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 蒙艳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蒙艳
[导读]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形式对企业有了新的要求、新任务,有效融合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注入新的内涵和血液,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流程,应时代要求推进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对以往工作的有效策略分析逐渐形成有序高效的标准体系,全面企业推进党建和纪检监察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系统性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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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形式对企业有了新的要求、新任务,有效融合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注入新的内涵和血液,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流程,应时代要求推进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对以往工作的有效策略分析逐渐形成有序高效的标准体系,全面企业推进党建和纪检监察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系统性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纪检监察;融合
        引言
        根据新时期的发展形势,将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融合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有效策略。因此将简要阐述现阶段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二者相互融合的有效路径。
        1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合的必要性
        首先,优化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的有效融合,通过优化工作程序和制度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坚持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为理念,为企业工作提理论支持,纪律保障和思想动力。其次,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跟随时代的发展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实现党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融合,实现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制度同步发展。再次,通过批判与自我批判,建立一套应时代要求的合理性党建工作,对于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部门协调能力,监督工作人员,优化组织结构和提升管理技巧有着必然的要求,实施对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分区化管理有很高的指导作用,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重视程度不够,纪检监察意识薄弱
        在纪检监察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配合,认为监察人员对自己的监督是一种不尊重、不信任的行为,他们自认为自己做的很好,不需要被监督,认为有人监督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率。再来有些企业特别是在少数党风不正的企业,纪检工作往往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少数领导干部对坚持原则的纪检干部故意刁难、设置障碍,或直接插手干预办案,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的“任重权轻”必然造成监督的薄弱环节甚至留下监督的“真空”。
        2.2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由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国企发展更多关注在经济发展上,很多企业出现了重经济轻党建,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很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成了安置退休干部等“养老集中营”,监督机制非常不健全,监督职责也没有很好发挥。由于没有制度的约束,部分领导干部平时不注重对同级以及下属履职履责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即使发现了领导干部在哪个方面有问题,但是又出于害怕得罪人而让问题顺其自然去发展。党的十八大后,国有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提高,开始大力开展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但是缺乏经验,制定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流于形式,过于笼统,不够具体,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找不到操作规范。
        2.3缺乏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
        企业党政“一把手”是权力运行最高的关键人物,在企业中,对公司高管进行约束的制度非常少,如果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只是摆设的情况,那么“一把手”权力运行的风险极高。这块监督机制的缺乏,不利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必须摒弃旧思想,旧理念,下决心、出实招、硬碰硬,勇于革除体制机制弊端,激发创新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3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具体路径
        3.1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纪检监察工作的首位
        纪检监察机关是国有企业的党内监督部门,其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党的政治建设居于新时期党建工作首位,因此推动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就必须将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纪检监察中。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旗帜鲜明的讲政治,贯彻“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据此将监督、执纪审查以及问责追责落实到所有实际工作中,树立政治纪律和规矩权威性。其次,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并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诞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与时代契合,是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纲领,是助推二者融合的润滑剂,只有深入贯彻此思想,才能使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脱离空谈。
        3.2纪检监察工作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突破过去表面形式的束缚,从基层入手,夯实基础,如此才能层层推进,提高纪检监察的实效性。具体来讲,纪检监察工作应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主动和党建工作进行融合,措施有三点:其一,在学习中促进融合。国有企业应该依托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范围要涵盖党组织成员以及广大企业员工,实现党建和纪检监察学习的合力,使人们深刻认知和理解党章党规党纪,以理论指导具体业务的开展。其次,加强党支部的管理力度,为党建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纪检监察工作应该与党建做到有效同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也必须覆盖到哪里,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渗透政治引领。最后,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属性纯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类主题活动以及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探索业务工作融合的新渠道。
        3.3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硬实力
        首先,始终坚持严格的工作要求。在进行党员教育的过程中,应通过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将严格的规范嵌入到党员干部意念中,以此引导自己的言行,在广大国企职工心中划定红线。其次,坚持管理从严进行对标。在推动党建和纪检监察融合的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鼓励党建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的沟通交流,相互监督学习,对于职责履行不当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处理。最后,坚持监督从严的内控机制,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进行健全,加强监督执纪的力度,对于一些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做到严防严打、绝不姑息。
        3.4夯实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基础
        首先,在思想上进行统一。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一定要对基层工作做到了解掌握,为基层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苦难。对于思想存在偏差、工作不力的干部,要及时进行约谈,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避免队伍凝聚力受到影响。其次,促进业务的融合。针对业务开展中存在的薄弱之处,一定要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以考学相促的方式夯实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执纪执法业务知识。最后,推动感情融合,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对党建工作的认知了解,以党员活动为切入点,通过红色经典学习、警示教育片观看等多元化方式构建良好的企业政治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的问题活动,如读书交流、志愿服务等,推动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相互交流。
        结语
        综上所述,将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学习、改革和创新,充分吸收内外界的建议及意见,也要总结过往的融合经历,在时间之中不断完善和固化党建和纪检监察的关系,然后通过培训相应的人才,将制度标准化、公平化以满足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马强.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有效策略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9,(S2):135.
        [2]张罡.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企业文化,2018,(24)
        [3]田徐艳.浅析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才智,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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