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儿童身心发展的声乐教育体系

发表时间:2021/1/14   来源:《中国教师》2020年第29期   作者:王丹妮
[导读] 少儿声乐教育工作是将声乐演唱技巧和儿童教育学相结合的教育工作。

        王丹妮
        大连市少年宫    116000
        总论:少儿声乐教育工作是将声乐演唱技巧和儿童教育学相结合的教育工作。很多年来,提到少儿声乐教育,人们更多的是单一地认为演唱是唯一的课程内容,声乐课与儿童教育学没有必要联系在一起。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声乐教育体现出的漏洞越来越大,不仅相比其他学科教育在教学体系上远远落后,更造成了我国少儿声乐教育无法与国际接轨、歌童在成长中的歌唱能力断崖式丧失的严重问题。本文结合少儿教育学、心理学、声乐表演及我国声乐教育需求,来介绍儿童声乐教育与儿童教育学紧密结合的必要性及如何结合儿童身心发展系统地进行少儿声乐课程。
 
 一,儿童声乐教学应以儿童认知发展为主线进行教学
        声乐演唱的声部、风格、体裁都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各成一派,但儿童声乐教育是最基础的声乐教育,引新课改要求来解释:新的教育应从以教学者为主导到以学习者为主导的改变。这就将儿童声乐教育与错综复杂的声乐演唱技法很清晰地划分了类别,即儿童声乐教育要求我们需了解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认知特点并应以儿童的认知为导向进行声乐教学,而不是让儿童跟随老师擅长音域作品、内容或跟随时代的潮流来学习声乐。
        所以说,在儿童声乐教学中,声乐表演学内容和教育学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声乐学内容是课堂要传授的结果,教育学内容是让学生最高效产生结果的途径。
        声乐演唱是用客观作品表达主观情感的过程,这就要求学生要先掌握好作品才能表达好主观情感及好的艺术表现。在学习作品的过程中,不同的儿童会产生不同的认知,这就要求声乐教师结合教育学,提供让每个学生都能学会这些客观作品的方法。
        掌握作品的方法有很多种,最普遍的方法就是跟唱法和识谱法。让我们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这里需要介绍美国心理学家爱德华·托尔曼提出的一个原理:托尔曼的认知原理。
        托尔曼设计了一个有三条通道通往食物的迷宫,白鼠在熟悉通道结构的同时也形成了一定的找寻顺序。 实验时按白鼠的找寻顺序堵住路线,白鼠会依然按照顺序来确定路线。托尔曼认为白鼠脑中已经形成了认知地图并能够按照地图行动,而不是依靠盲目的行为习惯行动。同时,托尔曼认为学习的结果不是S与R的直接联结,而是S-O-R的过程,O为中间变量。
        按照托尔曼的认知原理,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跟唱法和识谱法的认知过程。跟唱法是老师唱一句学生重复跟唱来达到掌握歌曲的方法,可以说是S-R的学习过程。此方法缺少中间变量,它是让学生复制音乐旋律,不是学习音乐旋律,是一种不理解音乐内容也不了解音乐体系的“鹦鹉学舌”式的学习方法。用跟唱法学习声乐作品,不仅让学生产生依赖心理,长此以往还会形成对规范性音乐学习的抗拒、自主学习时产生不自信心理,从而影响个人声乐能力的长期发展。
        为何跟唱法会造成如此多的问题呢?这里,我们需要了解并结合的教育学内容是人类记忆的分类。按照记忆内容保持的时间长短,记忆可以分为瞬时记忆、短时记忆、长时记忆。
        瞬时记忆储存的信息是未经任何处理,是按刺激的物理特征原样直接加以编码和储存的。瞬时记忆向短时记忆转换取决于注意。瞬时记忆在声乐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后面会单独提到。短时记忆是信息从瞬时记忆到长时记忆的一个过渡阶段。复述是短时记忆进入长时记忆的途径。学生在接受跟唱法时所产生的记忆就是短时记忆。
        长时记忆的编码方式是以意义编码为主。长时记忆不同于瞬时记忆和短时记忆,图尔文将长时记忆分为情境记忆和语义记忆,而语义记忆是人们对一般知识和规律的记忆,它表现在符号、单词、概念、公式、规则这样的认知中。
        从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的编码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出,学习歌曲时的音乐知识和音乐规律是造成学生产生长期记忆的基本要素,读谱法可以具有此要素,而跟唱法则无法具备此要素。因此,跟唱法只能满足短时的音乐学习快感,而无法让学生形成成长期有效的音乐能力。
        分析跟唱法和识谱法两种教学方法可以看出儿童声乐教育需结合教育学内容的重要性。而跟唱法只是单一声乐教学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来分析其他突显的问题,以了解如何做能用教育学内容让儿童高效、长期地掌握声乐演唱知识。
        
