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勇
岳池县东板小学校 (四川省) 638311
摘要:伴随着我国教育系统的不断完善,为教师提供的教学方式,也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教师在教学中只注重学生的书本知识教学,进而忽略了学生道德与法治培养,导致学生并未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基于此,本文就探究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当中有效实施情境教学,并结合这一问题进行了以下阐述。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情境教学;策略分析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实施情境教学的重要性
现如今,我国教育对学生的道德以及法治格外的重视,良好的道德素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现代教育不光只重视学生的个人成绩,同时也考察着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的教育,师者传道受业解惑,教师在教学中应落实我国“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情景化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其中蕴含着大量的图片以及视频,带给学生一定的视觉冲击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从而在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的同时,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使其在这样的氛围下有所思考有所感悟,从而唤醒学习的热情,使学生养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道德与法治是学生所学习的最基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而教师可运用情景化教学模式,将抽象的知识变为直观,从而将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以便于积极的参与进教师的教学当中。通过情景化的建设,加强了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拉近师生之间的感情,从而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一条友谊的桥梁。
二、情境化教学应用的策略
(一)信息化技术助力情景化教学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意识到这项技术的高效性,纷纷的将信息技术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当中,以便于提升工作的效率。新课改教学理念指出,教师在教学中可以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教学,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为主,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因此这就要求教师拓展自身的信息技术知识,合理的运用信息化技术。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在课前灵活的设计教案,为学生播放与道德与法治有关的视频,以便于加强学生的理解与认知,从而在学生热情高涨的状态下,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解决了传统教学理念下,课堂单一枯燥的氛围,结合教材的主要内容,将其中重点的知识,鲜活的为学生呈现出来。
教师在教学中应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提出适当的道德与法治的问题,引发学生进行思考,并适当的给出自己的观点,必要时可将学生进行分组,通过对问题深入的考虑,加强对问题的认知。通过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释放了自身学习的压力,从而提高学生良好的法治道德观念,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认知。
(二)结合生活增强实例化教学
任何学科的知识点都是建立在生活实际的基础上的,运用情境化教学可以有效的将实际生活搬进课堂中,丰富学生的认知。教师在教学中可将教材与生活联系在一起,带领学生积极的参与户外活动,以便于帮助学生对道德与法治有着基础的理解;带领学生参加道德与法治的讲座,让道德与法治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鼓励学生参加敬老院的义务活动,让学生能与老人近距离的相处,从而养成良好的尊老爱幼品质。同时教师还可以运用信息化技术,构建真实的教学情境,结合教材内容让学生通过表演舞台剧的形式,扮演不同的角色,从而近距离的感受教材人物的思想,假设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应该怎样去做?例如在上学的途中,发现有老人摔倒你应该怎样做?学生可以扮演路人和老人,普遍的学生都选择上前搀扶,但是也有少数的学生选择不搀扶,在学生舞台剧表演结束后,教师要让学生谈一谈自己刚才的感受,对于学生错误的观点,教师应及时的帮助学生纠正,必要时可以亲身演绎,从而在学生的内心深处感动学生,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都是善良的,对于学生的道德教育应从小培养,环境决定未来,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因此,教师应认知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运用情景化教学为学生构建真实的教学氛围,以便于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
(三)营造良好交流互动氛围
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教育,离不开教师的指导与引导。受年龄的限制,小学阶段的学生并未形成良好的思维能力,其身心以及心智也尚未健全,导致这个阶段的学生对于教师形成一定的依赖。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抛弃传统的教学观念,适当的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使学生放下对自己的戒备心理,从而将教师当做自己的知心朋友。多开展一些信任游戏,增强学生对自己的信任,从而使学生认知到信任的重要性,从而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因此,教师应正确的引导学生,使学生认知到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从而遵守法制道德,做一名优秀的三好学生。
结束语:总而言之,通过构建情景化教学模式,可有效的为学生渗透法制与道德教育,使学生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其次,构建情景化教学模式,有助于提升教师的教学效率,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最终,让学生整体的综合素养都有所提升。
参考文献:
[1]史淑芬.小学思想品德教学的生活化研究[J].学周刊,2016(33).
[2]郭艺玲.生活化教学在小学思想品德教学中的应用[J].西部素质教育,20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