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体教融合与协同创新策略

发表时间:2021/4/21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第18卷1月第2期   作者:厉国福
[导读]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便成立了专门负责全国体育工作的“国家体委”,

        厉国福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实验小学
        一、问题的提出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颁布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体教结合”这个命题提出30年后,结合力度更大的“体教融合”也随之出现。但是,当我们以学术的眼光来审视体教结合、体教融合的问题逻辑时,却存在下列疑惑:我们推进体教结合、体教融合的缘起何在?体教结合、体教融合的提出是否意味着按照现行的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各自推进体育工作的模式出现了问题,是在哪些方面出现了何种问题?体教结合、体教融合的“结合”“融合”是有既定目标,还是“永远在路上”的过程?如果有既定目标,那么体教结合、体教融合的最终“理想像”是什么?开展哪些工作才能将“体教融合”落实好?对今后学校体育在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有哪些新的工作思路?
        二、体教结合或体教融合的问题缘起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便成立了专门负责全国体育工作的“国家体委”,到北京2008年奥运会,我国以51枚金牌位列金牌榜榜首,完美地回答了中国人在 20 世纪初提出的“奥运三问”,血洗了中华民族“东亚 病夫”的耻辱,向全世界展现了崭新的、朝气蓬勃的中国形象,中国的竞技体育登上“无与伦比”的“顶峰”。 因此,本认为“体教融合”的“体”更多的是指“竞技体育”;“教”则更多的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体育教育资源。而“体教结合”“体教融合”都是体育部门提出的“期望”和“要求”,据此我们可以推断体教结合、体教融合蕴含着“以竞技体育为核心的体育部门期望更多地获得教育部门的体育资源与支持”的含义。如果这个推断基本正确的话,体育部门为何越来越重视、越来越急切地需要“体教融合”?这个问题要回到体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上,当前对体育问题的质疑和诟病多是围绕着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和褒贬不一的“举国体制”,为此,我从我国“体”之最辉煌,也是反思最多的、竞技体育入手进行分析。
        (一)“金牌”经济成本背后的价值质疑:
        雅典 2004 年奥运会国家的体育财政总投入200亿元人民币,雅典奥运会我国共获得了32枚金牌,那么,1枚金牌成 本约合 7 亿元人民币。如果 200 亿元人民币换算了其他用途:可建10万所希望小学,让1 000万失学儿童读书等。“金牌背后:巨额投入知多少” 一文对体育官方“我们对于金牌的追求是不计成本的”“不追求金牌的体育就是失败的体育”的观点提出质疑。
        (二)对运动员高淘汰率背后人力成本的质疑
        除了金钱成本,人才培养成本即运动员的高淘汰率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统计发现,我国体操运动员成才率不足 10%,优秀体操运动员年均淘汰率为17%~19%,而要取得全国和世界冠军又要淘汰 90%。高淘汰率不但造成优秀运动员的“造血不足”,更造成了广大青少年对参加运动训练的疑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了促进国民教育素养提高的一系列政策,随着学生学业竞争日益激烈,家长对孩子的培养模式偏向于从幼儿园时期就开始以文化培训为主,仅以兴趣爱好为目的参与体、音、美等培训。

社会教育文化水平的普遍提升,使家长对子女进行专业体育训练的认可度普遍不高,直接导致将竞技体育作为后备人才培养唯一目标的体校招生困难。“三级人才输送体制”的基础业余体校正在萎缩,甚至出现明显的人才断档。人才的高淘汰率反过来成为制约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训练的因素。
        三、对“体教融合”总体方向与趋势的理解?
        《意见》是以国家体育总局为第一单位,而教育部为第二单位颁布的,文中“体教融合”的概念中也是“体”在前,“教”在后的,因此,是不是可以理解《意见》反映的是体育界积极与教育界进行融合的动机。从《意见》的内容来看,也可以看出体育界有将“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与竞赛”方面更多地依靠教育界的总体趋势,有希望在青少年训练和竞赛方面向教育界更多地“开放”与“靠拢”乃至“融合”的愿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阶段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拟定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职业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由各单项协会主办、教育部学生体协配合,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学校比赛,统合学生运动会和青运会等方面;(2)联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其中优秀者进入省队国家队;(3)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服务;(4)体育系统更加向教育界开放,而教育界更加积极参与到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竞赛体系中。其中很多的举措都是体育部门的开放乃至“放权”,这是我们从《意见》中看出的一个明显的趋向。
        四、对体教融合内涵性和本源性问题的思考
        (一)对“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思考?
        1、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
        《意见》提出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的说法看似平常,但含义深远,其指向是很明确清晰的,它指出了当前学校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还不够丰富多彩的明显缺陷。本文认为,“不够丰富多彩”主要指的是三个方面:一个是学校的课余训练和竞赛总量不够丰富多彩;二是课余训练和竞赛的项目不够丰富多彩;三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竞赛与训练不够丰富多彩。
        学校的课余训练和竞赛项目不够丰富多彩是指许多学校在引进新的运动项目训练竞赛方面还做得不够。在体育运动项目不断创新、不断普及的社会中,学生们必然会对一些新颖的运动项目产生关注,而从整体情况来看,学校在“拓展”和“更新”课余训练和竞赛项目的工作方面还很不够,许多学校的代表队、社团以及“一校多品”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多彩起来。
        2、支持学校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这是一个全新的要求表述。本文理解:除了有前述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的含义之外,应该还有“探索青少年课外体育俱乐部的机制创新”及“促进青少年运动训练和竞赛水平的提高与普及相结合”的目的。在这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概念,之前在学校层面并不常用,也没有说明这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在校外的“校社结合”的实体,还是在校内的活动团体。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它与以往学校里常见的“学校代表队”“体育社团”有哪些区别?无论如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概念已经走到了学校体育和校长的面前,需要去融会贯通地理解这个新概念提出的意义以及它给我们带来的新的研究和探索工作。
          总之,《意见》为我们提出学校体育发展的许多新目标,提出了“体教融合”许多新的方向和新的工作,可谓内涵丰富、蕴意深远、要求很多,需要我们不断地加以体会研究和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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