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乡村治理问题探究

发表时间:2020/7/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8期   作者:李树益
[导读] 摘要: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乡村自治、乡村法治、乡村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天津农学院  天津  300384
        摘要: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乡村自治、乡村法治、乡村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本文从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水平、法治和德治等方面分析了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乡村治理;自治;法治;德治
        建立新型乡村治理,探寻适应时代发展的乡村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水平,健全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能为乡村振兴建立有效的思想指导,也能进一步激发乡村社会的活力。因此,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决定性作用。
        1、乡村治理现状与问题
        1.1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
        1.1.1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法较为传统,创新力度不够
        由于基层党组织对乡村工作方式手段较为传统,对于整个乡村工作的开展情况不能得到一个及时的反馈,进而就不能针对性地对工作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对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也存在薄弱情形。且从事农村基层党建的干部轮换频繁,对工作对象等环节的现状缺乏深入研究了解,党建仍处于被动应对状态。老办法不适用、没新办法用的情况经常发生,使乡村党建工作中的领导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严重影响了乡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1.1.2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乡村党员干部素质普遍不高,许多乡村基层干部受教育程度低,思想也相对保守,缺少应对新时期新问题的能力,使他们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步伐。特别是一些地区的乡村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对村里的事情麻木不仁、漠不关心、处处优人一等,逐渐失去村民的信任,使乡村工作日趋艰难;同时,乡村基层党员干部受教育程度低,在接触到先进设备或新事物时往往无措,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1.1.3乡村党组织影响力弱化
        因为一些乡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人浮于事、惯于执行、滞于革新等软弱无为行径,降低了村民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乡村党组织的影响力开始逐渐弱化。新时期到来,如何提高村民收入,如何带领村民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给基层党组织带来新的挑战。在新时代挑战下,乡村人口流动增大,使得乡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之间的交流逐渐减少,党在村民中的组织化程度也逐渐减弱。
        1.2乡村自治程度低
        1.2.1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冲突
        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事实上,作为乡镇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桥梁,村委会大多数情况下成为乡镇政府的执行性机构。一方面,乡镇政府越权管理村委会事务,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乡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成为领导;另一方面,村民委员会分担了乡镇政府的部分职能,行使了部分行政权力,造成了村民自治权的缺失。
        1.2.2乡村基层群众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乡镇政府成为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带头人,干扰了选举权;二是一些村的民族观念比较强,且大姓氏家族对选举的影响很大;三是农村人口流动大,民工等人员的选票在选举期间没有自己投票,让别人处理;四是选民素质不够高,易受经济利益的影响,贿赂时有发生;五是选民在选举中受交际圈的影响很大,唯熟是举、唯利是举的形式多于唯才是举。
        1.2.3村民自治意识薄弱
        几千年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农民形成了一种依附心理,平等、民主、参政意识淡薄。此外,村干部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行贿、“拉票”行为和上级的干预,引起了村民的极大不满,但他们又无法改变,从而丧失了民主的信心。候选人当选后,如果出现专横、违法、越权等现象,村民无法检举罢免当选人,让他们感到民主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村民自治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缺乏应有的积极性。
        1.3乡村法治建设不完善
        1.3.1乡村司法亟待加强
