权的行为,以此来提升治理的效率。
        三、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治保障存在的障碍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治理”区别于“管理”、“统治”等词,它具有双向的含义,相对于管理、统治来讲其灵活性更强,而且具有更深刻的含义,社会经过治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治理中,城市的治理是核心。城市相对于农村来讲经济发展速度更快,资源条件更好,而且治理体系也更加完善。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落实法制保障能够提升治理水平,推动治理工程顺利前进。目前法治已经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目前许多地方,尤其是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治保障存在着一系列障碍,急需探索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完善法治保障机制。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涵盖了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目前在开展治理时仅仅依赖于一些政策或者文件,国家并未建立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治理的很多方面现在仍然处于没有法规可依的局面。在西部地区,法律法规不完善同样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存在的问题之一。首先,政府在信用体系构建方面没有立法。众所周知,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虽说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探索,但是目前仅仅依靠相关的政策和文件来建设是根本不行的。其次在劳动关系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需要及时更新。近年来,国家对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进行了简单的调整和修改,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之前的法律早已跟不上社会前进的步伐,也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另外针对校园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系统具体,这也决定了目前校园领域的法律不能够发挥出其应该发挥出的作用。最后就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都比较差,此处指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妇女。
        西部地区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没有固定的治理模板进行参考,只能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在这个过程可能会出现是否滥用职权等问题,这都依赖于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二)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有待加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制保障进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有待加强。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用法治的思维和眼光看待问题,缺乏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只会单纯地套用固定法条,甚至因循守旧,不能用发展和进步的眼光看待问题,不会因地制宜,这导致问题无法解决。政府依法执政的力度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效果好坏,目前有一些部门依法执政的意识淡薄,不能够善用职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想落实法治保障必不可少的就是要提升人民的法律意识。但是目前西部地区的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据相关研究结果,发现,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教育普及率低等原因,很多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这造成了法治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生活只是单纯地停留在法律条款的阶段,没有将法律真正地融入到生活中去。人们只知道杀人、诈骗等一些刑事案件的界定,关于遵纪守法,也只是单纯地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就行,他们没有真正地了解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自身拥有的权力,也不知道自身的权益被损害了应当如何维护。更有甚者,部分人还保留着情大于法,有关系才能办事的陈旧观念。


在遇到问题时,只会花钱找关系或者层层上访,他们不明白信访制度背后的深刻含义。这些对于西部地区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非常大的阻碍作用。
        (三)缺少专业的社会治理人才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涉及的主体较多,需要齐头并进,共同发力,但是西部地区的部分干部思想比较落后,观念陈旧,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缺少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而且大多数参与社会治理的领导干部都不是法律从业者。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落实法治保障时缺少专业的人才,这也是目前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治保障的一个瓶颈。
        (四)存在诸多的社会问题
        目前西部地区除了上述问题之外还有许多突出的社会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早婚早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毒品盛行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早婚早育
        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着男女双方都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居住在一起并且育有子女的“早婚早育”的情况。事实上,法律上并不承认两人的关系,但是仍然存在这样的问题。早婚早育的男女双方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太过单纯等原因容易产生矛盾纠纷、沟通不畅等问题,这对于下一代有不良的影响,而且也会影响女方的读书和工作,由于早育,男女当事人双方的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内心比较脆弱,会严重影响人口素质。
        2、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一般都不够成熟,生活阅历也不够丰富,没有形成明确的是非观,容易冲动,缺乏法律知识,而且虚荣心、自尊心以及攀比心等都比较强,这导致了许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些父母因为经济问题外出务工,不能尽到父母应尽的责任,不能在孩子需要陪伴的时候守护在孩子身边,还有一些父母自身做了不良的示范,这都不利于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比较多,而且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一些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毒品盛行
        毒品不仅会让人上瘾,而且也会损害人体机能,严重的甚至能够威胁到生命健康。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新型毒品层出不穷,贩卖毒品的方式和手段也五花八门。目前,西部地区的毒品犯罪案件仍然居高不下,这给缉毒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与压力,同时阻碍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的进程,不利于治理水平上台阶。
        (五)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西部地区市域治理现代化方面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由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到位,导致社会治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不良现象得不到必要的监督和约束,进而引发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公正,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遭受损害,并进一步造成公共服务缺位。
        四、关于做好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西部地区市域现代化治理过程中落实法治保障中出现的困难,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做好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除了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之外,西部地区的各个地方政府可以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挥立法权,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法规。如果优秀的经验可供参考借鉴,那就可以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断变通,使经验具体化。如果没有可供参考的经验,可逐步探索,采用政府规章的形式,待到成熟之后再建立地方法规。
        (二)严格实施法律法规
        光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不足以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水平,只有严格实施法律法规才能将法律的优势在治理的过程中显现出来。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法治思维以及根据具体情况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执法人员要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将权力关在笼子内。其次要做到公平公正,注重司法环节。只有做好司法工作,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地做到公平公正,要建立监督机制和追责机制,守住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节机制
        前文也有提到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治保障的过程免不了发生矛盾和纠纷,因此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节机制。一要借鉴枫桥经验,将矛盾和纠纷扼杀在摇篮中,组建人民的调节员队伍,让枫桥经验在西部地区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公务法律服务力度。可以依靠互联网,搭建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让人们在家里就能够享受到法律服务,有属于自己的法律顾问。
        (四)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西部地区由于诸多因素导致人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要想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落实法治保障就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提升人们对于法律的认同感。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宣传、线下宣传等方式来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只有人们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并且将法律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这个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
        (五)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中的“人”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的是人民,要以人民幸福生活为宗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指的是以专业化人才为本,要想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落实法治保障,建立系统的法治机制,其实根本来讲应该要做好“人才”的工作。地方政府应当切实地了解到参与治理的专业化人才的需求与困难,可以通过开研讨会等方式来深度的进行交流与沟通,从而为专业化人才创造出更适合他们治理的空间,解决专业化人才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急人才之所急,想人才之所想,这样才能让专业化治理人才能够有精力有动力地提升自身的能力,更好地推动市域内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法治保障。
        五、总结
        综上所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其实是一项能够推动市域整体发展的大工程,其具有巩固治理成果、总结完善地方经验、化解治理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监督权力运行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目前法治已经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目前许多地方,尤其是西部地区的一些法规尚未落实,法治保障机制也不够完善,法条不明确、规则混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需要探索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完善法治保障机制。在落实法治保障的过程中,西部地区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领导干部缺少法治思维,人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监督机制不健全,缺少专业的治理人才以及有早婚早育、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盛行等诸多社会问题的困境,笔者认为,只有完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法律,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节机制,做好法治宣传以及以人为本等一系列措施,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保障,从而保证西部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顺利推进,提升西部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为国家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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