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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企业中的女职工占有不小的比例,在一些国有企业基层甚至女职工的比例更高。但是,一些女职工的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基层工会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责。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国有企业基层女职工权益的现状情况,深挖其原因,借助基层工会采取相应措施和方法来进一步提升基层女职工的权益,为企业和社会发展做出努力。
关键词:基层工会 女职工 权益
一、女职工权益维护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当今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日益得到提升,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大意义,不断提升女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对于社会发展来说具有积极推进作用,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助力加油。
现今社会女职工在企业中的各个岗位占比越来越高,且都发挥着不小的作用。但是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却一直未能引起足够重视。虽然一些企业也在不同程度上做了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如:一些国有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了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也在不断改善等。但随着近年来女职工人数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例日益增大,各种劳动关系日益复杂的形势下,特别是对基层女职工权益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利用基层工会来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权益,更大限度地为职工服务,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任。
二、国有企业基层项目女职工权益现状分析
(一)女职工自己对自身权益维护意识不强
现在很多女职工对有关法律知识不了解,维权观念比较淡薄,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笔者在和基层项目的女职工进行座谈时发现,大多数女职工对国家颁布的许多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文件和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对集体合同中的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条款就更谈不上熟悉了,甚至有的女职工连产假的天数都不清楚。这就造成了部分女职工根本没有维权意识,对应得的合法权益缺少认识,对自我保护的权利不知道运用。由于性别的差异,女职工在工作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一些特殊岗位的不适应性和在对男职工竞争中缺少竞争力。很多女职工为了能够上岗,就不敢去争取自己的应有权利,对岗位要求和技能要求按男职工的标准来对照自己,在明知自身权益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忍气吞声,无法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企业基层管理者对女职工权益重视不够
在当前企业发展中,企业间的竞争激烈,竞争压力较大,特别是项目基层管理者更是把企业效益看成经营好坏的第一标准,一味地追求利润,节约成本。甚至有不少基层项目经理为追求效益和利润,不顾职工的正常合法权益,一心只为怎样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率,更加忽视了女职工权益的保护,甚至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经费进行缩减,为女职工的权益维护带来了不少问题。例如:女职工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提升,取消了女职工体检中相对昂贵的妇科检查科目,产孕病女职工的各类假期得不到足够保证等等。
(三)基层项目女职工权益保护监督制度相对缺少
目前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一般都建立相对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各级女职工委员会也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基层项目的监督制度不健全,造成了女职工权益保护没有得到完全的保障。一方面原因在于女职工自身权益在受到侵犯后,因为对制度的不了解,维权意识不强;甚至在于有些女职工害怕得罪领导,失去难得的工作岗位,不会主动去找到组织寻求帮助,宁愿主动放弃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些女职工对基层工会组织不信任,觉得工会的作用和效果不够明显,找了作用不大,反而浪费时间。
(四)基层项目工会缺乏一定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工会组织干部自身维权困难。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多部法律来维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不过基层项目工会干部较多是兼职,甚至是身兼数职,自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精力和时间有限,为职工维权又会触碰到一些侵权者的利益,因此工会干部往往处于“夹缝之中”,在工作中左右为难,自身权益难以保护甚至会受到恶意报复,导致工作开展不顺。当前的企业基层工会对组织自身的定位不够准群,处理职工困难的时候效率很低,甚至相互推诿,服务意识不强。作为群众的自治组织,本身没有深入到职工群体当中,工作能力不够,无法切实帮助职工解决问题,针对一些女职工权益,工会工作者更是无暇顾及,甚至不好出面解决。
三、国有企业基层项目工会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路径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女职工自我权益维护意识
加强对女职工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例如:开办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讲座和培训班,对大家进行宣传和答疑;举办健康知识的答题活动等。在基层项目部,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工作场所的局限性,可以用大屏幕、宣传栏、QQ、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法律素质,真正使广大女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帮助她们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提升基层项目领导意识,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
加强对基层项目领导、工会工作人员、女职工组织工作人员、办公室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工作研讨、交流座谈等方式,积极采取知识讲座、经验交流、外出观摩学习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素质拓展训练,促使女职工干部队伍整体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得以逐步提升,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女职工工作提出新要求,提高他们自觉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营造上下共同关心重视、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相对完善的基层项目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保障女职工权益
让维护女职工权益有法可依,为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还要加强女职工维权监督保障机制,不让各种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首先要利用职工大会、女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倾听女职工反映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要立即展开调研,对症下药,合力解决。其次要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制度,例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点、法律援助电话、维权监督电话等,一方面对有需求的女职工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接受大家的监督,及时调查、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最后是健全女职工专项合同的履约监督机制,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纳入工会整体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单位从维护女职工政治权益、工作权益、特殊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等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可采取定期联合或专项对女职工组织建设、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女职工组织健全、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落到实处。
(四)发挥基层项目工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女职工维权信心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女职工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着比男职工更多的困难。作为工会组织,特别是女职工组织,要时时处处关心、理解、爱护、支持女职工,维护好女职工合法的劳动权,提高女职工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强化对女职工进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为其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也要维护好女职工的荣誉权,在竞聘、提职、评优中都应让其合理占比;更要注重女职工主人翁意识和敬业精神的培养,可采取举办技能比武、才艺表演、评选巾帼能手等方式,多渠道引导女职工在竞争中增长才干,在挑战中施展才华。
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将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卫生费等特殊保护政策落到实处,还要对离异单身、家庭贫困、患病等女职工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体贴和照顾,建立健全长效救助机制,积极开展结合扶贫帮困、金秋助学、“三不让”行动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对她们进行爱心帮扶,力所能及地为困难女职工排忧解难,及时把组织的温暖真正送到她们当中去,从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结束语: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维权组织和女职工自己共同努力,不断顺应社会和企业发展的实际,切实提高认识,完善保障体系,创新形式载体,加大工作力度,才能使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从而有效地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