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扣明
江苏
摘要:
信访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纷纷凸现,个别群众的集访、闹访、越访现象频频发生。各级党委政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试图有效控制、减少、消除闹访集访越访现象,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本人以任职江苏省射阳县芦苇开发公司时成功处置养殖户信访事件为案列,通过对基本案情的了解和成因的深入剖析,与大家一起讨论思政工作的得失,旨在对今后的思政工作有所裨益和启示。
关键词:信访化解案例 ;分析及启示
信访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纷纷凸现,个别群众的集访、闹访、越访现象频频发生。各级党委政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试图有效控制、减少、消除闹访集访越访现象,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笔者任职江苏省射阳县芦苇开发公司时,曾于2012年初处置了一起信访事件,产生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被当地信访部门称为“平息芦苇开发公司养殖户信访事件”的成功案例。现以此案为例,与大家一起讨论思政工作得失,互勉共鉴。
案例简介:
2011年12月底,射阳县芦苇开发公司四十多个鱼塘承包养殖户到县政府大门前集访并封堵大门,妇女自带小凳子坐着大门南侧,男人在妇女边上东一团西一团站着。引起一拨拨路过群众前来围观,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基本案情
我是2011年9月16日到县芦苇开发公司担任党工委书记、总经理的。到任之前,县主要领导就曾找我谈话,介绍过芦苇开发公司为鱼塘发包与养殖户发生矛盾并多次集访的情况,要求我上任后迅速解决上访问题,稳定公司局势。上任后,我发现公司不仅存在养殖承包户为鱼塘发包矛盾多次来县、到市、赴省集访的问题,还存在着职工因为公司与省沿海集团公司置换数万亩土地担心饭碗不保而集访的问题。一度时期,公司人心惶惶,秩序混乱。公司领导层因为养殖户、职工闹访,连自己的办公室都坐不安稳。
养殖户上访的根源在于县政府准备将公司养殖承包户手中的鱼塘拿出来公开发包。
2009年,射阳县委、政府为实施沿海开发战略筹措资金,拟将芦苇开发公司下属的东沙港管理区1万多亩鱼塘向社会公开发标,租期15年,每年每亩收取承包管理费500元,一次性缴清,共计应收7500万元以上。设计者的良好愿望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他们觉得芦苇开发公司是国有企业,现在射阳县根据上级要求,搞沿海开发,将公司的鱼塘——国有资产拿出来对社会招标,轻松收取数千万元填补沿海开发资金缺口,又可以为社会解决若干劳动就业岗位,一举两得,功莫大焉。
不料,招标公告还未出来,得到消息的近百家养殖户们纷纷到公司上访。有的说,以前承包鱼塘投入很多的资金,建看护房,买变压器,架动力线路,购增氧设备,修水泥挡浪坡,修筑进出道路等等,你们说收就要收回鱼塘,我们的费用谁来认领?有的说,我们是从其他养殖户手中转包过来的,以前的投入费用都算给了人家,现在你们要收回鱼塘,应该将投入费用算给我们;有的说,我们起初是带资过来开发鱼塘的,将过去的荒滩建设成了今日经济效益很好的鱼塘,养鱼是我们赖以生存谋生的手段,你们说收就要收,我们今后的生计怎么办……
归纳养殖户们的诉求概括起来有三点:
1、我们为公司开发的鱼塘应该首先让我们承包;
2、15年的承包费要求一次性缴清,我们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3、我们开发鱼塘投资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公司所有不合理。
公司前任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请示,答复是:按签订的合同办理。于是,养殖承包户们串联起来,开始上访,先是到市里集访,市里打电话到县里,责令射阳县解决。公司满足不了承包户的要求,他们又上省里,省里将电话打到市里,市里又将电话打到县里,要求派人派车去将他们接回,答应重谈条件。公司对新一轮鱼塘发包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作了一些让步,可是承包户们仍然不满足,又组织起来,再次到省里上访……
我到任后,详细研究前任手里的几种鱼塘发包方案,公司组织成立调研小组,对目前的融资现状、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其他沿海县市水产承包市场行情进行摸排调研,走访咨询了市、县信访、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召开多个层面的座谈会,反复听取养殖户们的意见,经过反复推敲修改,拿出了新的承包方案,报送县委、县政府,经县领导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案例分析
这一次东沙港管理区养殖户们到县上访是在我到任后的第一次集访,显然针对的是我最近主持制定的鱼塘发包方案。
制定新一轮鱼塘发包方案之前,公司领导层对整个市场行情、金融形势、养殖户上访原因及个人诉求都已经作了充分的调查了解,方案中也已经反映了养殖户们的经济诉求。特别是,新方案草稿初成之时,还邀请养殖户代表征求意见,在相关条款中基本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他们为什么在新方案向社会发布之后还要煽动集结,进行上访呢?
