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1122
摘要: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全面推广“营改增”政策,建筑行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过程中必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对营业税、增值税各自的特点进行分析,并结合建筑行业实际对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进行研究探讨,分析了“营改增”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促进“营改增”政策在建筑行业的落实及发挥应有的效应。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行业;影响;对策
1前言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行业,同时也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一直以营业税为行业税务征收标准。通过几十年的实践和探索,逐渐发现由于营业税以全部营业额为计税基础,在征收过程中难免出现重复计税现象。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建筑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以在建筑行业各个环节创造的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避免重复计税[1]。因此,为了完善国民经济生产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优化行业投资、消费结构,减轻行业税务负担,“营改增”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国策,将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2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述
2.1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营业税与增值税均是在产品流转过程中征收的税种,属于流转税,两者在征收机理上是一致的。其次,营业税与增值税目的一致,主要是为了提供国家财政收入,宏观调控市场机制,是国家管理和控制市场竞争、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
2.2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计税基础及环节不同
营业税以全部营业额作为计税基础,直接计算应缴税额,为避免重复计税,通常在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某一个环节进行征收。增值税以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而实际征收过程则是通过销售全额计算销项税,购买全额计算进项税,以销项税扣减进项税的间接计算方法进行,征税环节覆盖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
(2)税率不同
根据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不同特点,两者的增收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相对偏低,除特殊情况外,建筑行业以3%作为基本税率。增值税税率相对偏高,通过销售额征收并抵扣非增值部分进项税额,根据建筑行业不同类型分别设置13%、9%与6%作为基本税率。
3“营改增”政策的意义
3.1 促进税制改革,完善税务体制
“营改增”政策是近年来我国税务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是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及实践经验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税务体制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税务体制税种不断丰富,更能适应不同类型行业特点的课税要求,税务体制内涵的不断提升,更能弥补以往税收制度的欠缺,促进我国税务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
3.2 避免重复征税问题
营业税虽然界定了各行业的征收范围和税率,理论上不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发生,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行业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联系,制度规定的界定标准并不能完全覆盖各行业间的特殊情况,很难完全避免重复征收的现象发生。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调整现存税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在增值税征收的各个环节中,以销项税扣减进项税作为建筑行业实际交付的税额,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建筑行业重复征税问题。
3.3 促进设备更新及技术进步
建筑行业机电设备采用“ 营改增”政策始于2009年,在建筑行业属于先行试点部分,实施过程显示成效显著。在执行增值税之前,许多建筑企业由于设备购置价格昂贵,购进的机电设备进项税不能抵扣,虽然税率低,但是也存在很大的税负问题,进而影响施工企业设备更新换代速度。而机电设备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机电设备购置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扣减,大大降低了建筑企业税负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建筑企业的设备更新速度和技术进步,设备的更新不仅带来了建筑行业技术的进步,也降低了建筑行业能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产生,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3.4 有助于社会分工,提升专业能力
建筑企业改征增值税前,主要征收营业税,税额基本全部征收,很少有可以抵扣的部分,因此许多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更倾向于自行提供所需的服务,不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更不利于建筑行业专业细分。而建筑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外购服务、设备等均可以以进项税的形式抵扣,许多建筑企业借助这一契机,主动选择优势设备供应商和专业分包队伍,分工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使建筑资源得以优化配置,不仅降低了建筑企业的总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行业技术水平,有效提高建筑行业建筑质量。
4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4.1 政策落实不彻底,进项税抵扣难
从2016年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建筑行业以来,虽然对建筑行业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许多遗留问题。许多建筑企业还停留在原先的全经营的模式下,人工、设备等均集于企业自身,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这就导致了“营改增”政策执行的难度。其次,许多建筑企业为了降低建筑成本,采用的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大部分来源于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经营户,而这些小企业大多无法提供可用于抵扣进项税的专用增值税发票,从而导致了“营改增”政策落实不彻底,进项税抵扣难,对建筑行业的建筑成本造成影响[2]。
