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疑似急性有机溶剂中毒事故的调查

发表时间:2021/4/2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0年12月12期   作者:潘莹宇 张千 纪琴
[导读] 2020年6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某机电有限公司发生一例疑似急性有机溶剂中毒事件,一名工人出现晕厥并继发神经系统症状。
潘莹宇[ 作者简介:潘莹宇(1978.6—),女,硕士,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公共卫生
作者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南京  211100]   张千  纪琴
( 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南京211100 )
摘要:2020年6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某机电有限公司发生一例疑似急性有机溶剂中毒事件,一名工人出现晕厥并继发神经系统症状。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关键词:有机溶剂;急性中毒;事故调查
Abstract: On June 30, 2020, a suspected acute organic solvent poisoning incident occurred in a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company in Jiangning District, Nanjing. A worker suffered from syncope and secondary neurological symptoms. The staff of Jiangning District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onducted an investigation on the scene of the accident.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s are now analyzed as follows.
Keywords: organic solvent; acute poisoning; accident investigation
1中毒事故发生经过
患者吴某已进厂工作2年多,一直在整装车间工作,据吴某回忆2020年6月29日上午,工厂内一大型设备冷冻液泄露,当日早上从8:40开始,吴某和当班班长杨某用“香蕉水”清洗整装车间地面上的油污,面积大约有20m2,清洗时将“香蕉水”倒于油污上,待油污溶解后用抹布擦干,后丢入室内敞开式垃圾桶中,共用去抹布十余块,整个清洗过程中仅佩戴薄层纱布口罩及普通棉手套,清洗结束后仅用清水清洁双手。整个过程持续了约2小时,用去大半桶(约10斤)“香蕉水”。经调查清洗过程中,该工人就感觉气味难闻,有头晕、胸闷症状,中午因感觉恶心无食欲未进食午餐,下午因身体不适决定请假回家休息,下班前喝了一点可乐,尚未出厂就晕倒在车间办公室里,厂区负责人随即拨打120送至江宁医院,该工人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出现神经精神系统症状,结合职业病史,于当晚22时左右转诊至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当时与吴某一起清洗的班长杨某(约擦洗20分钟),未出现异常不适反应。中毒患者每年在公司组织的职业卫生在岗体检未发现明显异常,29日下午入院时呈昏迷状态,脑CT检查未发现异常,经抢救清醒后病人有烦躁的等精神症状,转入市职业病防治院。入院时神志不清、言语表达能力差、烦躁、血压偏低(86/59mmhg),经院方专家会诊,初步诊断为职业性有毒气体吸入反应、急性呼吸道感染。经排毒、对症、支持、抗感染治疗后症状明显好转。6月20日疾控工作人员对其调查时一般状况尚可,神志清醒,语言表达较差,仍有头晕、胸闷症状,除肌酐90.9IU/L(正常值为18-88),肌酸激酶240IU/L(正常值25-175)异常外,其余检查结果均在正常值范围内。后期7月5日再次电话随访调查主诉病情明显好转,但仍感觉“头重”神志清醒,能正常语言表达,并回忆工作时的情况,但对晕倒后发生的事情无记忆。
2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
2.1 基本情况  该公司地处江宁辖区某街道内,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生产组装中央空调设备,现有职工300人左右,生产工艺流程中存在噪声危害(近年未开展职业卫生有害因素评价),偶有设备冷冻液、机油滴漏在车间地面事件发生,该公司工人会常规使用“香蕉水(由上海日本第一工业制药株式会社生产)”清洁。本次滴漏事件量较大,“香蕉水”用量是最多的一次。
2.2职业卫生学调查
     江宁区疾控中心进入公司现场调查发现,事发地点整装车间空间较大,约250-300m2,高约6-7m,自然通风。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油污清洗工作,6月底正值黄梅阴雨天,夏季气温较高,湿度较大,发生事故车间已暂时禁止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内已全部开窗通风,但车间空气中仍残留有较浓的有机溶剂类刺激性气体气味。调查人员现场采集空气样,经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出车间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的最高浓度分别为0.10、7.53、1.95mg/m3,均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1](注:采样时间距离清洗事故发生时间超过24h)。

2.3“香蕉水”资料
     该公司未能向疾控中心提供“香蕉水”的化学品说明书,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香蕉水系混合有机溶剂,主要成分为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丁醇、丙酮等,其高浓度吸入可导致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障碍、眼睛和呼吸系统刺激症状,轻者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失眠、乏力、眼睛咽喉刺激症状,重者出现麻痹、精神症状和意识障碍,同时伴有肝肾和心肌损害。
2.4事故分析
     根据事发经过、毒物资料、现场检测结果和病人临床表现等相关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可判定这是一起因防护措施不当,而吸入过量混合型有机溶剂引起的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反应[2-3],吸收途径为呼吸道、皮肤。造成事故发生原因:
1、“香蕉水”用量过大,正值夏季梅雨天气,空气湿度较大,车间空气中有机物挥发浓度较高,该工人事故发生时作业姿势为蹲式,接触量大。
2、清洗作业时车间内未采取有效通风排毒措施,导致现场有害气体未能及时稀释排出而瞬时浓度过高。
3、现场工人在进行清洗作业时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害物质能很轻易通过呼吸道及皮肤大量吸收[4-5]。
3讨论
      本次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偶然事件,反应了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疾控中心现场调查人员向企业建议如下:(1)公司需密切配合医疗机构对相关车间员工开展职业性体检,针对本次中毒的员工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治疗,密切关注患者的肝肾功能和心肌酶谱等指标,若病情发生变化,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2)今后生产车间尽量避免使用“香蕉水”,尽快向区疾控中心提供香蕉水化学品说明书,使用无毒或毒性较低的“香蕉水”替代品;(3)进一步加强车间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尽可能杜绝化学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再发生此类清洗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局部通风措施,降低车间内有害气体浓度;(4)公司应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车间工人学习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的健康意识,科学规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要佩戴防毒口罩及防毒手套进行清洗操作;(5)公司应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车间设备有关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按要求进行职业卫生有害因素评价,编制企业意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出现疑似职业中毒事件时及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部门[6]。
参考文献:
[1]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2]GBZ73-2009.职业性急性化学性中毒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S].
[3]一起有机溶剂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J]. 罗柏友,林嫣.  职业与健康. 2006(05) .
[4]一起国际货轮船舱内急性中毒事故调查[J]. 杨继红,陆春花.  现代预防医学. 2010(08) .
[5]一起砷化氢急性中毒事故调查[J]. 方小衡.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 1993(06) .
[6]7起职业性急性中毒事故分析[J]. 王天翔,霍锋源,赵安生.  中国职业医学. 2009(05) .
 
作者简介:潘莹宇(1978.6—),女,硕士,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公共卫生。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