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杰
南京市金陵小学 210046
摘要:英语作为一门语言类的学科,是信息传递和接收的重要途径,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及。小学阶段的教学活动作为英语教学的启蒙阶段,对学生终身学习英语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为了帮助学生从小爱上英语课程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师就要在教学活动中以故事为主题开展教学指导,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从而推动小学英语教学的持续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就从师生互动法、图片法、实物法、游戏法几个方面论述了故事主题下小学英语教学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小学英语;故事主题;教学创新
引言
由于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各方面能力发展的基础阶段,这也就决定了学生的思维模式还不够成熟。在小学英语教学活动中,教师借助英语小故事的方法来为学生讲授新课,传授新知识,能够更好地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为学生后续的学习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有效采用师生互动法
在小学时期的教学活动中,要求师生之间要尝试运用英语进行沟通交流,让学生的听说能力能够在长期的环境影响下得到提升,帮助学生强化学习英语课程的信心,为日后学生英语课程学习生涯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比如,教师要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就把握好日常用语的教学,让学生可以更深刻的感受英语作为一种交际口语的重要性。如,教师可以在第一节课的教学活动中用“: Good morning.I am Miss.Zhang.What’S your name?”这样的问候语打开教学的大门,调动学生的好奇心。这时候,学生就会对教师的表达有更浓厚的兴趣,进而带着疑惑集中注意力听讲。接下来,教师就要教会学生用“My name is…”这样的句式来完成师生之间的互动,引导学生尝试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名字。与此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英语中名字的特殊表达,更好地帮助学生明确在英语中是名在前,姓在后,这与中国人起名字的方式有着一定的区别,让学生在更加生动的小故事中深入地了解外国文化。这样一来,就能更加合理地打开英语教学的大门,让学生以正确的眼光看待英语课程的学习,以更积极乐观的心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有效采用图片法
故事主题下的小学英语教学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在图片得辅助下完成更加形象直观的学习。
教师要灵活运用教材中的插图以及简单的教学辅助工具帮助学生锻炼直观思维,在图片的启发下引导学生认识新单词,不断巩固学生的英语知识体系。[2]
比如,在小学英语课堂上,教师在组织学生完成主题学习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巧妙地借助图片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如,在带领学生学习“cat、dog、duck、pig、tiger、lion、elephant、monkey”等表示小动物单词的过程中,教师就要根据英语卡片让学生在直观的视觉刺激下对不同小动物的英语表达有强烈的学习欲望。当学生看着图片进行学习的过程中,就能有效降低英语学习的难度,化解学生的抵触情绪,让教学变得更加简单。而且,教师还可以根据教材插图以及英语卡片中的画面,用英语编写完整的小故事,在为学生讲故事的过程中帮助学生再次加深对新单词的记忆,也让学生尝试拼读英语新单词,掌握正确的书写方法。
三、有效采用实物教学法
故事主题的小学英语教学能够借助一些具体的实物和动作,创造出更具感染力的故事情景,更好地调动课堂教学氛围,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互动条件,有效增强学生学好英语课程的信心。
比如,为了帮助学生理解一些抽象的英语单词,教师就可以借助学生身边最为熟悉的事物进行更科学准确地比拟,强化学生的理性认知。如在教学生学习“big”和 “small”这两个新单词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要求班级内最瘦和相对比较胖的同学站在一起进行对比,在更直观的对比中让学生能够准确理解这两个单词的含义。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亲自动手操作,把大的文具盒和小的文具盒进行对比,并教会学生能够借助“The pencil is in the desk”准确描述物品的方位,更好地在这其中锻炼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帮助学生有效拓展英语知识面,增加知识量,让教学课堂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结束语
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故事主题教学法也成为了教育发展的一种新产物,在小学阶段英语课程的教学活动中,被广泛运用已是大势所趋。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故事主题教学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好地符合了小学阶段学生学习能力模仿能力强的特点,帮助学生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学习英语,并将在课堂上学习到的英语知识广泛地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有效推动学生英语素养的综合提升,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琴.浅析以故事为主题的小学英语教育[J].学周刊,2015(30):26-26.
[2] 何小雪.以故事为主题的小学英语教学方法的应用[J].海外英语,2016,8(4).
[3] 王彩侠.以故事为主题的小学英语教学理念初探[J].中华少年,201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