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 231200
摘要: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革新和应有作用蜕变方案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完善我国改革开放所建立的国民经济运行方式体制、构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方式。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地保护房地产所有者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权。本文通过阐述不动产地籍信息的作用和获取方式,论述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地籍信息数据的融合与重要性。
关键词:地籍信息;不动产登记
引言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对不动产登记的开展予以更多的重视,积极践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随着社会各界对于产权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不动产集权的登记工作也受到了各个方面的关注。为了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很多相关的测绘方案与通知。测绘与调查工作是不动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选择科学合理的测绘方法,才能够最大化地保证测绘结果的准确性与客观性。故相关部门需要在权籍调查测绘开展过程中积极创新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优化现有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体系,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加速建立不动产信息登记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地籍信息在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
不动产权籍实际上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是不动产档案的测绘以及档案管理两个部分的合称。不动产权籍的调查与测绘实际基于一些建筑以及土地权益转移的需求。完善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化过程,首先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做好权籍的调查工作;其次需要进行不动产的权籍测绘;最后需要进行材料的质量检测以及归档入库工作。在传统的不动产测绘档案过程中,需要将提升工作效率以及优化工作质量作为第一要义,需要工作人员清楚经过全套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后的材料都会具备相对应的法律效力。在一般情况下进行不动产权籍测绘与调查的过程中发起人都是不动产的权利人,他们在提出申请以后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组织,开展对应的权籍调查与不动产测量来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全方面的详尽调查。这样,新形势下不动产权籍的档案录入才能落实到位,整体的不动产权籍内容可靠性才能得到保证。
2房屋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常见的问题
2.1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问题
从农村房屋权籍调查实践的角度分析,收集的土地证以及房产证登记人员全部为户主,其配偶没有进行登记。实际上农村妇女属于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以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不管是在原生家庭还是嫁入新家庭,所在户的宅基地都具有使用宅基地权利。整个权籍调查的实践中发现,最多的问题为全员证明材料和实际使用人差异。究其原因,宅基地因为继承、赠予或者私下交易等有直接的关系,并没有依法审批,部分人员手中有协议,但是部分人员手中根本没有相关的证明资料,无法证明权属来源,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权处理。
2.2权利人为非本农村集体成员的确权问题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认,需要按照房地一体的基本原则以及主体一致的原则,按照批准用地以及建房手续等,遵循法律法规,确认给农民集体成员。关于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为扶贫搬迁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或者新农村建设等情况的人员,按照政府统一规划以及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进行处理时则按照退出原来宅基地、同时注销登记的办法处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因为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情况,则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村房屋所有权,同时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以及不动产权证书上标注,标注为“该权利为继承所得”。
对于城镇居民在农村违规购置宅基地的情况,或者以购买形式获得宅基地的情况,或者违法建造住宅的情况,均不予确认使用权和所有权。
3农村房屋权籍调查确权登记的策略总结
3.1做好基础调查的把控
为了扎实推进农村房屋权籍调查确权工作的开展与落实,要求做好基础调查的把控。以柳州为例,采取分阶段调查的方法,完成了农房普查以及数据库的建设。当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积极组织开展普查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采取试点的方式开发,并且建设了农村地上建筑物综合应用系统,同时使用高精度正射影像图以及基础地形图等信息,完善相关农村宅基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与登记工作。对于地籍调查数据库的建立健全,通过利用专项调查成果数据加以完善,夯实了基础工作。
3.2创新工作手段
由于农房体量大,加之涉及的面积比较广泛,采取传统的人工测量作业方法,虽然绘制精度比较高,但是作业效率比较低,且获得的数据成果比较单一,同时考虑到地形比较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于此问题,通过引入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以及实景三维技术,来采集高分影像数据,结合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辅助内业工作的开展,形成完整的数据信息,构建丰富的数据库,实现对空间数据以及属性数据等的统一管理、分析、运用,达到了按照需求测绘以及动态测绘的目的。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辅助内业工作的开展,形成完整的数据信息,构建丰富的数据库,实现对空间数据以及属性数据等的统一管理,达到了按照需求测绘以及动态测绘的目的。
3.3强化各部门和各人员的责任担当
强化各部门和各人员的责任担当,首先从工作机制着手,建立相关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和职责。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筹部署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要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全力打造具有特色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品牌。①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不动产登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在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②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建立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广泛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做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评议,各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定期对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进行调度和会商。③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考评制度,对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建议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地方单位及负责人,建议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对损坏不动产登记管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④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协调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加速内部信息的传递,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及时、真实地对不动产登记管理建设中的工作动态、典型做法以及经验、教训进行通报。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权籍调查确认登记工作的开展,要围绕基础工作,做好全面的夯实,同时引入信息化技术和其他现代化技术手段,辅助工作的开展与落实,促使此项工作的高质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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