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苍溪县生态公益林经理对策

发表时间:2021/7/28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9月上   作者:何丽娟
[导读] 本文通过对苍溪县生态公益林现状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找出关键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苍溪县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保障苍溪生态安全,为苍溪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努力。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何丽娟  四川 苍溪 628400

摘要:本文通过对苍溪县生态公益林现状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找出关键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苍溪县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保障苍溪生态安全,为苍溪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努力。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经理;对策
        苍溪县位于四川盆地北缘,大巴山南麓,长江上游嘉陵江中段,面积233361.89公顷;县域整体属于低山为主的低中山深丘窄谷长梁地貌;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区内平均气温16.9℃。全年无霜期平均为293天,年平均总日照数1560.5h,平均降雨量1030.7mm左右。全县林地面积154万亩,活立木总蓄积93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9.95%,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75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8.7%,做好苍溪县生态公益林经理工作,对建设生态文明苍溪和建设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1 生态公益林现状
        生态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苍溪县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75万亩,蓄积422万立方米,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2万亩,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96%,进一步探索创新生态公益林经理机制,充分释放生态公益林生态、社会功能,建立起与其功能目的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苍溪县林业局与各乡镇、各单位签订了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40份,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林权所有人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14.19万份,明确了县、乡镇政府组织责任主体,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主体,林权所有人实施责任主体,落实了工作责任和管护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程序、标准、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有效保证了工程“阳光”推进,群众参与度高。
        2 生态公益林经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森林生态效益是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的主要目的,生态效益是一种典型的公共资源,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经营者一般无法进行直接控制,导致少数经营者付出劳动而劳动成果被全社会成员无偿享有,投入与收益不成比例。同时,法律政策及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同程度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1 公益地位不彰显
        从法律上看,虽然我国法律政策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但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没有出台具体的下位法或地方法规进行规定,仅仅依靠公益林界定合同,约束力有限。从机构队伍上看,没有将林业基层干部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形同“草台班子唱戏”,公益林管理过程中常常遭遇力有不逮的尴尬。
        2.2 生态补偿标准低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经营林业积极性提高,发展商品林的态势很好,农民经营商品林获得的收入比以前大幅度增加。相比之下,经营生态公益林得到的补偿基金远低于木材的经济利用价值。国家公益林补偿发放到农民手中只有14.75元/亩·年。与林农的付出、期望相距甚远,象征意义远大于群众应得利益。



        2.3 林分质量差
        生态公益林存在森林结构不尽合理、林分质量不高等问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影响着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树种单一,以柏木、马尾松纯林为主、混交林少,林分稳定性低、抗逆性弱,存在蜀柏毒蛾、松材线虫病的威胁;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植物色彩单调,景观效果差,生态服务功能低。
        2.4 林区基础设施差
        苍溪县原属国家级贫困县,县域内重点林区地处边远山区,区位优势差,自然环境恶劣,交通闭塞,基础设施落后,若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或森林病虫害,难以及时组织扑救和防治,极易造成生态公益林资源大量灭失,影响生态安全。
        3对策建议
        3.1 加快完善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相配套的制度
        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以规范公益林管理:首先,理顺公益林产权、明晰公益林经营主体及受益对象,在公益林区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其次是量化公益林生态效益,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核算评估体系。三是建立完善的公益林生态效益交换的法律法规,规范森林生态效益交换行为。四是公益林经营权保障制度、救济制度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等。
        3.2 理顺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行政责任体系。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纳入各级人民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行政责任。二是将基层林业站人员纳入参公管理。基层林业站肩负着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承担着宣传站、管理站、执法站、推广站、服务站的角色。三是配备专兼职公益林护林员。统筹安排管护资金,对国有林场和集中连片的集体公益林配备专职护林员,对地点分散、面积较小公益林的管护,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兼职护林员。
        3.3 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要从根本上解决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不足与农民需要足额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之间的矛盾,必须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拓宽生态公益林补偿费的筹资渠道。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生态公益林的主导作用是其生态功能,受益的是全社会,而社会利益的代表是各级人民政府,理应由财政支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费用。二是开展碳汇交易。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三是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补偿、分级利用。提高限制采伐区位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放宽一般保护区域生态公益林采伐限制,实现增量增收。
        3.4 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林区面积广、人口稀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加大财政投入。一是着力抓好国有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继续协调好、解决好将天保工程区林业职工和林区居民社会保障问题。二是加快林区公路建设,重点改善林区内部道路的通畅性和外部联系的通达性;三是加强森林防火设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林业管护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森林保护和管护水平。
        4 讨论
        生态公益林经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是苍溪重大林业生态工程,也是重要的林业民生工程,对建设生态苍溪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完善生态公益林配套政策和制度、理顺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体系、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速生态公益林的提质增效,使生态公益林产生更大的生态、社会效益,保障苍溪生态安全,为苍溪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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