我想,其中的原因有三条:
1、养殖户存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普遍心态
养殖户们与公司的关系既是利益的共同体,也是共同体中利益分配的对立方。公司的经济利益是与养殖户捆绑在一起的。养殖户们养好鱼,产生好的经济效益,公司才能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效益。所以,公司为养殖户的生产作业能够顺利方便,对渔区的道路、桥梁、闸涵等作了一定的投入。而养殖户则通过公司提供的鱼塘,从事水产养殖业,获取利润,养家糊口。同时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承包费用。养殖的经济收益是一定的,如果缴纳给公司的数量增大,那么个人收益就会相应减少。从养殖户角度看,当然是向国家缴纳的越少越好。当不能让公司对承包费作出变动时,如果有方法途径可以迫使同一共同体中的对方在其他利益上作出让步,从而实现自己一方利益增大的可能,养殖户们当然愿意这样去干。
2、养殖户相信上访会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
养殖户们已经尝到上访带来的甜头,他们相信继续上访,给公司增加压力,将会进一步获得好处。芦苇开发公司在养殖户们多次上访后作出了让步,没有一刀切收回鱼塘向社会公开发包,而是首先向原养殖户发包;承包期和缴纳承包费用的缴纳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原定15年的承包期,改为5年一个承包期,承包费用也相应改为5年一次性缴纳,即使5年一次性缴纳有困难也可以改为二次缴纳,只是费用上略有提高而已;2005年12月公司与养殖户签订的合同上第六款“双方职责”的第7条写明,“乙方自筹资金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将滩地开发改造成配套鱼塘。鱼塘的整个杆塔一,其固定设施(除房屋和电力设施)的产权自动转移为甲方所有,乙方履行对设施的维护修理义务;对其投入的地面以上的建筑物和架设的电力设施到期后可自行拆除或自行与新的承包户作价转让”,现在也改成“承包区域内现存的房屋和电力设施到期后应自行与下一轮承包者议价转让,或经有权部门评估后折价给对方”,实际上已经承认这些东西全部归个人所有。如果不再参与新一轮鱼塘发包竞标,这些设施的余值可以经评估折价给公司。
3、极个别养殖户心理阴暗,存心给政府添乱
十个手指有长短,人群常分左中右。
本来养殖户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公司的发包方案存有异议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其中的个别人出于阴暗心理,煽动和挑拨群众闹访、集访,以发泄对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不满情绪。虽然说这样的人不多,但是他们的活动能量不可小觑。他们的常用伎俩不外是挑拨离间、煽风点火、恐吓利诱,妄图搞乱基层群众的思想,裹胁不明真相的养殖户跟他们走,以实现他们的险恶用心。
养殖户上访的理由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公司与养殖户矛盾的一个重要焦点是养殖户投入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宿问题。本来这是完全没有什么争议的事情,合同上写得非常清楚,除房屋、电力设施外,全部归发包方也即公司所有。公司的理由是已经降低了承包费用,以降低的部分承包金抵充添置设备的费用。并且也将这条理由写在了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当中。但养殖户们认为承包合同有问题,公司向社会公开招标,没有搞议标。议标有承包费优惠一说,公开招标则该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跟降低承包费没什么关系。在合同中写上以降低的费用抵充添置设备费用,其实就跟没写一个样,并不能改变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包这个事实。养殖们说的说法多少也有点合理成分。所以当养殖户上访到省里,负责接待的个别同志也公开表示合同有霸王条款嫌疑。这就更助长了养殖户为实现经济利益斗争的勇气与信心,让我们基层的同志感到更大的工作压力。
养殖户们提出的经济困难,一下子拿不出15年的承包费等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情况。制定方案者考虑的是射阳的海港建设大局,而没有考虑到这些涉及民生的细节问题,脱离了社会现实。将承包到期的鱼塘拿出来向社会公开发包,养殖户们因为无法筹措资金而失去赖以生存的基础,生计成了问题,产生激烈的对抗情绪也就势在必然。
工作措施
面对养殖户的又一次上访,我们迅速与养殖户们进行沟通,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与利益诉求,稳定他们的情绪,并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参与维稳工作。
1、多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司法部门汇报沟通,求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上任后,我很快拜访了市县信访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与他们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信息交流。邀请省信访局副巡视员、省接访处主任、法学专家到东沙港管理区,跟养殖户见面,宣传党和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当面回答他们对新一轮承包中的各种质疑。与养殖户户藉所在地的镇区政府加强联络,共同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公司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除了常规的思想政治工作及严肃工作纪律教育外,公司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并去有关高等院校接受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处置复杂工作的能力。
3、发挥退休老同志的作用,与养殖户沟通思想。公司关心、尊重退休的老同志,举办重阳节纪念活动,组织他们参观“三港”建设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发表的建设性意见,请他们为解决养殖户上访问题出谋划策。这些退休的老同志在公司工作多年,与养殖户相处时间比较长,彼此熟悉。由他们出面解释公司的新一轮发包方案,易于为养殖户们接受。
