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发表时间:2021/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5期   作者:马思远
[导读] 电子招投标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并应用智能化的电子系统,使得从前期招标备案直至到合同签订整个招投标工作周期均实现电子化操作[1]。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山东青岛  266205
        一、前言
        电子招投标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并应用智能化的电子系统,使得从前期招标备案直至到合同签订整个招投标工作周期均实现电子化操作[1]。简单来说,电子招投标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完成招投标活动。1999年,外经贸在纺织品配额招标中首次引入电子化模式,这也是我国电子招投标的首次尝试。经过多年发展,已创建全国唯一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信息在该平台中实时发布。为了实现我国电子招投标工作“互通、共享”的终极目标,平台更是研发出了CA(Certificate Authority)证书及注册信息的互认,招投标交易数据库等公共服务产品做基本保障,并已形成多种模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基本制度框架,进一步明确电子招投标工作流程及法定效力。但虽然现阶段相关制度及相关技术支持等基础工作已完备,仍未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存在部分问题。
        二、当前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1地区限制仍然存在
        目前,电子招投标业务还未真正的形成“一网通”,交易信息还未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部分城市甚至未实现全市互通。这就导致了不同地区的使用的投标工具、招投标平台及工作方式方法还各有不同,增加了投标单位的工作成本及工作难度,降低了竞标的积极性。
        2.2网络技术相关配套仍有进步空间
        电子招投标实行全工作流程的网络化,资料的编辑、上传、存储均在电子平台中实现,一旦电子平台收到外界病毒入侵则会出现操作流程瘫痪、投标信息被修改或是被窃取等情形发生,所以电子招投标业务对于网络安全技术等其他相关配套技术要求甚高,容错率为零,一旦出现任何技术问题都是致命性的且是不可逆的,这也对目前我国的网络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目前上传投标文件的大小仍有限制,部分地区要求投标文件控制在200兆以内。因投标文件中包含大量图片资料,为控制投标文件大小将通过删减部分内容来实现,这将导致投标文件质量降低,不能完全体现投标单位的真正实力。在投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的速度较慢且不稳定也是常见问题,经常出现上传一份投标文件需要几个小时或是上传中断,影响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工作造成影响。
        2.3仍无法杜绝招投标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
        电子招投标业务模式的应用,增加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提高了违法违规的成本及难度,并且从技术手段方面有效控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但是仍然无法做到杜绝。现阶段仍存在同一家单位通过使用多个投标锁,在不同地方使用不同的电脑设备进行多家单位投标文件的制作,来实现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
        三、解决措施
        3.1加快推进交易平台的统一
        从市级再到省级最后到国家级层面,逐级进行平台的统一。交易平台的统一有助于交易信息的统一,做到企业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等随时提取调用。开标时无需核验相关原件的真实性,因为在录入系统时已进行文件检验,在保证评标公平性原则的同时,提升评标工作效率。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也可以直接从系统中调取相关资料附到投标文件中,减轻投标单位工作负担且保证信息准确性。
        3.2提升互联网技术
        我们需要通过构建主动免疫可信计算系统来提高安全防护系统,即在系统工作全程进行计算,使计算全程可测可控且不被干扰[2]。打破现有由防火墙、入侵检测和病毒查杀组成的原始的“封堵查杀”的防御模式。在主动防御的同时还要建设安全信息平台,包含安全管理设备和网络基础设备,最关键的是安全知识库、病毒知识及相关病毒查杀防御软件的升级,确保工作系统的网络安全。为解决文件上传速度慢及上传不稳定的情况,可引入数据压缩技术,即在文件上传时在系统传输层对文件内容数据进行压缩,在投标文件解密时进行解压缩,在不破坏文件内容的情况下缩小文件的大小进而提升上传速度。

通过网络延时优化技术有效控制文件上传不稳定情况的发生。网络延时优化技术通过建立连接池进而建立多条用户上传端口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口空闲连接线,在文件上传时多条连接线同时上传,若有其中某条连接线传输失败其他继续上传不受影响,保证上传的稳定性。
        3.3完善工作方法与监管制度
        (1)改变确定中标方式
        目前常用的定标方式为评标总分第一名为中标人,这就导致相关投标单位协商确定第一名,为围标、串标提供机会。只有使中标单位具有不可预期性,进而增加串通投标的难度。比如,在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兼顾公平性,可根据评分顺序的由高到低赋予不同几率的中签概率,使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中标率,但不确保其中标。改变中标方式后,即使是评标总分第一名也不能保证是中标单位,通过围标、串标的违规行为也不能保证本单位中标,违规失去了意义,进而达到了有效控制违规的目的。
        (2)提高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阶段,在招投标环节中有违规行为发生处罚方式有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违规所在地相关部门的查处。可以说惩处力度仍不能够引起投标单位的足够重视,使得相关单位存有侥幸心理。通过技术手段只能做到让投标单位不能违规,最有效的监管手段还是让投标单位不敢违规。例如在招投标工作中一旦有违规行为发生,则暂停该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只有增加处罚力度才能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在单位内部加强管理及监控。同样,将投标工作的违规行为与企业的评优、资质等级的升降挂钩。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取消相关单位的评优资格或暂停其资质申请或升级资格,情节严重者做资质降级处分。进而维护行业市场秩序,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3)将线下监管与电子招投标业务相结合
        为更好地选择到合适的供应商,建议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公示期间招标单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司及项目实地考察,确保中标单位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且加强在开标过程中的线下监管力度,可以在现有工作牌基础上增加二维码,二维码中录入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工作单位等,这样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来确认工作人员的真实性,杜绝借用工作牌冒名顶替干扰评标工作的情况发生。为更好地保证此项工作的安全性,二维码信息的录入工作均由交易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并且每次项目开标工作结束后清除工作牌中的二维码信息,其他项目需要可继续录入其他人员信息,做到可重复使用避免浪费。
        (4)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将电子招投标平台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网站相连接,实现信息互通。例如,将电子招投标平台与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网站进行互联互通,可以做到若投标单位在某一部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会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共享到电子招标平台,及时有效地限制经营异常单位参与招标活动。
        (5)国家加强业务协调及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政策对于电子招投标业务应用发展的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重视程度决定着电子招投标业务发展的速度。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个人认为必要时强制推行本业务也未尝不可。业务使用率得到提升,其发展程度及速度也会相应得到提升。
        四、结语
        我国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应用发展过程中虽仍存在部分风险,但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风险可控。仅需从制度建设、工作方式、网络技术等方面加以提高改进,定能早日体验到电子招投标所具有的低成本、易操作、高效率、全公开、全透明、易监管等优势,使得招投标行业乃至建设工程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田维军.互联网+视角下的电子化招标前景展望[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05:78-79.
        [2]张大伟,沈昌祥,刘吉强,张飞飞,李论,程丽辰.基于主动防御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可信技术保障体系[J].中国工程科学,2016,1806: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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