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纪律检查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 710021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明显加大了反腐倡廉力度,并提出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的基本国策。随即,在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方针指引下,先后有一大批贪腐分子纷纷落马,使国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利震慑了贪腐行为,净化了党风政气,严肃了党纪政纪。与此同时,国家对20多个央企,也都全部接受了中央巡视组的“体检”,意在为实施国企改革,扫除障碍,净化管理环境,以便为顺利推进我国国企实现稳步改革,提供重要保证。
关键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企业管理;措施
1企业产生腐败与企业管理的关系
1.1从企业产生腐败的过程看企业管理
在企业中,腐败行为一般发生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环节之中。国有企业实行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相互分离的改革以后,国有企业拥有了较强的自主经营权,同时企业的自主管理权也越来越大。然而现阶段国内的国有企业普遍没有构建起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如此一来就容易导致国有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权利被滥用的问题,由于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就存在较大的权利寻租空间,进而容易滋生各种腐败的问题。所以国有企业在管理的过程之中需要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合理地约束权力的行使。
1.2从企业管理功能看企业管理
企业的腐败行为极有可能是因为企业管理工作混乱所造成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没有构建起科学而严密的管理体系,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进而直接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企业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反之,如果企业构建起了科学而严密的管理体系,那么企业就能高效地开展科学合理的监管工作,在此情况下,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就更加有效,出现腐败行为的几率也就更低。因此企业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加强反腐倡廉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腐败行为。
1.3从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看企业管理
这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1)部分规章机制太过笼统和抽象,没有足够的可行性;部分规章制度仅规定了“不准”却缺乏关于违反“不准”后的处理措施;部分处罚标条例准宽泛、幅度大,因此处理的措施较随意。(2)实体性法律多,程序性法规少,原则性的条文多,操作性的细则少,柔性的号召性文件多,刚性的约束性措施少。(3)在制定规定时,往往“一级套用一级”,甚至一字不差地照抄照搬,导致没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而无法贯彻落实。(4)监督渠道不畅,手段贫乏,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难以更好发挥其应有作用。
2腐败发生的主要原因
2.1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转制国有企业因其计划经济年代传承的事业单位基因,对国有资产清理、登记造册等方面不够规范,少登漏登现象普遍存在,很多企业的自身固定资产规模往往是一本糊涂账。对新的资产采购、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等方面缺乏动态监管。比如在粮食储备企业循环出库存粮过程中,就极易发生内外勾结,廉价处置陈粮的腐败案件。
2.2制度设计未能充分体现权力制衡的原则
转制国企在制度设计方面,受传统行政思维影响往往较为注重上下级之间的审批和监督,即纵向权力制约,未能充分体现横向第三方权力制衡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能或业务管理范畴来认定业务实施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对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所要求的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设计不够重视,导致不相容岗位的审核和监督缺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2.3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
当前,国企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内部监控机制与外部监控机制的双重弱化。按照中央要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但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纪委往往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对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工作未受到应有重视。与此同时,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纪委还未实现由纪委监委派驻派出,纪委书记、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考察考核都在企业内部进行,纪检监察部门不敢大胆履职,受到了很多掣肘。
在很多国有企业,党委往往只强调对纪委的领导,缺乏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纪委在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时,难以对党委实施有效的监督,这是反腐的一个制度困境。
3企业反腐倡廉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的建议
坚持“严”字当头,牢牢把握从严治党这个“新常态”。反腐倡廉的新常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一个“严”字,让政策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党性原则,提高履职能力,敢担当、勇担当。
紧盯“责”字不放,紧紧牵住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在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建立和完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要明确企业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突出监督问责,通过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警钟长鸣、严于律己的意识。
注重“实”字打底,切实打牢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素质基础。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中练内功、抓根本、打基础的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廉洁从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铸牢理想信念;要打牢思想作风建设这个地基,紧盯“四风”蜕变新动向,采取更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依托“法”字支撑,真正让党纪成为带电“高压线”。“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权力看成责任,看成义务,看成践行宗旨的使命,绝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庸俗化,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重点盯住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和敏感事项办理,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划线定规”,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给权力定边界、立规矩,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和监督清单;要“以上率下提高执行力”,切实发挥上级对下级的正面示范引导作用。
突出“融”字着力,凝聚和传导反腐倡廉建设“正能量”。要在“融”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让反腐倡廉的正能量渗透到干部队伍的各个层面、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生活的各个角落。要让“廉洁理念”融入干部员工思想,让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厂区、进班组,进家庭,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使廉洁文化真正融入干部员工心灵,不断增强干部员工廉洁意识,形成尊廉、崇廉、守廉的良好作风;要以“有机结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作,把企业改革、生产经营、稳定发展与反腐倡廉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推进,做到抓实、抓细、抓常;要以“温馨提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干部员工生活,通过谈话提醒、信息提醒等方式,揪揪耳朵、扯扯衣袖,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错,违纪转违法,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标。
结束语:因为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反腐倡廉工作。这既是运作方式的结合,也是管理与监督内涵的结合,不仅可以遏制企业的腐败问题,还可以反映企业反腐败工作的特色。换言之,国有企业反腐败是依法不断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权力规范运行并阻止滥用职权的过程,可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国有企业高效地开展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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