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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党章》中明确把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摆在首要的突出位置,这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和首要职责,也是党中央在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进入深水期、矛盾期、徘徊期所作出的重大举措,如何能够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如果能够在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营造良好廉洁的国有企业外在形象,这些问题都促使当前国有企业总结多年来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并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确保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职能发挥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企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日趋显现。因此,研究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概述
在国有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党组织中的具体体现,其端正党风的一系列活动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紧密结合,旨在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加快企业改革的步伐,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在国有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包括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思想认识的提升、对国有企业防腐倡廉体制机制的建设、对国有企业业务工作风险防控的制约以及开展相关惩戒、警示、案例教育等。同时,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主要内容是对工程招投标、选人用人、公车公款使用等等。监督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开、惩办案件力度的加大等方式进行。
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及腐败问题分析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力度不够,责任主体并未明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照党中央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对专职党务人员占到职工数比例的要求,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专职党务人员难以满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有时难免会对党风廉政工作产生应付的思想。
二是廉政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不完善,缺乏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有效办法。一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党支部的日常学习缺乏创新与联系实际,各项活动往往停留在“表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另-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的考核缺乏有效融入,导致基层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投入度上远低于业务工作。
三是“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依然存在。目前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书记大部分都由同级行政负责人担任,这有利于“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在企业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同步推进、全面实施。但不利之处在于容易重业务轻党建。主要表现为党员教育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难以坚持,一些工作计划制定不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企业党内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贯彻。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政策的不断加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越来越受到国有企业的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都能够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党内制度建设,制定覆盖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等多方面的制度准则和条例,完善了各项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依然存在着凭经验办事、按“老规矩”办事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1、从企业的性质来看,由于企业的性质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差异性,作为企业更多的落脚点是企业的营收和利润,从企业创收角度来说,工程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行政岗位人员,由此造成了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
2、从企业准求的目标来看,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第一要务,在日常学习过程中,没有特别重视与实际经营活动的联系,纯理论学习往往会脱离实际,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党凤廉政建设工作与经营生产的考核脱节。
3、从高层领导者角度来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往往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工作上,党员专题学习研讨会、反腐倡廉学习等流于形式,并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管理相结合,在思想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
三、对策建议
对于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笔者认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多管齐下,齐头并进。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和完善各级党组织负总责,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用好“四种形态”,不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国有企业各业务部门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识,强化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并进行检查或抽查,同时,坚持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监督。
(三)加强纪委自身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要严格按照“三转”的要求,转变职能,聚焦主业,确保其工作重心转移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要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治病救人,建立健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早预警、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把监督的重点从平常的业务工作检查转变到对国有企业业务工作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要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结束语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许多案例都说明,领导干部犯错误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可以使我们的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还有一段需要推进的过程,这需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支持和企业自身努力的情况下,加大法制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监督和反腐败意识,使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能在一个良好的法制大环境下顺畅进行,最终实现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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