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班级管理在班主任工作的日常开展过程中占据了班级工作的关键地位。因此,其实践成效的优劣关系着对于学生的活动组织能力,自我认知水平,以及规划管理思维等方面培育水平的高低。基于此,本文立足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开展实况,依据科学理论针对其所在班级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并具体探讨了特殊教育学校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所应当采取的改进举措,以期能够通过班主任所承担班级管理责任的充分发挥,达成推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目的,从而为相关教学工作者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班级管理;工作实践;特殊教育
伴随着新的课程改革在我国教育领域内实践进展的持续推动,基层教学工作所采取的开展形式将逐步完成由点及面的转变,从而实现对于我国教育行业潜力的充分行发掘。聚焦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实际,正确健康且切实有效的班级管理,有助于推动学生身心健康实现良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成绩和技能水平完成高水平的具备。作为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开展关键内容,班级管理也需要紧随当下教育理念的转变与教学模式的改革而实现工作方法的更新。因此,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开展过程中,针对其班级管理工作内容的开展重点和实践举措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深入性的探讨,从而奠定特殊教育工作教学实践难点突破基础,为特殊教育工作开展水平增强提供保障就显得尤为必要。
1. 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管理工作开展困境
特殊教育学校本身所具备的独特性教学特点,决定了班主任在开展班级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切实关注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心理及生理问题。学生先天或后天所具备的生理层面缺陷以及其所导致的心理层面问题会不可避免地对于学生造成思想上的消极影响,甚至会由于成长环境等负面因素的推动促使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自卑心理。因此教师在开展班级管理工作的实际阶段,如果不能够针对班级管理工作力度进行准确把握与运用,就会极易促使学生心理受到二次伤害,这也是在特殊教育领域内班主任完成班级管理工作开展应当首要解决的问题。
与此同时,相当部分特殊教育班主任在班级管理的工作开展实际过程中,存在着缺乏与其他教师的沟通与交流的教学缺陷,其所自主完成的班级教育管理体系设计大都以自身教学经验为基础,导致无法与时俱进实现对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需求的满足,而师生之间沟通交流的短缺也促成了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相互脱节情况的产生,最终使教学管理工作处于事倍功半的效果,呈现出南辕北辙的现象。
2. 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改进举措
2.1 注重学生心理健康,创设融洽班级氛围
要想解决我国当下特殊教育阶段院校内部班级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开展缺陷,首先就应当提升教师对于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关注程度,通过融洽班级教学氛围的良好营造,完成对于班级管理工作开展基础的奠定。班主任在接手班级后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初期,可以首先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自我介绍,然后再组织学生群体进行自我介绍,通过对自身优点与特长的阐述,推动学生在同学之间以及师生之间自信心的建立,从而有力推动师生与生生之间陌生关系的消融,实现熟悉程度的迅速提升;其次,教师能够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穿插对于学生的心理性教育,如当学生犯错时,教师能够首先询问犯错原因,在针对学生行为进行具体性分析后在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实现对于学生心理健康的悉心维护;最后,教师可以依据学生适当的学习诉求,引导学生恰当提出班级管理工作建议,在融洽的班级交流氛围中推动班级管理工作开展成效的良好达成。
2.2 树立学生自信思维,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完成对于学生思维层面自信心的树立,实现师生之间和谐融洽关系的构建,也是班主任有效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所必要具备的条件。班主任在开展班级管理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掘所具有如舞蹈、体育、绘画等特长优势的同学,推选其代表班级参与学校活动,从而充分给予学生展现自我的机会,实现学生自信心的树立;班主任在日常班级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与学生共同商讨班级管理办法,完成对于师生沟通交流渠道的有效构建,打破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与学生的具体学习需求相脱节的困境,最终实现民主班级管理氛围与融洽师生沟通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除此之外,发挥学生自理能力,建设班级骨干组织也能够有效激发特殊教育学校内部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觉醒,并保障班级管理工作实现有序开展也是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管理工作开展成效的重要举措之一。
由此可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管理工作层次提升,对于保障我国教育领域开展水平实现全面性的进步具有的重要意义。在此目标背景下,特殊教育学校的班主任要想实现对于日常工作开展成效的有力突破,就必须运用注重学生心理健康,创设融洽班级氛围;树立学生自信思维,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发挥学生自理能力,建设班级骨干组织等三方面有效手段,保障班级管理工作的高效贯彻与有序开展,从而发挥对于国内教学环境整合优化经验积累的重要效用。
参考文献:
[1]王玥. 基于教育对象特点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管理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8.
[2]武亚兵.浅议特教学校班级管理的策略[J].学周刊,2017(10):19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