         二.儿童声乐教学体系的必要性
(一)儿童声乐教学体系中乐理知识(识谱)的首要性
        根据托尔曼的认知原理和长期记忆的编码原理,我们了解到学习声乐作品时,掌握读谱能力的必须性和首要性。然而,我国的儿童声乐教育极少数有先以教授乐理知识为主、掌握读谱能力后再以声乐演唱技巧为主的教学过程。还有些儿童声乐教育将声乐和乐理分开教学,讲声乐演唱方法时以跟唱法来教授,用跟唱法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加入乐理知识。更有甚者,将声乐演唱方法和乐理完全分开,声乐是声乐老师负责、乐理是乐理老师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完全要靠儿童自己领悟。而如何能解决这样的不系统问题呢?这需要声乐教师了解教育学中的另一个原理:布鲁纳的认知——发现说,并以此引导儿童形成系统的声乐学习体系。
        布鲁纳的发现说有两大主旨:(1)学习观——学习的实质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布鲁纳认为,学习的本质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的结构。学习者不应被动地接受知识,而应主动地获取知识,并通过把新获得的知识和已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积极地建构其知识体系。(2)教学观。布鲁纳在对教学的分析中提到: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

由于布鲁纳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和认知结构的重要性,所以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对学科结构的一般理解。他认为“不论我们选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
        教授儿童学习一首歌曲的演唱,不可把多项内容混在一起教授,而是要系统地讲授各项内容。上文中我们证实了学习声乐作品时,掌握读谱能力的必须性和首要性。所以,在搭建儿童声乐教学体系中,应通过演唱有对应乐理知识的声乐作品来学习乐理、搭建声乐体系。这里要注意的是:教授音高与节奏的知识也需要体系化。所以我们可以将一首歌的学习过程分为几个部分。首部课时的重点放在识谱学歌上,中部课时用来教授演唱的技巧和方法,尾部课时用来教授如何设计这首歌曲的表演。这样才能将声乐演唱内容全面地传达给儿童,儿童才会根据体系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主动自然地发展音乐能力。
        那么,如何有效地让儿童理解枯燥的乐理知识呢?布鲁纳提出了“掌握学科基本结构的教学原则”,其中包括动机原则、结构原则、程序原则和强化原则。动机原则提到:“所有学生都有内在的学习愿望,内部动机是维持学习的基本动力。学生具有三种最基本的内在动机:好奇内驱力(即求知欲)、胜任内驱力(即成功的欲望)和互惠内驱力(即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此外,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教学观也提到:“发现是教育儿童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掌握学科基本结构的最好方法。所以在构造声乐教学体系中,将讲授乐理知识作为第一环节,并不会因为枯燥而影响学生对声乐的学习兴趣。反而,当声乐教师利用好三种最基本的内在动机和“发现学习”的教学观来设计讲课方式,反而会将乐理的讲授过程变得十分有趣、易于儿童接受,更会因为声乐学习体系的搭建而让学生得到突飞猛进的学习成绩。
        (二)儿童识谱教学环节以简单谱学习为主还是以五线谱学习为主?
        那么,儿童声乐学习的乐理知识应以简谱体系为主还是以五线谱体系为主呢?我国儿童歌曲教材很少有以五线谱来呈现的,几乎可普及的儿童歌曲都是用简谱来呈现的,无论独唱歌曲教材还是合唱歌曲教材,无论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社会考级教材还是义务教育音乐课教材。然而,我国现行的各种声乐考试,如:两大音乐学院社会考级必考的乐理考试、中考改革中的加项乐理考试、高考中的艺术特长生加分考试、大学艺考,全部都是用五线谱来进行考试。这就造成了我国儿童所学的乐理知识和成长中的各项音乐应用的严重断层!最后造成学了很多年声乐课、钢琴课的学生却不会唱谱,考试前要格外再报乐理课突击乐理,而不是理解和应用乐理。所以,在搭建儿童声乐教学体系的乐理教学环节中,应以“配合学校、完善知识”的原则为主,即学生已在小学声乐课堂上学习过简谱,那么校外声乐课就应以使用五线谱教学为主,达到让学生拥有全面的乐谱认知能力。
        
