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法商融合下法律人才的培养体系,应该从诉讼类型的法律人才向项目服务型的法律人才类型进行转变,这样才能够更加深层次的进行人才培养,主要目的是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研究生为主。我们在整体的培养方案上面应该实行法科还有商科领域中的知识结合,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法商视角下的法律人才培养。
关键词: 法商融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一、培养法商融合法律人才的必要性
在社会上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法律人才的基本角色是为打官司而服务的诉讼型法律人才,但是随着我国某些法治建设以及经济体制的不断建设和发展,全国的在校人数,法律方面的人才在不断的增长。近些年来全国所设立的法学院系在法学本科中,不断的提高,并且在法校学硕士的研究生数量也在不断增长,其中大多数的增长人是多维诉讼型法律人才。在目前阶段是会上所反映的专业,学生在就业状况方面是不够理想的,法学方面的学生,他们的就业力低于平均学科的水平,并且诉讼型法律人才已经出现了过度的饱和现象,随着我国市场交易模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整体市场的竞争程度在不断的加强中,企业在各种经营活动中需要不断地为产品服务,交易类型,经营模式等进行创新和沟通。
社会上对法律人士的要求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并且依据企业经营或者是社会事业的创设模式形态控制等内容都需要大量的项目型人才,这也成为了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高度关注。在针对于项目型法律人才的定位是其主要原因,不是打官司的法律人,而是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个更好创新能力提供法律服务或者是更为复杂的交易模式服务的法律人。我们可以举例说明,例如投资,金融领域信托等方面的产品创新,以及公司的重组上市等内容。在这些创新型的交易情况下,一定要确保合法的前提下来控制,另一方面还需要在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法律滞后于商业实践的状况下来,合理的利用法律人的智慧,创造出更加合法的方案。所以这就要求相关方面的人士不仅仅具备法学的基本知识,还需要掌握相关服务领域的综合体系和内容,这样才能够满足社会对新形势下法律人才的需要。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
在法学的研究生以及博士生阶段,培养法学融合型法律人才一定要考虑各种模式所带来的影响。要考虑以什么样的模式来进行培养,核心培养是整体培养办法中的课程设计。法学专业的各研究生,博士都要以纯粹的法律知识为主,然后再另行设置几类经济类工商类的课程作为辅助帮助他们进行选修,但是在这种模式下法学和工商管理类,经济类等学科是处于两张皮的状态,并没有进行完全的融合。一方面是因为在设置商科课程以及法律课程时,使用的是较为单一的课程,每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模式和知识话语权进行授课,法律的课程以及商科的课程不能够实行更好的对接和交流。另外一点是每一个学科的知识是分体进行传授的,这样对于学生来说对这些选修课程没有更好的兴趣。
所以我们应该具有针对性的对法律融合的法律人才进行培养模式的改革,我们认为可以在课程的单元上改变现学的模式,实行发科和商科某个领域的结合,这样能从知识板块上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让学生提高自身的学习兴趣,而不是用传统意义上的学科专业进行划分。这样能够在学习的方式思维上进行训练,能够真正形成商科和法律知识的结合,在分析问题时,能够从多角度进行思考,有利于培养企业的法律型人才。
三、多元化教材体系的构建
3.1、要改变陈旧体系与商业实践之间的距离
在近些年来,我国商事立法的不断加快,在法商教材中他的内容更新速度也是较快的,特别是商事行业中刑法部分是非常明显的,所以就整体来说,针对整体的教学体系和教材内容要基本符合一定的原则。把整体模块的内容要进行不断更新和发展,这样才能够促进法学方面教材体系的完善,一定要结合相应的商业模式来进行发展,这样才能够调整整体的经营模式,符合当今社会从事经营活动的领域以及各行业,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制。和内容模块这样才能够体现出一个新的领域法律制度。
3.2、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因为法商课程具有比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整体法商学中所涉及的问题也是具有针对性的,这和人们日常的生活以及他们所接触的问题就是会产生一定的距离。我们针对具体的学生来说,在整体的法商学习过程中,我们一定要面对相关的原理制度和规则进行遵守,对感性的素材进行思考,这样才能够提高自身的学习主动性。学生应该用课本和具体的生活实践进行结合,这样才能够把教材和现实进行对照,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应的知识体系,提高自身的学习兴趣。
3.3、对教材的功能进行区别
因为在实践的课程中,教材主要是以真实的案例或者是事件来作为基础的,这样能够让学生从事模拟仿真法律的活动中,并且在这些活动中能够给予更大的指导性,在实践过程中理论性的教材一定要从概念和特征入手,这样能够对相关内容进行抽象的理解和认知,然后具体介绍相关的制度原理以及目的,这样能够让学习的人们加强自身的理解和记忆。然而实践性的教材一定要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还有具体的思维训练因为学生对于各案件的处理一定要进行熟练地掌握,从法律的基本角度来进行模拟和体现提高自己的认知程度,降低风险的发生。
结束语:因为法商性人才的培养模式所注重的是实现,除了相关任课教师对同学的不断知识授与外,学校也应该在相关方面进行帮助,这样才能够培养学生真正做到法商的融合,更好地针对社会的经济建设进行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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