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走向现代政治

发表时间:2021/3/30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第35期   作者:丁登先
[导读] 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农村社区的基层民主制度,是社会民主的一种形式
        丁登先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临沧677000
        摘 要:
        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农村社区的基层民主制度,是社会民主的一种形式。随着“草根民主”的不断推进,占中国人口主体的农民开始接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这将为未来中国的民主建设奠定坚实的精神文化基础。“草根民主”成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的培训基地。“草根民主”不仅是农民在既有条件理性选择的结果,同时也是国家意志理性选择的结果。
关键词:
            村民自治;民主;理性选择

        被称为“草根民主”的村民选举,是中国农村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大事,每届村委会任期一满,就要在中国农村上演一回。传统农民被反复浸入了现代政治元素之后,他们开始从不懂得到逐步懂得、从不熟悉到逐步熟悉其内涵、程序,并能估价选举的实际价值。这都是在农民在既有条件理性选择的结果,同时也是国家意志理性选择的结果。
        一、国家意志的理性选择
        (一)政治现代化
        政治现代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走向强国的必经之路。政治现代化是政治发展的重要阶段,它是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传统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发展的产物,这既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也是人们依据一定的目标自觉推进政治变革的过程。这一过程突出地表现是政治社会从专制制度走向民主制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治现代化也就是政治民主化。政治民主化是政治现代化最基本的目标,也是政治现代化最集中的体现。
        没有政治现代化,不可能有健全的市场经济,也很难取得持续发展。因此,国家追求政治现代化目标就是为了使我国完成近代以来的两大历史主题——民族独立、现代化。
        在缺少民主传统的社会中,社会基层的民主实施非常重要,这是训练社会成员成为现代人不可或缺的一个进程。这一点,罗伯特?D?帕特南在意大利的研究[ [美]罗伯特?D?帕特南等.使民主运转起来?中译本序言[M].王列、赖海荣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亨廷顿在东南亚的研究[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1989.],都得到了可靠的实证结论。中国从农村开始的选举式民主,其实就是在不断训练中国社会的基础,使之早日达到现代化水平。
        (二)中国选举式民主从农村向国家内部演化
        导入村庄的“草根民主”,把中国的选举式民主从下往上推进,中国的选举式民主从农村向国家内部演化,使民主在中国逐步成熟起来。如果说,村民自治是社会权力在非国家形态领域内的嬗变,那么,进入到比较敏感的国家形态政治领域内,发生了从“政治神经末梢”到渗透到国家政治神经中枢的制度变迁。
        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成为中国选举历史的一座里程碑。1998年12月步云乡进行了本乡的乡长直接选举。选举章程规定,参加乡长提名的候选人经30名选民联合推荐即可成为候选人。经过在全乡13场竞选辩论角逐,选民全部在单独隔开的划票间进行写票,排除可能受到的干扰,以选择自己满意的乡长。时隔三年后该乡换届选举,根据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对直接选举乡长的方式进行了调整,采用全乡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唯一的乡长候选人,然后交乡人代会进行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乡长,这是对制度变迁过程中,创新制度与原社会制度网络的衔接的重新考量。
        在国家政治领域开创的先河,给了政治企业家更加大胆的鼓励,促使他们在制度变迁方向选择上走得更远。一是深圳龙岗区大鹏镇“海选”镇长候选人试点;二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创了县域范围的乡镇长直接选举。2004年4月,红河州石屏县7个乡镇同时进行了乡镇长直接选举,“没有‘内定’,没有领导‘打招呼’,没有操作中的种种‘埋伏’,10万多群众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选出了让多数人满意的‘乡官’。”三是2008年7月,贵阳市小河区、花溪区、息烽县、修文县经过民主推荐大会投票,20名干部将同台竞争上岗,角逐四区(县)党委书记。“打破以往干部任命论资排辈,有利于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避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形成良好的导向,让干部把心思、精力用在钻研业务和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社会经济利益的变化推动了政治文明的联动性质变化,村民自治的经验开始传导入中国县乡体制的变迁之中,在技术民主意义上,都是围绕着民主与选举的相互关系延展的。
        (三)政治家的理性选择
        中国农村村民选举,事实上是国家试图在中国农村实施政治现代化的一项选择。
        很多地方政府的官员的理性选择也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例如:1986年时任梨树县副县长的费允成,达川市民政局局长王昭林。
        1986年12月,一场前所未有的选举在梨树乡北老壕村进行。当时经过民意测验,80%以上的村民要求自己选举村干部。村民们希望能由自己选出满意的村委会主任,而不是由乡里面指定。时任梨树县副县长的费允成对此非常支持。梨树县委和乡党委根据村民的意愿,确定了两条选举原则:“不定调子、不划框框、不提名候选人”和“选正人、选能人、不要求完人”,充分相信群众,由他们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正是费允成的支持和推动下,北老壕村民主选举村干部,为以后全县乃至全国的村委会选举积累了经验,形成了“海选”的萌芽和雏形。很快梨树县的 “海选”创举,获得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肯定,我国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就吸收了梨树县的这一做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达川市民政局在村民自治进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民政局局长王昭林的个人魅力与影响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王昭林的资历深;影响大,说话有人听;王的事业心强。他长期从事基层工作,对村民自治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而且当时他本人已接近离职年龄,希望将村民自治作为一项事业,在离职前作出一番成就。因此,在推动达川市的村民自治进程中,王昭林发挥出了超凡的能量。
        村民自治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地领导和推动的,上级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态度与组织能力至关重要,它决定着供给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和供给多少制度实施资源。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得以在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取得出乎意料的成就,与执政党和政府扮演的积极主动角色密切相关。[ 徐勇:《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主动性———对四川达川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调查与思考》,载《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事实上,村民自治搞得相对规范、成功的地方,政府往往发挥了积极的支持、组织和引导作用,这种作用使得一些贫穷落后的乡村也有可能出现良好的民主选举活动和成功的自治事例。