        作为区县司法局的下派机构,司法所成为了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主要行政力量,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司法部门承担的任务量与司法人员不足矛盾日益突出,乡村司法所现有编制已无法满足乡村司法需求。但由于司法所经费有限,不利于吸引人才加入基层司法队伍,导致司法所无法满足有关乡村法制需求。基于农村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乡村文化和血缘关系中,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往往是复杂的,单纯依靠司法审判权,无法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乡村司法水平和司法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3.2乡村执法力度不佳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也存在着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理、执行偏差等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及工作人员,在解决涉农问题时,更多地依靠行政权力,而不是强调依法处理,这给农民留下的印象是权力强大,而不是法律的神圣。同时,在农村地区很少有上访者,部分原因是村民更愿意相信“官”,而不是法律的权威,也不会质疑其是否也合乎法律法规。这就迫切需要提高基层劳动者法律素质和农民法律意识。
        1.3.3乡村村民法治意识依然薄弱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大部分村民的法律素养有了很大提高,但部分村民的法治意识仍然薄弱,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依法解决纠纷等意愿依旧薄弱。例如,在一些落后的乡村地区,家庭暴力仍然盛行,“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仍然有存在。
        1.4乡村德治亟待整治
        1.4.1乡村德治“无主体”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已不再是农村社会建设的基础,尽管农业生产蓬勃发展,许多农村农民仍然选择外出务工,“离土离乡”现象比比皆是,导致乡村德治主体人员大量流失。
        1.4.2乡村德治建设中道德有滑坡的现象
        在中国两千多年传统甚至现今,“养儿防老”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美德。但是现如今的乡村,有些孩子不孝顺,对老人不管不问,对老人漠不关心。而且奢靡浪费,彼此攀比,很多村寨的民众讲排场、比豪阔,花钱大手大脚,奢侈之风盛行。村落冷峭,“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现象日渐,乡村暖风情不见,寒风意渐出。
        1.4.3乡村德治约束力减弱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现如今,以往的的乡村德约德风已很难对民众的行为有效约束。在“欲望”诱惑、驱使下,以前许多的乡村美德已不复存在,更多的人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不计手段,德规德民约对他们已然没有约束作用。
        2乡村治理问题的对策
        2.1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1.1加强对先进技术的结合应用,创新创建工作方式
        在新时代背景下,基层党组织工作会涉及乡村各类复杂乡村问题,要想对这些问题和任务进行全面地分析与规划,就需要加强对先进技术的结合应用。除了可以通过引进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先进技术,有效地针对乡村党组织工作当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做出预测性的防范分析。还可以通过对先进媒体技术的结合应用,力争全面地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在工作中及时反馈遇到的“难题”,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解决。现今,我国在信息化水平方面属于较高的层次,在进行基层工作时,要注意把握新时代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断加强对先进技术、科技手段的结合运用,有效地推动基层党建在引领乡村治理工作中作用的发挥。


        2.1.2不断提高基层党员的素质、形象、影响力
        乡村基层党员要抓住学习机遇,积极地、多方面地学习优秀的管理、治理经验,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掌握新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做好模范作用,加强与乡村群众的交流,用心倾听乡村群众意见,切实地为乡村群众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同时,基层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党的规章制度管理党员,不断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纪律,逐渐建立起一支年轻有为、知识渊博、有能力有担当的党员队伍。从而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办事、做好乡村群众工作、带领乡村群众致富、处置复杂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1.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力量
        在新时代,优秀人才的融入才会焕发乡村基层党组织新活力,不断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力量,提高乡村党组织治理乡村的能力。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要多层面、多渠道地选拔人才,把那些能致富、有思想、态度好、能办事的人才,融入基层党组织,委以重任,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增加乡村就业岗位,把村里的优秀人才融入村委会,特别是那些文化水平高、外出经商致富的商人,以及退伍军人和其他优秀村民,积极邀请他们加入乡村各自治组织。这样不仅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还能为乡村党组织储备大量优秀人才;同时,乡村基层党组织也要积极面对毕业大学生的加入,通过法定审查程序,吸纳发展大学生党员,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2.2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2.2.1优化基层自治组织,加强村民自治。
        村委会是村民实现自治意愿的根本性组织,村委会建设是否完善、组织结构是否优化,都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村民自治权利能否正常行使。当前乡村自治组织是村委会,村委下再设村民小组,这两个组织成为了乡村自治的主要组织。在今后的乡村村治理中,可以将村委会的一些职能进行分类,有关指导、行政职能的部分纳入政府管辖范围,由乡镇政府直属机构负责;而其他有关事务,政府只是提出一些制度性、指导性建议,一切都由村民自己决定,选择适应方式执行或实施。真正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这样,既有利于村委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也有利于乡镇政府优化部门职能。
