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微治理创新研究

发表时间:2020/9/2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5期   作者:苏山
[导读] 摘要:微治理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城市治理模式,微治理能够满足社区各个群体的利益和基层的社会要求。
        四川大学  四川成都  610064
        摘要:微治理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城市治理模式,微治理能够满足社区各个群体的利益和基层的社会要求。当前在我国很多城市社区微治理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也显示出了它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多弊端。基于此,我们结合每个城市社区的特点,在党社融合发展的视角下,积极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的模式。
        关键词:城市社区;党社融合发展;微治理模式;创新
        微治理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城市治理模式,微治理能够满足社区各个群体的利益和基层的社会要求。当前在我国很多城市社区微治理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也显示出了它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多弊端。基于此,我们结合每个城市社区的特点,在党社融合发展的视角下,积极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的模式。
        一、城市社区微治理的内涵与特点
        城市社区微治理是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作用,以微观领域公共事务的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小微载体及民主技术,培育居民公共精神,增强居民参与能力,形成政府行政功能与基层自治功能有序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社区治理精细化、差异化、扁平化和高效化。
        城市社区微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创新,有其身的特点。一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主体不仅包括党政部门、居委会、社会组织、物业公司,更重要的是居民、业主、商户的直接参与,社区微治理更注重利益直接相关者的共建共治共享。二是治理对象的小微化。以居民现实需求为导向,治理事务往往以项目化的形式出现,社区微治理的对象呈现小微化特点,比如为解决小区停车难、违章建筑、噪音扰民、邻里纠纷等问题开展的微治理项目。三是治理手段的多样化。由于城市社区类型多样,社区居民结构复杂,社区治理事务繁多,微治理主要发挥居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灵活运用参与机制、协商机制、合作机制、自治机制、监督机制等开展多样化的治理实践。
        二、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城市社区微治理主体的合法性一直不是很明确,而且由于微治理模式运行时间并不长,体制也不是很完善。在我国基层社区中,一直积极探索治理的方式和途径。部分城市社区根据社区的发展积极创新了社区组织部门,建立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日常事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没有明确的合法性。各个地方虽然都在尝试着通过发布地方性规章与通知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存在与发展提供现实性的依据,但并没有从实质意义上确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合法性,实际上与有法可依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的管理运行体制和日常工作机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热情不高,多数居民对社区的公共事务关注较少,部分居民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甚至对所在社区的治理状况漠不关心,缺乏民主意识和公共精神。居民对社区自治的参与往往处于消极被动状态,自治观念淡薄,自治能力不足,自治实践缺乏。一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往往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或受到从众心理的支配,而不是基于公民的责任感关心社区公共事务,参与城市社区治理。
        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和治理中的作用应该主要是指导和监督,但实际上基层政府往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干预社区事务,对社区治理干预过多、过细。交办一些行政性事务并进行考核管理,这种“政社不分”的现象表明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越位”。在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加强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建设,培育和监管社区社会组织,健全鼓励激励机制,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等方面,政府角色和职能又往往处于“缺位”。


        社会组织是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而现实中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往往面临诸多难题。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体制比较严格,导致社区的社会组织登记难。社区的社会组织正常运行的资金缺乏,申请财政补助或社会资助难。社区的社会组织往往没有完整的治理结构,甚至没有组织章程、组织架构和财务制度,参与治理与服务的规范化程度较低,高质量参与社区治理难。
        三、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的创新
        (一)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主体身份
        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不断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就需要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主体身份的合法性。从当前的社区自治现状来看,要使社区自主主体活动更好地进行,运行能力的速度不断加快,社区自治主体的身份合法性必须得到法律层面的确认。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地位要和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一样,要有身份的合法性。
        (二)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我国社区居民参与居民事务的意识和观念还比较淡薄,也是当前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基于此,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社区居民参与的本质就是社区居民对公共事务倾注自己的热情和智慧。要将应用的权利和能力赋予社区居民,让社区居民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对社区充满爱,充满责任心,将社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我们不但要让社区赋予居民一定的权利,也要通过制度赋予居民一定的权益,社区赋权和制度赋权能够有效保证社区居民正确科学的参与,社区赋权和制度赋权也能让居民的参与更具有灵活性、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不断加强社区微治理的可持续性和形成社区
        微治理的完备体系要不断加强社区微治理的可持续性,真正形成社区微治理的完备体系。社区要成立社区联合体,形成社区自组织的网络,搭建社区资源的对接平台。首先要成立社区联合体,社区联合体的成立能够进一步推动微治理的发展。要不断丰富社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从根本上提升社区微治理可持续性的发展能力。要形成社区微治理的完备体系。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社区微治理进一步拓展了社区治理的视野,社区微治理有效推动了上下联动的社区治理体系。
        四、结语
        当前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城市社区微治理主体的合法性一直不是很明确、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现有社区微治理模式还不够完备、微治理模式存在着很多模仿现象。基于此,我们要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主体身份,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不断加强社区微治理的可持续性,形成社区微治理的完备体系,保持微治理模式自身的多样性。
        参考文献
        [1]王丽.城市社区“大联动、微自治”智慧治理模式的探索与思考--以成都市C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践为例[J].大连干部学刊,2020,36(01):60-64.
        [2]陈建平.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的路径探索--以黄陂区社区治理实践为例[J].学习月刊,2019(12):41-42.
        [3]朱根土,王关妙.“一社一品”教育融入社区治理新路径--以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为例[J].新农村,2019(12):47-48.
        [4] 陈伟东,熊茜.论城市社区微治理运作的内生机理及价值[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58.
        作者简介:苏山(1996-),男,汉族,贵州省遵义市,硕士在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