4、新一轮鱼塘发包方案制订之前,公司约谈养殖户代表,了解情况,掌握实情。拿出发包方案初稿后,在公司内部司务扩大会议上征求意见;又召开老干部、老职工代表座谈会,请他们根据掌握的舆情和自身工作经验,谈谈看法。同时,公司派人去邻近县市同类型单位考察学习,吸取人家的经验教训。
5、对养殖户进行类别划分,开展针对性的解释说服工作。养殖户上访人群并不是铁板一块,他们对经济利益的诉求并不一致。随着公司鱼塘发包方案条款的修改,养殖户们的态度出现分化。有部分养殖户觉得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再去上访就是无理取闹了。有部分养殖户处于观望态度,如果有人领头,他们就跟着去上访。这部分人占大多数。极少数养殖户欲壑难填,得寸进尺,恨不得公司的鱼塘免费归自己使用,一分钱不缴才好。这些人胆子特大,只怕事小,不怕事大,有理闹得满城雨,无理也要搅三分。其中极个别人甚至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怀有不满,借机闹事,满足其阴暗心理需要。
公司本着与养殖户利益兼顾的原则,认为群众合理的诉求,应该予以采纳,不合理的诉求, 应该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工作。公司将所有人员进行划分,包干到户,分别接触养殖户中的三类人。出台鼓励政策,凡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交清全部承包费的,奖励5元/亩/年,5年每亩奖励25元。对借机闹事者,除一般的说服工作之外,与公安执法机关取得联系,由他们出面进行法纪教育。
6、公司注重人文关怀,出台政策,每年为困难养殖户考上大学的子女提供助学金。
7、在养殖区域兴建若干民生设施,改善养殖户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案例启示
1、要坚信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勇敢无畏地开展息访息诉工作。历史已经证明,我们的党和政府具有坚强的力量,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局面。因此要坚定相信并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面对群众上访、闹访,不能被汹汹的舆情所吓倒。要坚定相信天下是共产党的天下,党和政府有能力解决任何问题,群众上访天不会塌。芦苇开发公司党工委是党的一级组织,在任何困难面前都应该毫无畏惧,团结协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基层组织治理情况时所说,“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2、要相信群众,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处理上访事件。群众中的大多数是通情达理,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的。处理矛盾永远不能将群众置于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即使是那些闹访激烈的人,也不能将其当作敌人对待。要本着与人为善的心态进行说服解释工作。这次集访的几个组织者在受到多种渠道的说服、解释及教育后,最终也改变了态度。所以,2012年1月8日后,公司的养殖户们再无人员上访。
3、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竭泽而渔。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出台,都要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诉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群众利益。不能为了所谓的政绩,从主观愿望出发,搞拍脑袋决策,只算理论账。芦苇开发公司起初只有广阔的滩涂,并没有鱼塘,是养殖户们的到来改变了滩涂的面貌。养殖户们手中的鱼塘有几种情况:养殖户自己带资开发,公司开发由养殖户承包,从前期开发者手中转包。不管是哪种形式的承包,养殖户们都在养殖过程中进行了一定额度的投资。射阳县为沿海开发战略作贡献,搞“三港”建设,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当时的决策者为了在短时间内出政绩,要求将芦苇开发公司的鱼塘拿出来向社会公开发包,没有调查了解这些鱼塘的情况,明显存在失误。如果这些决策者懂得“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的道理,可能在决策之时就不会干出只拍脑袋不去调查的蠢事,也就少出或不出舆情汹汹影响恶劣的上访、集访、闹访事件。
4、处理上访事件要不唯上,不唯书。不唯上就是要走群众路线,了解舆情,不能唯上级个别领导意图是听。不唯书就是不能只相信脱离实际的表面账,而应该深入生产区域,摸清产生矛盾的焦点所在,实事求是地制定方案,纠正以前方案的错误。笔者到芦苇开发公司任职后,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进行调查研究,既调查公司以前鱼塘发包的方案、县政府对鱼塘发包下发的指示文件、养殖户上访的诉求与组织发动者等详细情况,又深入养殖区域直接与相关人员交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不仅如此,公司还成立调研小组,彻底摸清养殖户的具体情况,人口、看护房、料房、机械设备、变压器及线路、鱼塘面积、所属乡镇等等,外出考察市场行情,了解周边县市鱼塘发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如果唯上、唯书,不从实际出发,新制定的鱼塘发包方案就不能为大多数养殖户所接受,就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息访的效果。
5、要关心群众生活,以情感人,化解矛盾。古人老子曾说过:“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就是要当政者做群众希望做的事情。养殖区域的生活、工作条件比较原始,道路难走,用电不方便,用水困难。我到任后,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疏浚沟渠,新建桥梁,维修道路,实施电力消缺。群众感受到了生活质量的改善,自然而然地减少了与公司的敌意,情感发生了变化。后业我们登门做工作,他们话里话外充满了热情,而不像我才到公司工作那会欢笑,进入养殖区域了解情况时遇到的几乎都是冰冷的面孔。
(作者:宋扣明,射阳开放大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邮编:2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