        2.2.2对村民进行培训,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
        村干部应当在村委会通告牌上或手机客户端等对有关民主、自治的宣传,并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宣传民主自治。村委会干部除了自身的宣传外,还可在寒暑假时期组织回乡在读大学生进行培训,由大学生到村中召开村组、家族小会,宣讲国家体制,国家政策,法治自治由不是“村官”的在读大学生进行宣传各类国家政策思想、法律、自治等,更容易为村民所接受,从而不断加强村民自治意识,增强乡村自治建设。
        2.3强化乡村法治建设
        2.3.1建立健全乡村法律法规
        进入新时期,为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以法治国方针,地方政府可以依法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实现依法自治,让乡村民众自治权利得以真正落实。进一步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化、法制化,对容易产生滥用权力、民主选举薄弱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
        2.3.2加强乡村司法,深入开展司法入村工作
        一是要在边远乡镇和中心村设立便捷的诉讼服务站(点),主要负责提供接待、采访、信息查询、调解纠纷,为村民提供简约化、多层面的诉讼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在审理简单民事案件中简易程序处理,将复杂案件与简单案件的分离,做到该繁则繁、能简则简,提高司法所的运作效率。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多维化解机制,加强社会调解组织和村委会的联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联络机制,构建“官民结合”调解格局,实现审判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尽可能在萌芽状态下解决纠纷。四是依法惩治扰乱农业市场秩序、破坏农村投融资环境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和服务业发展中的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犯罪涉及农业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农村产业发展创造安全的法治环境。
        2.3.3提高乡村基层工作人员法律素养
        作为乡村基层工作者,不仅要知法、学法、守法,还要在执法工作中宣传法律法规,使执法工作不仅成为治理的“拳头”,更成为法律法规宣传的“窗口”。农村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的执法环境和执法对象复杂,因此执法人员应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既要引导村民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又要注意村民的规章制度和当地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寻求理性法与民间法最大的公约数。同时,农村基层政权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3.4加强法律宣传,不断提高村民法治意识
        基层政府及村委会要定期对村民进行法律宣讲宣传,不断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可以在在读大学生假期回乡时对其进行培训后,进行非官方的法律宣传,从亲民非官角度对村民进行法律宣讲宣传,更易为村民群众所接受,不断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增强村民法治意识。
        2.4加强乡村德治建设
        2.4.1加强巩固德教为先的治理思想
        乡村家庭教育要以道德教育为基础,“孝”和“忠”的教育必不可少。现代乡村治理单靠执法是不行的,还要有德行的约束,多方面约束、引导乡村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建立美好乡村德风的美丽乡村。一个人若品行欠佳,拥有了知识就有可能害人,可能对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对乡村民众教育该当以道德为先。
        2.4.2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培养,树立良好干部道德形象
        进入新时代,要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建设,通过对党员道德提升培养,将党的高尚道德融入乡村德治中,进一步引领乡村道德建设。这不仅要求基层党员和基层工作者要具备更良好的道德品质,严于律己,在乡村建设工作过程中,还要用更高尚的道德风范引领民众建设乡村。
        2.4.3强化道德规范,树立正确价值观念
        在乡村各大主体或组织中,乡村氏族、乡贤不仅占有很大部分比重,而且其对乡村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在新时期乡村德治建设中,要更加注重对乡村大氏族、乡贤的培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其行为。再让他们引领乡村德治风范,为乡村德治建设营造更好更浓的美好乡村德风。
        3结论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乡村治理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就需要乡村治理自我变革、自我完善。新型乡村治理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应积极吸纳大学生、乡贤等优秀乡村人才,壮大基层党组织力量,努力实现好带头作用;在乡村村民自治方面,应适当借鉴三权分立、多权分立等原则,增设或构建监督组织,切实保障乡村村民的民主权益;在乡村法治方面,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针,落实好有关工作,完善有关法律服务体系,随着乡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乡村法治必会更上一层楼;在乡村德治方面,除基层政府结合地方实情塑造美好乡风乡俗外,应对乡村氏族、乡贤等加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促进其对优秀乡风乡俗的建设。从而不断增加、强化乡村建设力量,不断促进乡村发展,提高乡村发展水平,使乡村振兴,国家更加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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