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集中药品采购的研究

发表时间:2021/4/2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0年12月12期   作者:张海巍
[导读] 本文主要以医疗机构集中药品采购的研究为重点进行阐述,以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为主要依据,从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不足、药品带量采购的举措两方面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药品带量采购回归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张海巍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医院;江苏淮安223400)
摘要:本文主要以医疗机构集中药品采购的研究为重点进行阐述,以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为主要依据,从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不足、药品带量采购的举措两方面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药品带量采购回归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关键词:医疗机构 集中药品 药品采购
引言:近年以来,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模式一直在推行中,并已全面推广,但这种工作模式一直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政府和学术界认为这种模式是正确的,然而医学界认为这个政策有腐败现象和不足;病人和媒体也认为药价有虚假现象,这些问题仍是关注的焦点。
1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不足
1.1政府权责存在不足
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是市场决定药品价格,如果可以通过把药物价格降低的方式,就可以为患者分担烦恼,让政府部门参与进来,政府官员的存在是有权利和责任交叉的,在一定层面上是在市场中干预了药物价格。除此之外,如果有政府人员参与了药物价格的市场就会有寻租事情发生,时间一长就会有贪污腐败现象。在招标中各个企业为了利益想方设法去抢夺标书,容易引起公关效应,参与的公关对象通常是领导人员和与医疗有关的政府公关人物,这样腐败事情也会发生,药品市场也陷入不公平的局面。
1.2药品的质量和供应有问题
目前,在药物市场上因带量采购模式的存在,导致药品价格降低,中标变得容易。而药品企业只有压低价格才可以占有最大份额的市场经济,甚至可以在低于成本的情况下夺取标书,这样的结果就是为药品企业谋取最大利益。随之可能伴随着药品质量和供应出现供不应求和质量不达标一系列问题,客观上造成了高质高价中不了标,中标的都是以低价冲标,随之而来的就是只能采用低药品质量低水平供应配送服务来维持药品企业利润。表面上看起来患者的药物负担减轻了一些,但实际上药品的低质量让患者的疾病治愈缓慢甚至加重病情,这是违背药品行业的道德准则,也是背离了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初衷的。在我国首批药品带量采购试点的部分地区,还出现了一些医疗单位顶着压力硬着头皮采购,中标药品的生产药企配送却不积极,也常出现因距离远而发生的配送率降低的现象。
1.3药品利用率降低
2019年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中指出相关的医疗企业在采购量方面上需严格按照合同去完成,同时在使用原则上也不能马虎,这些执行情况都将计入考核内容中,对于未能在年度内完成中标药品带量采购任务的医疗机构,下一个年度的医保费用将予以相应的额度扣减,对于医务人员,如果出现了中标药品处方量下降的情况也要予以约谈。医务人员应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各条款的学习并认真执行,同时医疗机构要把中选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2]。医生在用药方面因需顾及行政力量管控的行为的同时,可能会不合理的减少非带量采购药品的使用,去选择在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内,但是药剂量低、临床效果不十分明显的其他代替药物进行使用,这些都是不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的宗旨。

2药品带量采购的举措
2.1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政府必须做好掌控工作,对政府来说应该认识到自己作为发起者、监管者这一定位,在药物市场中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利用政府信誉背书,最大范围地去监管市场经济,而不是去主导市场经济。药物市场要利用好药品的定价权,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把药品价格做到最低,让百姓得到实惠。在整个过程中尽量避免政府的过度参与,让政府做好裁判员,坚决制止行政力量参与有可能带来的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可以采用把招标方变为监管方的模式,由中介组织接管采购任务,让中介组织去谈判合同,政府可以出台保护中介组织的立法规范,健全中介组织的架构和职能,并且给予中介组织优惠政策。
2.2做好药品监管工作
中标药品需要采取新措施,做好市场调研和药品成本及利润的评估,把中标价格设置最低,保证药企价格的利润空间,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加强对药品质量和供应配送的监管,坚决杜绝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坚决杜绝发生药品短缺问题,保证药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价,防止有偷工减料的行为发生;防止有以次充好的行为发生。此外也需要特别加强药品的供应配送流程监管,做到配送及时不延误;同时需要对各医疗单位的药品使用情况、每月结存情况进行监测,保证药品使用量和库存量在合理范围内。
2.3合理薪酬分配
药品带量采购政策虽然抵制了灰色利润,但是并未实质性地发生变化,所以此政策的推进仍存在不足。在此,应对医疗机构相关政策加速运行,在财政收入方面也应该多投资,合理调整服务价格;也可以增加有偿价值医疗,明确“患者至上、质量为先”的理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各医疗机构应对薪酬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确保合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
2.4医保部门实施相对权利
医保局要担负起对药物监管的工作,有效缓解医院的资金压力,做好患者治疗疾病的后勤保障工作。第一,在带量采购药品中,应该提高地方医保的报销比例和尽量增加治病的预付金额,增加资金流动,解决药企的资金回流能力的问题,有效维护药品流通的能力。第二,可以把医保基金剩余的资金留作备用,保证不会因为资金链欠缺导致药品供应不及时的问题发生。最终,还是要强调医院、药企和医保局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落实职责,做到有问题可以找到负责的部门及负责的人员,如果有不利于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可以建立处罚制度,从而保证药企可以及时回款。
结束语:药品带量采购模式涉及的机构比较多,只需要明确职能,互相配合,落实责任,给百姓的医疗方面提供最大利益,从而保证药品集中采购的模式,营造优质的药企氛围。
参考文献:
[1]陈昊,饶苑弘.新时代的药品带量采购实践与思考[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9,14(07):19-26.
[2]周苑,汤质如,刘守明,陈迪,江启成.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研究及问题探讨[J].卫生经济研究,2018(03):26-28.
[3]蔡雪妮.中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演变以及与医保支付的逻辑关系[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7,10(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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