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助推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

发表时间:2021/7/1   来源:《文化研究》2021年8上   作者:唐威
[导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宝库内的瑰宝,具有极高的历史记忆价值,在时代的洗礼、历史的洪流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依然永葆活力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是中华儿女智慧的结晶,蕴含着中国传统思想精神,是中华儿女孜孜追求与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唐威  541000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宝库内的瑰宝,具有极高的历史记忆价值,在时代的洗礼、历史的洪流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依然永葆活力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是中华儿女智慧的结晶,蕴含着中国传统思想精神,是中华儿女孜孜追求与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为响应时代号召,切实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需持续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聚合力、提效力、激活力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性、时代性与创新性。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浩如烟海、博大精深、历史悠久、海纳百川,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朵奇葩。传统歌舞、传统民俗、传统手工艺等璀璨绚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青睐,社会掀起一股“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热潮。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的主导与支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公众的认可与自觉性。鉴于此,下文将从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多方并举、团结协作、广泛宣传五个层面阐释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助推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路径。
        一、古为今用,以传统文化应用性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辈留给后世的生活智慧、宇宙观念、自然思想、物我价值的综合体,是一种鲜活的、具有社会文化性质、历史记忆价值、无限生命活力的遗产。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单纯地记录与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是要重燃其生命力,使其在时代的洗礼下熠熠生辉。为此,需要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应用性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使其与时代共奋进、与社会同发展,乘着保护传统文化的东风深深扎根于民族土壤,成为人们可知、可感、可用的遗产形式[1]。鉴于此,应加强对传统文化应用性的研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发展及变迁,从中探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生活的契合点,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行业企业、市场、消费需求的对接赋予其附加价值,使其产生经济带动效益。如剪纸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璀璨明珠,其源于人们对自然的敬畏、对丰收的喜悦、对生活的感悟,开发剪纸与陶瓷工艺、剪纸与装饰装修等融合型产业集群可以为剪纸文化的传承开辟新渠道、打开新窗口。
        二、推陈出新,以传统文化创新性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源动力
        创新虽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驱动力,但推陈出新并非意味着对传统的完全颠覆,而是要遵循“三位一体”的保护传承原则。其一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状态,即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源地、生活风俗、民族情愫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具有整体性;其二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传承区域与人群。在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环境下,偏远及贫困地区依靠其民族文化特色走出一条脱贫攻坚道路,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其三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即不能触碰其文化与历史根基,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使其更加契合当代人的审美观念与精神诉求。



        三、多方并举,以传统文化继承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力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关键阻滞因素便是“后继无人”,一方面乐于、善于、勤于、勇于钻研传统歌舞、传统手工艺、传统绘画的人越来越少,主要原因在于其经济效益偏低;另一方面青年传承人缺乏工匠精神,而传统工艺、歌舞等的习得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为改善此种现状,需立足实际、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最关心、最担心的资质认证、收入回报、技能研习等问题,以多方并举的方式激发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主动性,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力量。首先,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其创办工作室、培育新传承人提供政策及资金支持。其次,进一步规范传承人传承活动的开展,明确传承人的义务、资金申请与发放流程、资金保管及使用方式等,营造风清正气、积极健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环境[2]。
        四、团结协作,以传统文化聚合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
        当前我国各地区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热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仍不可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小而散、广而偏的固有劣势,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身资源匮乏,在社会服务上力量薄弱,不利于其与市场、行业企业对接形成经济效益。为此,建议地方政府积极发挥主导、引领与监督作用,全面梳理本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制定好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召集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整体探讨会议,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守正中谋创新。同时,发挥团结协作的凝聚力、向心力,构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会及文化创意企业联盟,将面塑、插画、葫芦雕刻等尚未形成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结合为“共同体”,积极开展联合展览、集体商业展示等活动,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展出的项目、内容等,能够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组织的灵活性及社会适应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奠定坚实基础。
        五、广泛宣传,以传统文化生活性激发公众保护传承的自觉性
        公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主体,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认知程度、认同感、自信感等都会影响菲菲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效果。为此,需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围绕当代公众精神、文化、审美诉求及信息接收方式、习惯等构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矩阵。同时,可依托互联网+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平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康养业的纵深融合,真正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人们的生活,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形成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传效果。
        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传统文化的发展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但切忌触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与历史根基,在促进其与市场、生活、行业企业对接的过程中注重保护其文化内涵、传承区域及人群,通过聚合力、提效力、激活力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化、创新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修远,马知遥.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保护[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6):28-35.
[2]贾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思考——以达斡尔族传统音乐舞蹈为例[J]大观(论坛),2020(12):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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