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淳
湖北省武汉市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省武汉市 430299
摘要:《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写明:“高职高专教育培养的是技术、生产、管理、服务等领域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英语课程不仅应打好语言基础,更要注重培养实际使用语言的技能,特别是使用英语处理日常和涉外业务活动的能力。”因此我们作为高职的英语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时候,应该注意对学生实际使用英语能力的培养。本文作者立足于自身的教学实践感悟,以“当前高职英语教学现状”和“改善当前高职英语教学现状的途径”两个方面入手,进行了研究与探索。
关键词:高职英语;教学;实践
现阶段,对于高职学生开展教学的最大困难在于学生对英语缺乏信心缺乏兴趣,学生的英语基础较差,并且往往对英语这一学科有着强烈的抵触心理,在他们之间“英语无用论’十分盛行,那么,作为教师应该如何改善这种情况,从而使得学生热爱英语,有信心说好英语,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呢? 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当前高职英语教学现状
当前的高职英语教学现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学生学习不积极,无论教师在课堂上如何进行讲解,学生在课上总是在做小动作,不听讲,反复强调几遍也没用,这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学生对英语学习缺乏兴趣,不重视英语的学习,而且高职的学生本身的英语基础较差,基础好的学生寥寥无几,几个班里都找不出一个,又因为以前学习英语的经验而对英语有抵触心理,不仅认为英语学习没用,而且甚至讨厌英语。
教师再进行教育教学的工作中,首先应该让学生重视英语科目的学习,让他们感受到英语学习的趣味和重要性,明白以后的社会不会英语和计算机也叫做文盲,“地球村”的趋势不可逆转,而英语又是使用地区最多的语言,因此与外国人交流时常用英语,可见英语学习的重要性。其次,教师应该努力让课堂变得有趣起来,采用游戏的形式或者其他新奇的形式,使学生感受到英语的魅力,让他们对英语变得感兴趣起来,最起码不再抵触英语的学习。
二、改善当前高职英语教学现状的途径
(一)小组合作,互帮互学
英语本身就是一种用来交流的语言,教师如果在课堂上只教一些单词和语法,而不讲如何实践,就无法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小组合作的形式可以将学生们团结起来,有利于学生对于英语学习的应用,有利于学生相互之间进行英语学习的交流。
教师在课堂中应该留有相互交流的时间,让学生大胆的用英文聊天,给学生布置交流的任务时,应该注意要细致,最好小组的每个成员都布置相应的任务,比如了解某个学生最喜欢的偶像、最喜欢的家庭成员等,如此就可以引起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动力。
例如在UNIT 1 Sports and Health这一节内容学习的时候,笔者就让学生们进行小组讨论,每个人都说说自己最喜欢的运动是什么,并且讨论结束之后,每个小组都找一个代表讲所有成员喜爱的运动说出来,并且每次的代表不能重复。学生们都积极的参与了发言,尽管他们的发音还不太标准,但是敢于张嘴说英语就是胜利的第一步。利用小组合作的形式,给予了学生练习英语发音和英语口语的能力,让那些本来想学但是周围人都不学,怕不合群的学生有机会学习。
(二)寓教于乐,在快乐中学习
高职的课堂氛围总是死气沉沉的,学生在课堂上偷偷玩手机或者偷偷睡觉都是司空见惯的,教师除了鞭策学生学习之外更应该改变自己的课堂,教师应该主动给课堂注入活力,使学生们在英语课堂上活跃起来。英语本身并不是十分乏味的学科,教师在课上死板的教学才给学生造成英语枯燥乏味的印象,教师应该勇于对自己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思想进行改革,采用更加新奇的形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改善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例如在进行单词学习的时候,笔者都会在他们进行单词的背诵之后进行英文版“你比划我猜”的游戏,在黑板上写上英语单词,一个学生面对黑板一个学生背对黑板,一个学生比划一个学生猜,也可以用英文来描述这个单词,比如“This is a word”“This phrase is made up of two words”等等,这个游戏十分有趣,但是只有对单词熟练的才能参加,学生们为了参加游戏都努力的记单词,起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激发了学生学习英语、使用英语、练习英语的兴趣。
三、总结
总而言之,高职英语的英语老师勇于改革自己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十分重要,不能死板教学,让课堂枯燥乏味,学生昏昏欲睡,而应该通过小组合作、互帮互学和寓教于乐的形式,往课堂中注入生机与活力,努力利用各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改善学生对于英语学习的态度,进而改善学生的英语成绩,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印海霞.高职英语教学的有效模式——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J].校园英语,2015,000(007):P.83-83.
[2]甘萍,洪旺元.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职教论坛,2017,000(011):P.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