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及其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以河南省新安县石寺镇为例 郭雅宁

发表时间:2020/12/30   来源:《论证与研究》2020年11期   作者:郭雅宁1  王 柯2
[导读]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行,把农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尊重人民追求公平的愿望。但与此同时,在农村基础教育振兴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较为普遍的“空心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地区适龄入学人口减少,教师资源流失、教师老龄化严重、学校绝对数量减少等问题。本研究经过对乡村振兴先行区的调查,基于“推—拉”理论并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探索了农村居民在当地接受教育的意愿及其

             郭雅宁1  王 柯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45)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行,把农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尊重人民追求公平的愿望。但与此同时,在农村基础教育振兴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较为普遍的“空心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地区适龄入学人口减少,教师资源流失、教师老龄化严重、学校绝对数量减少等问题。本研究经过对乡村振兴先行区的调查,基于“推—拉”理论并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探索了农村居民在当地接受教育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识别把握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的现状、问题表现及成因,探索并提出如何在“乡村振兴”中破解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基础教育;“空心化”;可持续发展
        一、研究背景
        基础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农村基础教育是其至关重要内容构成。然而受到社会人口流动、城乡发展水平差异及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在农村基础教育振兴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较为普遍的“空心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地区适龄入学人口减少,教师资源流失、教师老龄化严重、学校绝对数量减少等问题。据2019年教育统计年鉴得知,从2010年到2019年,全国农村小学生减少2683.80万人;乡村小学学校平均规模自2013年开始,已经缩减到150人以下。“空心化”现象的存在,将会造成农村“教育断层”、“人才断层”、“发展断层”等严重问题。与此同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行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提供了战略支持,也为破解原有的基础教育空心化提供了可能的路径。
        为此,本文探讨如何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有效破解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困境,并提出有效解决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理论方面,有助于丰富当前有关农村基础教育的研究,对现有研究予以延伸并提供经验材料;在现实层面,将有助于进一步把握空心化现状问题及产生原因,提高社会认识,并通过提出有效破解途径为其他地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参考。
        二、基于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与“推拉理论”的内在逻辑
        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是指在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教育阶段中,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人口、教育资源的向上流动而导致中心学校“巨型班级”和村小“四壁凄凉”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农村地区教育资源流失、师资分配失衡,适龄入学人口减少、教师老龄化严重、农村学校绝对数量减少等问题。
        (一)理论基础 ——“推拉理论” 
        “推拉理论”是关于人口流动与迁移的重要理论,最开始应用于研究引发人口迁移行为的,它定义的迁移是由迁出地的推力与迁入地的拉力共同作用而产生。英国学者李(E.S.Lee)发展并延伸了系统的迁移理论,Lee把障碍因素及个人因素引入解释框架内 ,认为影响迁移的因素有四种:迁出地的因素、迁入地的因素、中间障碍因素、个人因素。迁出地和迁入地各自都有推和拉两种因素,人口迁移的发生就在于迁出地推力总和大于拉力总和,而迁入地拉力总和大于推力总和。人口迁移路径如图一所示。
        (二)基于“推拉理论”的影响因素分析
        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实际上与“人”的迁移和“撤点并校(学校)”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涉及主体主要为学校主体、教师群体、学生群体(家庭)这三方主体。根据实地调查发现,该地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可以用三个变量加以解释,即:外部变量、内部变量以及中间变量。外部变量即环境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内部变量主要表现为由于个人禀赋不同而对迁移产生不同的倾向。中间变量指促使主体克服迁移过程中的中间障碍因素的变量,如制度因素、距离因素、社会关系网络等。
      


         三、石寺镇农村基础教育现状
        (一)发展现状
        1.教育机会方面。目前,石寺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基本达到100%。2019年河南省小学男女比例为1.16:1,该镇小学男女比例为1.19:1 ,男女比例基本良好。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得到反馈显示,当前村民思想意识较为先进,对知识接纳程度高,且有90%以上的村民对后代教育持有积极态度。这一现状也使得不少家长在家庭整体经济条件改善后,选择让孩子到城里接受教育。选择虽然有利于村庄整体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但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村庄义务教育空心化趋势。
