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胜 周世熙
(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自贡643000)
摘要: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疾病的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公众意识从“患病求医”向“健康管理”的理念逐渐转变,注意力越来越放在了对自身健康状况的提前判断上,如何将“医”和“防”深度融合,将健康风险治理充分前置,不断促进群众的健康水平,对我国卫生健康(医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现实中,“医防融合”的推进总是受到来自各方的挑战而举步维艰。尤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医防融合”主要的参与者与管理者,在其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怎样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用,推动“医防融合”发展,既有其现实意义,也有其理论价值。鉴于此,本文立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制度视角出发,探析“医防融合”问题解决之道。
关键词:制度视角;医防融合;疾控中心
Inquiremento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of Medical and Prevention" under the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erspective
Gong Sheng,Zhou Shixi( Zigong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Zigong, Sichuan 643000,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have been continuously improved, and awareness of disease prevention has been continuously enhanced. The public's awareness has gradually changed from the concept of "seeking medical treatment for illness" to the concept of "health management". In terms of advance judgment, how to deeply integrate "medicine" and "prevention", fully advance the management of health risks, and continuously promote the health of the masse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re form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health (medical / medicine) system. In reality, the advancement of "Integration ofMedical andPrevention"is always difficult due to challenges from various parties. In particular, the CDC, as the main participants and manager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it. How to play the role of the CDC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of Medical and Prevention" has both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theoretical value. In view of this,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CDC,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ystem, to explore th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medical and defense integration".
Keywords: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 Integration of Medical and Prevention;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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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医”,主要指临床工作,所谓“防”,主要指公共卫生。“医防融合”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既是传染病防控的关键点[1],也是慢病防控的新模式[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的新要求。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讲话中强调“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常备不懈,将预防关口前移,避免小病酿成大疫”[4]。“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医防融合作为医疗卫生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解决的好还也直接关系到我国卫生健康体制(医疗/医药卫生)改革的进程,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本文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自贡市“医防融合”制度瓶颈开展了现状调研。通过查阅、走访调查搜集有关自贡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科设置情况、疾控机构依托医疗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对现有的数据、文献、案例等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找出存在的问题,为提出有效的化解对策提供基础的数据参考。
1现状调查情况
1.1医疗机构疾病预防科设置情况
2016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疾病预防科(预防保健科)的通知》(川卫发〔2016〕72号)明确要求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或明确疾病预防科(预防保健科)(以下简称“防保科”),并提出了科室工作职能和工作要求。
通过对全市市级和富顺、荣县县级共12家医疗机构开展调查,10家设置有防保科,2家未设置。10家中仅2家单独设置:荣县A医院设置为疾控科,配备2人,富顺县A医院设置为预防保健科,配备4人;其他8家医院为合署办公,配备兼职1-8人不等,最多为市D医院8人,最低为富顺B医院1人。
1.2疾控机构依托医疗机构开展工作情况
以市疾控中心依托医疗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统计,市疾控中心有9个科室监测工作涵盖的项目需依托医疗机构完成,涉及项目多达29个。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各类普通单病种、艾滋结核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食源性疾病、职业病、肿瘤、心血管及慢性病等多种类监测,监测内容涉及面广。监测方式包括病例症状数据报告、标本采集送检、病例资料及个案报告网络直报。监测工作开展频率包括每天、每周、每季度、每年等多时段,其中每天和每周需开展监测的项目占总项目数62.06%。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医防融合制度不完善
目前从国家层面未将医防融合工作进行统一的顶层设计,从而造成不同地方各自开展相关医防融合探索,缺乏整体一盘棋操作标准,略显杂乱无章;同时,未将医防融合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明确如何开展有效实践,从制度上有缺失,未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进行有效约束,导致医防融合存在明显裂痕。近年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在大力推进医防融合工作,但推进方式多以单项工作医防融合为主。2016年四川省《关于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疾病预防科(预防保健科)的通知》,虽明确了相应工作职能和工作要求,但从我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科设置的情况上能看出其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也体现出制度的约束力不够。
2.1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设置力量薄弱
目前仍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未设置或明确防保科,绝大多数医疗机构采取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形式予以明确;在日常工作中,仅疾控机构在医院内开展的监测项目就多达29项,妇幼、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仍有工作任务需医院完成,因此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量巨大。在此情况下却呈现出绝大多数医院负责公共卫生的科室人员配置数量较少,承担医院公共卫生职责外的兼职工作较多的巨大反差,制约医院公共卫生工作开展。
2.2疾病监测工作医防融合结合度不够
由疾控机构牵头开展的疾病监测,是我国疾病监测系统的基础。目前疾控机构开展监测工作主要流程为:从接诊医生到医院疾病预防科,再报送到疾控中心。监测病例一是来自于医院临床医生报告,如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二是从病例诊断中筛查发现,如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同时,疾控机构监测工作要求也是通过疾病预防科人员转传达至临床医生。在疾病监测中,医院的疾病预防科是连接医生与疾控的桥梁和纽带。疾病监测工作运转的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疾病预防科。由于疾病监测项目较多、医院疾病预防科人员少兼职多的现状,决定了疾病监测工作很难高质量推进。因医防融合的结合度不够而导致疾病监测不能规范运行,从而削弱疾病监测系统的敏感性。
无论是卫生健康工作的发展,还是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医”和“防”都是不能分离的。要实现两者的衔接。如何衔接?从制度层面上看,加强医防融合相关立法,推进疾控机构向医疗机构派驻人员机制出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评价机制,有其必要。
3工作建议
3.1加强医防融合相关立法
建议将医防融合工作从国家层面完成立法,加强对医防融合参与各方的约束力。同时从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相融合的全面型人才队伍培养[5]、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建设[6]、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缩小差距的待遇保障、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全方位有效配合的高效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促进各类医防融合实践操作政策的出台。
3.2推进疾控机构向医疗机构派驻人员机制出台
建议建立疾控机构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派驻人员机制,派驻人员与医院公共卫生人员共同开展工作,将预防关口前移,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指导和服务关系[7,8]。通过疾控人员驻点开展工作,及时向医院传达最新公共卫生政策与工作要求、协助医院加强对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公共卫生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相互沟通,起到平时有效沟通、相互协同提升工作完成质量,战时高效、快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用。最终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
3.3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评价机制
考核方式融合,强化“医防融合”过程管控,量化考核结果[9]。建立医防融合工作考核机制,考核体系指标包括医防合作双方团队人员组建、双方工作指标完成(包括:相关单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完成及时性、准确性,完成操作规范性)、信息数据交换、双方协同性与规范性、单位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社会效益获得情况等。将考核结果与医防双方绩效直接挂钩,确保“医防结合”双方工作积极性和机制运转的可持续性。
4结语
“医防融合”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方方面面,是一种社会问题。尽管“医防融合”体现出了既保护人民群众生体健康,又提高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水平这样两者兼顾的局面,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美好的愿望不可能一夜就能实现,“医防融合”的实现,还需要在政府和卫生管理部门精心呵护、社会各界长期努力以及医疗卫生制度不断完善中慢慢化解。就疾控中心而言,把握公共卫生服务中呈现出的新特点,认真履行职责,长此以往,一定能够助力“医防融合”走上和谐发展的轨道。除此之外,还需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人们群众双方长期的磨合,全社会共同构建一个新型的卫生健康文化环境。“医防融合”的构建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进步,尽管会遇到各种挫折与困难,但在政府、医疗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互相协作下,一定能够推进“医防融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第一作者:龚胜(1984-),男,四川省自贡市,医师,本科,疾病预防控制,
通讯作者:周世熙,主任医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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