        三.儿童声乐教学体系中,表演环节的教育学知识
        声乐表演中,以唱为主以演为辅,二者缺一不可。所以,表演的知识也是儿童声乐教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教学部分。众所周知,声乐表演的设计来源于歌词和旋律,这是作品已呈现的。那么,声乐教师教授的重点则应是如何让学生掌握设计演唱动作的原理和方法,而不是简单地为儿童分析歌词或旋律内容来编排动作。
        首先,演唱以唱为主,那么声乐教师应让儿童知道哪些动作是不利于发声的、哪些动作是有利于发声的。其次,要让儿童知道动作编排的设计规律,比如我在教学演唱动作环节中,会要求学生掌握住重点句编动作、不能每句话都加动作、主歌和副歌的动作编排的不同层次等内容。最后,要激发儿童根据前两点来自己设计符合歌曲内容的动作,而不是临时做一些动作或让儿童模仿、记背老师的动作。
        为何不能让儿童来模仿或记背老师的动作呢?
        第一,我们要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的性质是:(1)推动人身心发展的内在动力 (2)个体的实践活动是个体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个体主观能动性的最高表现为创造性。其次,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提到:尽管我们通过语言符号赋予知识一定的外在形式,甚至这些命题还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并不意味着每个学生对这些命题都会有同样的理解,因为理解只能由学生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而建构起来,这取决于特定情境下的学习历程。同时,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内在学习论认为,外在学习是单纯依赖强化和条件作用的学习,其着眼点在于灌输而不在于理解,属于一种被动的、机械的、传统教育的模式。马斯洛批判传统的学习是一种外在学习,这种学习活动不是由学生决定的,而是由教师强制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让儿童模仿和记背老师的动作弊大于利。
        此外,有很多家长让孩子学习声乐的原因是因为孩子非常内向、不敢演唱。而单一地模仿老师的表演动作不仅有以上的弊端,更达不到帮助内向性格儿童通过学习在演唱上得到进步的目的。原因为何?这里我们再引入一个相关的教育学知识。
     德国心理学家苛勒通过黑猩猩与叠箱实验得出:学习是个体利用本身的智慧与理解力对情境与自身关系的顿悟,而不是动作的积累或盲目的尝试。所以声乐教育中,解决不同的问题要给予每个学习个体可以找到和自己有关联的学习情境,即自然地激发儿童的主观能动性,让儿童创造每首歌属于自己认知的动作,这样才能解决儿童的声乐演唱问题。
        此外,引导儿童自己设计动作,可以促进儿童用无意注意内容,即儿童脑中出现的自己设计的动作,来激发对有意注意内容,即对歌词和演唱方法的记忆,可谓事半功倍。
 
结语:以上详细讲述了如何科学地构建适合儿童的声乐教育体系。同时,以上内容并非空洞的理论,而是本人多年应用于教学的卓有成效的教学体系。最后,运用德国格式塔心理学派的“构造完型”概念来总结本文的中心观点来总结: 行为处在一个整体当中,各个部分是动态的、相互联系的,整体不是由个别部分拼凑而成的,他们认为“整体不等于各部分之和,而大于各部分之和。”,儿童声乐的教学也应结合教育学系统地教学,让儿童达到自然、全面的音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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