草根民主的发展好坏,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并无必然的正相关关系,而主要依赖于地方党政领导人的意愿与素质,依赖于县市、乡镇政府的工作力度。
        村民自治并不是政府领导人的主观偏好,它所体现的民主精神事实上深深地蕴含在民众之中。[ 徐勇:《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主动性———对四川达川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调查与思考》,载《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农民要求更多地参与公共事务。政府行为只是将这种民间诉求提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并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在全国很多地方,村民民主选举已被村民视为天经地义之事,如果村组领导人不经群众选举或认可,其合法性基础就会削弱。
        在草根民主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客观上推动了我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
        第一,草根民主的实施有助于中国实现现代化。现代化的进程中,政治现代化是不可或缺的,而草根民主是当代中国民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我国已把基层民主作为现阶段推动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突破口。基层民主是建构全社会民主的基石,因为任何形式的民主只有建立在其相应的基础之上,它才有相应的生命力。
        第二,草根民主是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通往全社会民主的稳健之路。邓小平说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中国发生政局动荡“就会是世界性的灾难”。[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第三,草根民主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最直观的表现就在于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选举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管理主体(由村民代表会议监督),这个观点是切实可行的:如果你想让一位更年青、受过教育、有一定才能的人进入这个机构,那么就要让村民自己挑选。而且,比起那些直到现在还在随意任命村干部的行政官僚来说,村民自己挑选的村干部总会更好一些。村民往往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来投票。为他们自己着想,他们会选一些年轻有为、敢闯敢干、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人。[ [美]柯丹青:“中国国内关于村民自治的争论”,郭正林、郭芬译,原文载于《中国学刊》,第37卷。http://www.world-and-china.com/02/02120405.html.]
        二、程序的重要性
        对于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来说,程序的重要性不亚于给社会赋予什么样的权力。因为,程序是制度的元规则,是保证一定条件下能解决社会冲突的预防性和步骤性规定,特也是重要的制度之一。制度既是博弈规则又是博弈的产物[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杭行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制度的供给、需求方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公平的法律主体。制度包括程序制度(又称元制度)和实体制度,当元制度不完善时,实体制度就很难发挥应有的功能。[ [德]柯武刚,史漫飞.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
        民主作为人类迄今为止最为伟大的系统工程,作为人类本质需求之一,必然会走入更加文明、公正、科学的轨道。民主有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之分[ 韩强.程序民主论[M], 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实体民主侧重于从目标层面上去判断界定民主,而程序民主则侧重于从程序上确保民主的实现。民主正在进入程序民主的时代。程序民主首先是法制的民主。程序民主时代是一个现代科技逐步融入民主生活的时代。
        自由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政治参与的渠道,是多元利益的调节器。随着村民个体利益的分化,村委会选举直接关系到农民贴身利益,因此在公开透明原则的推动下,村委会选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村民。
        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在选举制度和程序上有了很大的创新,使选举的步骤越来越科学。如:“海选”,“联选制”,“三上三下三公布”,“两票制”,两委“一肩挑”模式,“二次法”等。
        两委“一肩挑”。广东省中山、顺德和山东威海创造的两委“一肩挑”模式,尝试从精兵简政和协调二者关系出发,将党支部和村委会合为一体。云南等省也采取这一模式。“一肩挑”就是将党支部与村委会直选相结合的村级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模式,提倡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两个职务一个人兼任,党支部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要求所有党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积极参选,接收广大群众的挑选,一旦支部书记落选,在选举之后,乡镇党委原则上按照党内选举程序,将是党员的新任村委会主任调整为党支部书记,或是积极发展非党员的村委会主任入党。有效地消除了两委矛盾。
        “二次法”,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召开二次选民大会选举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会议召集人、推荐村党支部候选人、确定村民委员会人数;第二次会议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村民理财小组成员)。
        虽然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多程序上的创新,但是村委会选举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迫切需要国家制定专门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来保障和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总的一点就是,通过制度和程序上的设计,使农民有自己选择当家人的权利,选举民主就是不违反民意。
        程序的作用在于:第一,保证选举事件各个环节有组织、有计划,有条不紊;第二,程序具有确定性,一般不会随着个体或小部分人的意志而改变,避免了选举过程中的随意性;第三,程序上的规范,使每个参与到选举事件中的村民,都能够明确自己的利益,找出自己的最佳利益。
        “草根民主”是农民学习民主知识、熟悉民主程序、体验民主生活的可靠途径。对于占中国人口主体的农民而言,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抽象的民主理论灌输可能事倍功半,然而在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村庄事务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民主实践中人们讨论的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它使“民主”这个复杂而深奥的字眼从理论中走了出来,成为上亿农民群众的实践。人们在实践中学到的是实实在在的民主知识和民主程序,体验的是生动的民主生活,感受的是真实的主人翁地位。

参考文献:
[1] [美]罗伯特?D?帕特南等.使民主运转起来?中译本序言[M].王列、赖海荣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2]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1989.
[3] 徐勇:《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主动性———对四川达川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调查与思考》,载《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
[4] 邓小平:《邓小平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42页。
[5] [美]柯丹青:“中国国内关于村民自治的争论”,郭正林、郭芬译,原文载于《中国学刊》,第37卷。http://www.world-and-china.com/02/02120405.html.
[6]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 杭行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7] [德]柯武刚,史漫飞.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8] 韩强.程序民主论[M], 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丁登先(1986年-),男,汉族,江苏沭阳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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