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星晨 王爱红 翟保垒 姜春蕾
山东省 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 252000
【摘要】:目的:探讨早期综合康复治疗急性脑梗死患者的临床效果。方法:依据入院时间顺序将2018年4月值2020年9月期间于本院就诊的90例急性脑梗死患者分别平均纳入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均给予常规治疗,在此基础上,为观察组开展早期综合康复治疗。对比两组治疗后的神经功能改善情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肢体运动功能水平。结果:治疗后,观察组的神经功能评分(9.3±1.4分)低于对照组,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77.9±9.0分)高于对照组,其肢体运动功能评分(63.4±6.5分)高于对照组,T1值=12.27,T2值=10.08,T3值=20.36,P<0.05。结论:早期综合康复治疗急性脑梗死患者的临床效果较为显著,可明显改善神经功能受损表现及肢体运动功能,提升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值得进行推广应用。
【关键词】:早期综合康复治疗;急性脑梗死;肢体运动功能
前言:急性脑梗死是一种临床上较为常见的缺血性脑部疾病,患者在发病后的病情发展较为迅速,进而可对其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尽早给予患者积极有效的对症治疗干预是十分必要的[1]。目前,临床方面多主要采用抗血小板聚集、清除自由基等方法为急性脑梗死患者开展对症治疗干预,上述治疗内容在开展期间虽获得较为显著的治疗效果,但依据以往的临床经验可得知,多数患者在发病后多可引起中枢神经元的不可逆性损伤,该类创伤表现无法在常规治疗干预下得到有效恢复,因此,于治疗基础上,为患者尽早开展针对性康复治疗干预是十分必要的[2]。本文主要分析了早期综合康复治疗在急性脑梗死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及方法
1.1资料
在2018年4月值2020年9月期间于本院就诊的急性脑梗死患者中随机抽取90例作为研究对象,并依据入院时间顺序进行平均分组。对照组中,有男29例,女16例,年龄为44~76岁,平均年龄为(60.4±3.5)岁。观察组中,有男30例,女15例,年龄为43~79岁,平均年龄为(60.6±3.4)岁。组间基线资料相比无较大差异(P>0.05)。
纳入标准:(1)病情经临床综合诊断确诊为急性脑梗死;(2)患者家属均已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中途无法继续研究。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治疗干预,具体治疗内容包括抗凝干预、抗血小板聚集、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营养干预等。
观察组于对照组治疗内容基础上,开展早期综合康复治疗,具体治疗内容如下:(1)运动功能训练:医务人员应于患者卧床恢复期间,帮助其合理摆放卧床体位,并指导其开展床上被动训练,以有效维持关节活动度,之后依据患者的病情恢复情况及体力水平逐渐协助其开展坐位训练、站立训练、肢体负重训练、下床训练及步行训练等训练内容。在此基础上,采用Bobath法为患者进行肢体功能恢复训练,训练期间,患者应于医务人员指导下取功能体位,并维持手心向上及足部背曲位姿势,上肢部分需轻度外展,下肢部分需轻度弯曲;在患者开展步行训练期间,应尽量抬高患侧下肢,单次训练时长为30min,2次/d。(2)语言功能训练:医务人员应首先指导患者开展张嘴及伸缩舌头训练,之后引导其进行单音发音练习,然后逐渐开展单字、双词等练习内容,训练难度应依据患者的练习效果合理调整,进而有效刺激局部肌肉的收缩运动功能。(3)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医务人员应于生活训练开展期间,鼓励患者正确进行不同关节部位的功能练习,并引导患者独立完成换衣、洗漱等基本生活动作;此外,可于患者进食期间指导其健侧手拿碗,患侧手拿筷,并建议其自行拿取食物。(4)抓力训练:医务人员可于训练期间,引导患者通过拼图、梳头、拧瓶盖等动作练习手部抓拿能力,进而有效提升其握力水平。(5)理疗干预: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病情现状及耐受情况为其开展相应的电刺激治疗、痉挛肌理疗等治疗内容,20min/次,1次/d。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治疗后的神经功能改善情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肢体运动功能水平。
应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对患者的神经功能受损情况展开相应评价,量表满分为42分,得分越高,代表神经功能受损情况越严重。
采用BI指数量表对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展开相应评价,量表满分为100分,评分越高,代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越好。
使用Fugl-Meyer运动功能量表对患者的肢体运动功能水平展开相应评价,评分越低,代表肢体运动功能障碍表现越严重。
1.4 统计学
应用SPSS21.0软件对本文中出现的各项计量资料(T检验)进行相应的数据处理,P<0.05为对比数据差异明显。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后的神经功能改善情况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对比
治疗后,观察组的神经功能评分均低于对照组,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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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两组治疗后的肢体运动功能水平对比
治疗后,观察组的肢体运动功能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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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急性脑梗死是一种病情发展迅速的危急重症疾病,及时有效的对症治疗干预虽可大幅降低致死几率,但多数患者在发病后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表现,进而可对患者的预后康复效果及生存质量均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于急救治疗前提下,为其开展全面的后期康复干预是十分重要的[3]。
依据本文研究结果可得知,治疗后,观察组的神经功能评分(9.3±1.4分)低于对照组,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77.9±9.0分)高于对照组,其肢体运动功能评分(63.4±6.5分)高于对照组,P<0.05;进而证明,早期综合康复治疗急性脑梗死可有助于改善机体神经功能受损表现,同时有效恢复肢体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整体疗效较为显著。张洪蕊等人[4]的相关研究显示,在于急性脑梗死常规治疗期间为研究组患者开展早期综合康复治疗后,该组患者的神经功能评分(9.1±1.2分)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75.5±5.3分)均优于单纯接受常规治疗干预的对照组患者,从而进一步证明了早期综合康复治疗在急性脑梗死中的应用价值。
总而言之,于急性脑梗死治疗中开展早期综合康复干预的效果较为突出,可有效提升机体神经功能及肢体运动功能,改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张晓慧.早期综合康复治疗急性栓塞性脑梗死患者的临床效果探讨[J].中国实用医药,2018,13(7):11-13.
[2]莫丹,薛利珂,高卫双,等.早期康复对急性脑梗死患者临床及血清炎性因子水平的影响分析[J].临床检验杂志(电子版),2020,9(2):97-97.
[3]韩丽娟.早期综合康复治疗急性脑血栓脑梗死的效果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8,16(10):109-110.
[4]张洪蕊,李文豪,李响.早期综合康复治疗对急性脑梗死临床疗效观察[J].中外医疗,2019,38(27):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