4.2 税率提高,增加建筑行业资金压力
“营改增”政策的执行,由营业税税率3%调整为增值税税率10%,虽然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必须由建筑企业先行垫付销项税额。在建筑行业实际操作过程中,销项税支付与进项税抵扣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这个过程中,抵扣时间越晚,建筑企业所需要垫付的资金成本就越高,尤其是在建筑工程的前期阶段,建筑企业需准备全额销项税资金进行运转,进而增加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压力。
4.3 部分企业实际税负不降反增
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理论上可以采用抵扣进项税的方式降低企业税负压力,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背道而行,除4.1所述进项税抵扣难导致企业税负增加外,更主要的是许多增值额大增值率高的企业[3]。由于增值税按理论征收的是产品流通环节中的增值部分,假设某企业产品增值率为30%,需要实际交付的税率为30%×10%等于3%,当企业增值率大于30%时,其实际交付的税率将大于3%。由此可见,“营改增”政策前后,随着企业产品增值率的提高,部分企业的税务负担存在不降反增的问题。
4.4 建筑行业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执行,在建筑行业工程造价领域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建筑行业根据政策导向重新调整行业定额,如水电行业计价时,征收营业税时,材料、设备等均以含税价计入,最后统一计取营业税及附加即可。改征增值税后,材料、设备等均按不含税价计入,最后统一计取增值税,而原先统一计取的附加税则统一计入企业管理费率中。由于计税规则的变化引起了新的计价标准,导致了企业产品定价发生变化,同时也导致了建筑行业项目造价水平、企业投资预测管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5 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的执行策略
5.1 落实政策执行力度,思想上接受“营改增”
“营改增”政策是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行的一项重要的税务制度,目的在于减轻税负,规范税务体制。建筑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应该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做好政策落实,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要点及实施细则,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营改增知识的培训学习,在理论上打好基础,思想上做好准备,实践中履行好应尽的义务[4]。
5.2 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营改增”政策的实际落实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建筑行业需要严格执行我国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额的功能特点,实际上具有与货币同等的功能,应充分认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性和严格性。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发票监管力度,有利于增值税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督促建筑行业各环节生产企业有效缴纳企业份内的税务义务,也可减少因为发票问题产生抵扣难的情况发生。同时,严格执行增值税发票认证时间控制制度,在增值税发票开具180天内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超过规定时间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抵扣,以此促进建筑行业各环节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抵扣,有效解决建筑企业资金压力大、资金成本增加的问题[5]。
5.3 提高财税人员业务能力及职业素养
当今企业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作为现代企业的财税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具备财务各科目的执行贯彻能力,更需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全面落实,财税人员执行过程中的实际落实情况也尤为重要,因此建筑企业需要培养一批高素质、高能力的财税从业人员,通过组织员工交流、外出培训学习等机会,贯通学习国家新政策、新法规,鼓励员工探索政策精髓,全面提升财税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5.4 采用信息化管理工具
建筑行业大多存在跨区域、跨国界的经营模式,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范围广必然带来企业管理难度的提升,随着目前企业管理信息化理念的不断提升,许多高新建筑企业也在不断落实国家号召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企业管理信息化将是未来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5]。“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进项税需要在企业注册地进行抵扣,这给遍布各地的工程项目管理带来了难题,若采用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不仅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还会很大程度上延长抵扣周期,甚至由于增值税发票流转环节多而导致发票遗失无法抵扣。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工具,建立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是解决这一难题,提高增值税抵扣效率的有效途径。
6 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税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完善我国税务体制,加强税务监管,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传统的营业税制度已成为税务制度进步的阻力,因此税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推广“营改增”政策,如何执行“营改增”政策,将成为今后我们共同探索和研究的重大课题。通过研究,充分发挥“营改增”政策的优势,有效落实“营改增”政策初衷,有利于降低建筑企业税负压力,规范建筑行业税务正规化、专业化,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蓉.刘楠楠.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思考[J].财经论丛,2013(8).
[2]许芬艳.探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2(11).
[3]许世玉.建筑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原因分析及应对策略[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4]杨亚西.杨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财会研究,2012(7).
[5]王薇茜.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应对策略[J].企业管理改革与管理,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