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强化措施研究

发表时间:2020/8/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   作者:俞涛
[导读]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也随之发展起来。
        新疆东方友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  8311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也随之发展起来。建筑施工中无论是技术还是人员的配置都日趋合理,但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水平不高、建筑市场混乱等,使得工程质量受到了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对房屋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管。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来说,质量监管是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也是目前施工管理工作的重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应该贯穿于施工的整个过程,严格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控制各施工环节,提高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建筑市场混乱
        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整体情况看,建筑体系不全面、不标准,有待进一步更新,不能利用工程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质量加以监管,否则会导致质量问题日趋严重。这类问题的存在需要从如下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建筑单位本身的设计方面存在问题,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二是在进行工程招标时,部分单位恶意压价,这与建筑市场管理混乱有着一定的联系,对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2 质量监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管一般都是由建设单位的督检人员、现场监理人员共同负责,而在实际工作中,督检部门仅仅控制工程建设的整体进度及部分管理内容,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管控基本很少过问。加之,督检部门相关人员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不足,即使检查也难以发现问题。从现场监理人员的角度看,其素质水平也不高。施工监管工作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来完成,且现在很多的监理人员都是曾经参与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虽然他们有一些施工经验,但是他们对监理工作的了解不全面,对相关制度的了解更是少。
        1.3 缺乏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管的法规制度体系
        现如今,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相关人员一般都是以国家规定或地方政府发布的一些政策制度为标准。但实际上,我国在质量监管方面的法规制度体系并不完善,相关法规颁布了很长的时间,无法适应我国目前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这也对监管部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了影响。同时,相关建设单位并未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构建相应的质量监管制度,监管人员工作的开展只能凭着自身经验,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要求也没有标准依据可以遵循,使得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强化措施
        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仅是建筑企业发展的关键,它还关系到千千万万消费者的安全和切身利益,所以针对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存在的质量监管问题,需要及时改进,现提出以下几点强化措施。
        2.1加大对房屋施工质量市场的监管
        我国房屋土建工程施工中质量问题的存在与市场监管力度不足有着一定的联系。现如今,地方政府部门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与各开发商间的关系变得十分复杂,开发商为了及时收回投资,确保自身的效益,在房屋建筑还没有完全竣工就进行销售,甚至还有些建筑项目刚将一些基础施工任务完成,就准备预售,这使得消费者在未能全面了解房屋建筑质量的条件下就付款购买,一些建筑质量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影响了人们的居住安全,侵犯了人们的合法权益,也纵容了一些开发商为了谋求利益而不注重建设质量的行为。所以,国家政府部门在出台有关房地产销售方面的法规制度时,应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建筑施工秩序,保证在市场销售的每套房子的质量达标,保证人们的居住安全,推动建筑行业的持续发展。


        2.2提升质量监管人员的素质水平,强化责任意识
        提高房屋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必然与质量监管人员的素质水平有关。监管人员是土建施工质量管理的责任人,其自身的素质水平会对工程质量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提升质量监管人员的素质水平,强化其责任意识,具体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一是质量监管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工作素质,除了要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外,还要了解相关的标准体系、法规制度,尤其是要掌握现行的监管法规制度;二是监管人员要具备责任感,土建施工的质量不仅会对企业的健康发展、经济效益造成影响,而且还关系着广大居民的居住安全问题。监管人员的一个小的疏忽,都会给安全问题的发生埋下隐患。所以,监管人员要具备责任感,强化对自身工作的认识。建设单位要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素质水平等方面的培训,使其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对自身工作负责,提高工程监管质量水平。
        2.3优化监督管理的工作模式
        蓬勃发展的建筑业也给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提出新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传统的监督管理模式难免会有漏洞,为保障监管的科学有效,政府部门要发挥自身的宏观调控作用,监管模式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创新。例如,施工前期加强对项目设计、采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尤其是随着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固有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进行职能深化或改革,所以监管部门也要不断调整自己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督计划进行主体建筑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对主要结构的监督,主要包括重点部位、重点结构、关键的分布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实体质量,从施工设备、选用的建筑材料做好质量检查,特别对及其重要的材料一定要加大检查力度,必要时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查频次;在竣工验收时,应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如发现质量不合标准时,责令停工并加大违规的惩处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根本上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
        2.4加强监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不管制度多先进,关键还是要靠人来落实,所以优化人才队伍是加强质量监督的关键措施之一。目前房屋建筑工程监管中出现人才不足的问题,需要房屋建筑企业及时解决:一要积极引进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才,将他们所学的科学化理念和技术带到监督工作中,为企业发展补充新鲜血液;二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包括职业素养及管理能力,提升综合素质,为他们提供发挥能力的舞台,从而达到留住人才的目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要对自身职责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了解,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以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提高质量监管工作效率。
        结语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工程质量问题贯穿整个寿命周期,工程质量的优劣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直接的关联,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尽管目前监督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这需要政府部门、房屋建筑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集思广益参与研究和讨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能够有效提高,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的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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