        2.办学情况方面。地方政府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一区一策,一省一策”。新安县石寺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全镇学校实现了“一无两有”,即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校门、围墙、厕所、操场的“六配套”标准。国家对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小学每年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在300人左右。根据石寺镇党委《关于石寺镇农村教学点撤点并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容要求,2017年暑假撤销了5个100人以下教学点。2018年撤销了上灯、下灯、石寺3所小学的6年级分别并入了石寺一中、二中,同时把林岭、胡岭、渠里三所小学5年级并入上灯小学,把孟庄小学的5年级并入惠新小学。2019年暑假撤销5所小学的三、四、五年级和1个教学点的三年级,分别并入上灯、惠新2所寄宿小学。通过实地考察,采访石寺镇教育组主任,整理得到以下9所小学数据见表一。

        表一 石寺镇9所小学师生数量情况
        3.教师队伍方面。在教师任用方面,主要实行聘任制,一轮三年,成建制的学校教师100%持证上岗;在教师培训方面,以短期培训为主;教师考核方面实行“后三名淘汰制,异地任教制”。招教和特岗教师制也为该地教师队伍注入了不少新鲜血液。从2009年至2017年,石寺共分配特岗教师67名,平均每年分配8人,但教师总人数仍呈现出入不敷出的趋势,每年自然减员10人左右;在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与待遇方面,实行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教师工资按技术职称,每年有乡镇补贴116元,农教补贴300元,寄宿班主任费120元,半年开一次奖励性工资,平均每人每年奖励性工资为500元。但由于民办教师由村支部大队直接管理,工资支付与福利待遇与成建制学校差距大且得不到保障,平均工资为每月1000-1500元。民办学校师资门槛自定,人员去留自定,这就会直接影响教学点和部分初小的教学质量。
        4.教育经费方面。2018年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62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46%,其中小学的教育经费增长10.81%,是全国增长最快的省份。地方政府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一区一策,一省一策"。
        当以在校生数为主要依据核定公用经费时, 其核拨到的公用经费严重不足, 不足以支持中心校自身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乡镇中心校为解决自身运转问题, 会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提出的“在一定区域内, 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 学校设置报账员, 在校长领导下, 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 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等相关规定, “统筹”使用“本应是”农村教学点的公用经费, 因为农村教学点没有管理公用经费的专门人员, 公用经费必须统一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管理。在这种背景下,便容易理解“农村教学点的经费需求仍然得不到满足。”
        5.素质教育方面。当地农村小学及中学严重忽视素质教育,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问卷调查显示,学校只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课程。98%的学生表示一个学期只上过一节体育课,学校基本没有开设音乐、体育、美术等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操场基本是摆设。在实地走访中,很多家长和学生表示希望学校重视体育教育,在操场上安装乒乓球台等体育设备。
        四、石寺镇农村基础教育“空心化”的问题表现
       (一)农村小学生源数减少
        调研结果显示,石寺镇目前平均每村每年小学适龄儿童仅为10人左右。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青少年进城入学,农村老龄化趋势明显。另一方面,石寺镇在2016年全面开展撤点并校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撤销6个100人以下教学点,对9所初小的三、四、五年级进行合并。虽有利于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实现规模效益,降低办学成本,但石寺镇大量农村小学被撤并,村小数量急剧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学生数量减少。
        (二)农村学校数量减少
         从1997年到2010年的14年间,农村教育布局改革全国减少小学371470所,其中农村小学减少302099所,占全国小学总减少量的81.3%。学校撤并的幅度远远大于学生减少的幅度。石寺镇2016年全面实施撤点并校工作以来,西沟村小学早已成为空壳,分散并入镇区公办小学,即石寺小学,新安矿小学,以及孟庄小学。渠里村小学、谷堆小学、林岭小学、李村小学等学校在2019年也被撤并,仅保留1-2年级。根据石寺镇教育组主任介绍,未来石寺镇将会有更多的教学点要撤掉。
         (三)农村教师老龄化,师资力量薄弱
        经调研考察发现,石寺镇教师的平均年龄大约在49岁。以石寺中心学校为例,该学校现有36名教师中,平均年龄达45岁。其中30岁以下仅2人,只占5%;30岁-45岁15人,占41.7%;45岁以上19人,占52.8%;男55-59岁3人,占8.3%;女50-54岁1人,占2.8%。
        五、石寺镇农村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经实地走访考察、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收集的一手资料,并结合定量分析的数据结果,考虑到乡村教学点面临多重发展困境但又将长期存在的事实,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加大基础教育改革力度,助力人力资源强国实现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方向应定位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共同发展”,与此相适应,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目标应以培养合格公民为导向。为实现上述教育发展目标,研究认为,有必要对我国当前农村基本教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与改进。
