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田君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营区实验中学 257000
摘要:中学阶段是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培养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学生对于外界的新鲜事物有较强的模仿能力,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依赖感,影响其自身的“三观”。《道德与法制》课程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思想意识产生影响的主要方式,文章主要围绕《道德与法制》教学开展,分析了将生活化教学方式融入到教学过程中的策略,为促使学生思想品质的提升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关键词:生活化;中学;《道德与法制》;实践;教学
随着新课程标准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对于中学生的需求不仅停留在提升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上了,而是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德育与智力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以及劳动教育共同组成当前学生学习五个重点内容,在当前的中学教学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重视,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仍存在问题。生活化教学的方式是能促使教学过程更有趣味性,吸引学生积极参与的一种教学方式。为此,需要将生活化教学方式融入到《道德与法制》教学中。
1.将生活与教学结合
任何教学过程都是来源于生活并能运用到生活之中的,《道德与法制》教学也不例外[1]。因此,在中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了提升教学有效性,保证教学质量的提升,就需要将《道德与法制》教学过程与实际生活相结合,促使教学过程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基于此,教师就能在教学过程中加入一些实践案例,并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促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到书本中的知识,将理论性的知识转化成学生更容易接受的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理解程度。例如:教师在讲解《少年有梦》的时候,能为学生举例“莱特兄弟为了自己的飞翔梦努力,最终飞机被发明出来了”、“海伦·凯勒不屈服于命运,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坚持斗争,最终取得巨大的成就”等。教师在对以上案例进行讲解的时候,能通过案例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让学生意识到努力是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桥梁,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这个过程可能很漫长,也可能充满荆棘,但是只要不断努力,梦想总有一天能够实现。
2.利用信息化辅助
当前是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各种信息技术的产物如手机、电脑等终端会对学生造成较大的影响,在互联网的影响之下,学生的求知欲以及渴望新鲜知识的需求也提高了[2]。
教师为了满足学生对于新鲜事物的需求,就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方式,一旦教师的教学方式不能与当前的社会接轨,学生就会觉得教师的教学内容落后,导致学生对学习产生抵触情绪,影响教学质量。同时,初中生的好奇心普遍较高,在面对新鲜的网络世界的时候,学生没有较强的明辨是非能力,学生在与网络进行接触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影响,产生负面的思想情感。为此,教师就应该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对教学过程进行辅助,为学生创建出更加具有挑战性的《道德与法制》教学环境,促使学生有针对性的对教学内容进行学习,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互联网的融入实际上也是对学生进行生活化引导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教师要加强对于网络问题的辨别能力,防止不良的网络观念对学生的思想意识造成影响,对学生的思想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促使学生思想观念的形成。
3.加强课外实践
教学过程并不是单纯的理论讲解,单纯理论式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了,因此,教师在进行《道德与法制》教学的时候,能将实践教学方式融入到教学过程中[3]。实践也就是生活的另一种体现,将《道德与法制》教学与实践相融合也是生活化教学法的一种重要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对学生的道德水平进行培养,让学生明白课本中的知识怎样才能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例如:教师在讲解《中学时代》的时候,教师能带领学生到校园中感受整个校园的氛围,引导学生了解到集体的力量,让学生明白珍惜生活的意义。如果有条件的话,教师还能带领学生到公共场所捡垃圾或到敬老院看望老人,并在实践活动之中让学生明白尊老爱幼、爱护公共环境等优良品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提升自身的思想素质,促使学生进步。将《道德与法制》与课程与生活化相融合能增强学生的道德感悟,促使学生道德素养的提升。
结论:
综上所述,生活化的教学方式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能更好的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教师能通过这种教学方式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不仅能增强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能力,还能让学生更好的发现身边的道德问题,从而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产生影响,促使学生全方位进步。基于此,教师就能从理论与生活实际结合、理论教学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道德与法制》教学。
参考文献:
[1] 张敏.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策略探析[J]. 中外交流, 2019, 026(012):286.
[2] 赵国庆. 初中道德与法治微课教学实践探析[J]. 中小学电教, 2020, No.516(11):31-32.
[3] 郑云英. 小学道德与法治实践性教学策略探析[J]. 科普童话, 2019, 000(018):P.15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