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失独家庭养老服务满意度研究文献综述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郭璟
[导读]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事业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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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事业指明了方向。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养老服务满意度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卫生部《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调查数据显示,1975年至2010年间,我国独生子女的数量高达2.18亿,且15-30岁的人口死亡率大约为万分之四。这意味着我国每年至少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并产生上万个失独老人。这些老人的养老服务满意度尚未有相关研究,本文基于此将相关研究作评述。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服务、满意度
        一、国外研究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1)对丧亲者的情感接受度进行考察
        国外对失独家庭的研究较少,重点较侧重于对丧亲者情感的研究,这对政府对失独家庭采取政策干预具有指导意义。马西耶夫斯基( Maciejewski,2007) 等对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233名丧偶者进行纵向队列研究,发现负面悲伤指数在丧亲后的约6个月内达到顶峰,这一数据可用于干预时间指导;就情感关注的意义而言,内米歇尔(Neimeyer,2001) 指出对情感关注有助于以一种尊重的、揭示的方式来使丧亲者接受现实,并对生活重建信心。就如何进行干预,杨荣,李玉芬(2018)强调可以通过心理干预与专业的哀伤辅导对丧亲者进行帮扶,具体的干预方式有沙盘治疗(箱庭疗法) 、合理情绪疗法配合情感支持、肌肉渐进式放松疗法、音乐疗法等。
        (2)分析独生子女家庭、无孩家庭、独居家庭养老需求
        国外对失独家庭养老需求并没有过多研究,但对于相类似家庭的养老需求研究有以下:美国杜克大学(1975)在“老年人资源和服务评价问卷”时对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方面的经济需求,生活照料需求以及精神慰藉需求状况进行了调查;Amy.R.Tripp(2014)从无孩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从精神照顾、物质照顾以及医疗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计划,同时对其照顾所需的质量也做出了要求。而日本学者 Ryuta Fukunaga(2012)主要针对农村的独居家庭的精神状态进行分析,指出农村的独居群体更容易产生孤独感,甚至引发抑郁症,因此建议借助社会力量在其精神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支持。
        二、国内研究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1)失独家庭概念界定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2007年发布的《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对象界定为:“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王广州等人(2008)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失独家庭的界定,认为“父母年龄在49周岁以上、只生育过一个孩子、且目前没有子女的家庭为失独家庭”;而陈恩(2013)从广义和狭义角度出发,将凡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称为广义的失独家庭,将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的家庭称为狭义的失独家庭。
        (2)失独家庭养老需求界定
        穆光宗(1999)从经济性与非经济性角度将养老需求分为经济供养的经济方面和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方面。柏婷婷(2019)借鉴此方法将失独家庭的养老需求分为经济需求、生活照料需求、精神需求。
        (3)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形成研究
        在我国“养儿防老”、居家养老的传统养老方式下,独生子女死亡后,父母除了面对心理上的压力,也会导致经济压力加大,随着年龄增长,其身体机能下降,生活水平质量也会受影响。陈柏涵(2013)在此基础上认为患病风险逐渐增加,形成了养老问题;李冬梅(2019)认为除了前者提到的问题外,对孩子的思念,心理和精神上也得不到慰藉以及政府对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架构也不到位。
        (4)失独家庭养老服务模式选择的研究
        失独家庭养老服务模式有多种,对于选择哪一种方式合适,不同学者对此有不同研究。

朱艳敏(2013)指出,慈善养老模式通过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伙伴合作养老模式,通过政府、社会、慈善组织的协同参与和帮扶,保证养老资源供给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从而为失独家庭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谢勇才(2016)则失独父母可以依据自身条件来选择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集中养老四种模式。
        (5)机构养老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机构养老作为我国的一种重要的养老模式,其在保障失独家庭的托底养老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发展的困境。何文炯、杨翠迎、刘晓婷(2008)认为机构养老模式的问题主要体现为资源配置不合理;穆光宗(2012)认为除了资源配置不合理外,机构养老模式还存在养、护、医、送四大功能分离,缺乏家居认同和亲情滋养,专业、负责的老年护工和管理人才短缺,非规范发展等问题。
        (6)关于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建构研究
        吴士勇(2008)强调要建立综合扶助机制,多元主体参与,并把特别扶助制度与国家制度、其他相关制度、地方政策等相衔接;在综合扶助机制的基础上周天鸿(2012)从公平角度出发认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政府应该对失独家庭给予补偿和关爱,自觉成为社会救助和福利计划中的责任主体,建立物质救助体系,包括失独家庭扶助制度和相关保险机制;周学馨、孙婷(2018)从供需协调视角出发,提出构建政府、家庭、市场、社会、社区“五位一体”失独家庭养老服务政策框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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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柏婷婷,失独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以辽宁省抚顺市为例[J].保障论坛 :劳动保障世界,2019:2
        [8]陈柏涵.失独之痛,何以所依?[J].中国社会工作,2013(4):16-18.
        [9]李冬梅.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J]保障论坛 :劳动保障世界,2019:2
        [10]朱艳敏.失独者养老态势与困境摆脱[J].重庆社会科学,2013(8):34-41.
        [11]谢勇才.老龄化背景下失独家庭养老模式向何处去[J].东岳论丛,2016(8):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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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穆光宗.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31-38.
        [14]吴士勇.建立扶助制度,同享发展阳光[J].人口与发展,2008(6):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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