        1.优化教育管理体制,改变“被适应”。农村教学点位于教学管理的末枝,身份上依附于当地的中心校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事实上两者又存在权属分离。对此,首先要明确中心学校与乡村教学点之间的权利归属关系;教学指导方面,要加强中心校对乡村教学点的指导、明确对乡村教学点的管理;将其部分管理权力上移,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统筹分配,如教学设施的供给、教师资源和经费的分配等都改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掌握并制定单独的绩效考核标准。
        2.落实经费保障标准,改变“一拨了之”。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依据乡村教学点模制定办学经费投入标准。同时改变已往对于资金拨付“一拨了之”的做法,实行弹性拨付方式,前者可保障乡村教学点基本运转而后者则根据其办学实际需求给予拨付。此外,中心校应在经费使用上适当向乡村教学点倾斜,而对于当地教学点的民办教师和临聘教师养老保险等保障不足的问题,则需要统筹加以解决,做到有备无患。
        3.提高师资质量,推动撤点并校良性发展。调查显示,石寺镇成建制学校教师在素质能力上与城市小学差别并无一二,但是师资紧缺。在寄宿制学校,一个老师不仅带多个年级多个班的课,还要承担或参与学生生活管理。乡村教学点办学随意性大,办学行为欠规范。教学点和村小由于被大量撤并,教师由村支部大队在本地直接聘用,学历参差不齐,大部分都是专科学历且没有教师资格证,甚至有初中学历的。师资力量的差距、素质能力的欠缺将严重影响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因此,充分发挥中心学校指导服务作用,对乡村教学点从备课、上课、辅导、测试、评价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部门也要加强过程督导,强化对民办乡村教学点举办者的教育与引导。
        4.创新农村办学方式,促进小规模办学“小而美”的转变。如可通过教师“包班+走教”相结合、送教送培、教研活动“轮回”等方式,决乡村教学点在课程开设、教师教研等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建立教学点的“一对一”帮扶制度,联合高校、教育织、慈善机构、基金会及企业等方面的共同力量,通过帮扶、项目合作等形式,发挥其在学校条件改善、学生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自下而上地推动学校的改造与发展,更好发挥教学点在推动教育公平教育质量中的作用。
        (二)关注农村可持续发展,助推撤点并校有序实施
        随着乡村适龄入学人口的变化和对优质教育诉求的提升,乡村小学的布局结构并非不能调整而是要制止盲目的跟风式撤并和强行的政绩式撤并。撤点并校必须要关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并校后可能对当地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造成的实际影响。
        1.因地制宜,避免盲目撤并。据生源规模和入学距离进行统一规划布局。2018年5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距乡镇中心校3公里以内的村小原则上予以撤消合并到乡镇中心校;距离乡镇中心校较远(3公里以上)、确有入学需求的村小应予以保留,设立乡镇中心校分校区。对原来确实不具备撤并条件但已完成撤并工作的学校,要及时采取特殊倾斜政策加以扶持,促其尽快完善,全面做好寄宿制小学的建设。不能把政府的经济成本转嫁为农民的经济成本、学生的时间成本和安全风险。
        2.民主决策,不可强制推行。必须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决策时,广泛听取村民意见,不能政府部门单方面拍板强制推进。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以渠里村、谷堆村、李村为代表的的老百姓对于“撤点并校”政策接受度低。李村在2016年曾联名多次上书新安县新政府表达对这一政策的不满.对此,尊重乡村群众的意愿保留部分仍有入学需求和基本办学条件的村小,不仅有利于缓解矛盾、推动政策顺利路落实,还可以提高政府公信力,同时使决策更加合理。群众想就近上学并且接受4-6年级的撤并,那么可以保留1-3年级的本村教学点。既满足了群众的要求,又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
        3.先建后撤,建立教育成本补偿制度。坚持先建后撤的原则,保障学龄儿童的入学安全;二是建立因地适宜的教育成本补偿制度减轻乡村家庭因变更就读学校而致的食宿和交通成本。同时,人事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核定农村寄宿制小学的专职生管老师编制,以保证有足够的师资对寄宿制小学进行规范化管理,减轻农村小学教师负担。要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实行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小学的安全工作。
        4.就近入学,挖掘教学点优势。在教学点规模越来越小的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也会滋生“观望”心态,认为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村教学点的存在仅仅是暂时性的,加大对教学点的投入会造成有限教育资源的浪费。“等待消亡”的不作为,进一步加重了农村教学点的生存危机。然而,教育的根本宗旨是提高国民素质,学校在办学的过程中固然要考虑“经济效益”,但更为根本的是彰显学校“教育效益”的最优化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农村教学点虽然是教育系统的“神经末梢”,但也是保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教学形式,教学点的存在为解决“上学远”“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有效保障农村儿童“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村家庭的教育经济负担。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统计年鉴 2019〔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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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冯健,叶竹.空心村整治中的多元有机规划思路——河南邓州的实践探索[J].城市发展研究,2017,24(09):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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