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 张艺炜

发表时间:2020/9/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4期   作者:张艺炜
[导读] 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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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一直在贯彻从严治党的方略,积极推动基层党将工作的开展,将党建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提高国企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根据新时期的发展形势,将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融合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有效策略。因此将简要阐述现阶段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二者相互融合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纪检监察;融合
        引言
        近年来,我国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因此露出很多短板与不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是保障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是提升企业管理、促进企业改革的有效手段。因此,为响应国家号召,完善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不断的改变纪检监察工作方式,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素质,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作用。
        1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近些年,随着企业改革的发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为国有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又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新形势下,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制定有效的企业纪检监察制度,才能够保证国有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针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只有不断提高其党风廉政意识,才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纪检监察不仅是针对企业的个人及整体行为进行检查和制约,同时在员工政治理念建设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在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纰漏或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避免,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确保其稳定发展。
        2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路径选择
        2.1优化与健全纪检监察体系
        国企公司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坚决落实抓监督的主体责任,要构建党组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自我监督体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到监督全过程、各环节,致力于建立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真正落地见效。还要注意国企纪检监察体系的长期性、前瞻性等特点,即国企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必须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发展要求相顺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解决监督队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等问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构治理能力。还必须从纪检监察班子自身抓起,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升境界、提高本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2.2抓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强化监督职能,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核环保领域以及重点领域监督。(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指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认真主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是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针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理念,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提醒谈话工作。二是处置要注重宽严相济,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处置。三是问责要防止宽松与泛化两种错误倾向。(三)抓好权力运行监督。一是抓好核环保领域,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物资采购、招投标、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权的监督,促进职能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合理开展监督,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3夯实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基础
        首先,在思想上进行统一。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一定要对基层工作做到了解掌握,为基层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苦难。对于思想存在偏差、工作不力的干部,要及时进行约谈,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避免队伍凝聚力受到影响。其次,促进业务的融合。针对业务开展中存在的薄弱之处,一定要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以考学相促的方式夯实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执纪执法业务知识。最后,推动感情融合,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对党建工作的认知了解,以党员活动为切入点,通过红色经典学习、警示教育片观看等多元化方式构建良好的企业政治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的问题活动,如读书交流、志愿服务等,推动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相互交流。
        2.4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推行考核制度
        只有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才能保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顺利开展监察工作,才能有效的制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的行为。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纪检监察制度,不能脱离企业实际发挥创造,要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现状,以国家的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为模板进行参考,从而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纪检监察体制,并且使得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体制与国家相关的政策及制度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在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时,不能只看到眼前的问题,要创新方式方法,在关注到国有企业发展的发杂性、长期性的同时,建立具有长远性、前瞻性、设施齐全等特征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才能更好的应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同时,推行考核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绩与绩效考核挂钩,让工作人员,有了紧迫性,才能更加积极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5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纪检监察工作的首位
        纪检监察机关是国有企业的党内监督部门,其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党的政治建设居于新时期党建工作首位,因此推动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就必须将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纪检监察中。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旗帜鲜明的讲政治,贯彻“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据此将监督、执纪审查以及问责追责落实到所有实际工作中,树立政治纪律和规矩权威性。其次,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并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诞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与时代契合,是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纲领,是助推二者融合的润滑剂,只有深入贯彻此思想,才能使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脱离空谈。
        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与创新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企业必须通过不断改善管理理念、改进监察制度,提高企业党风廉政的建设,确保国有企业能够更加稳定地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员配置以及制度改革方面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并充分优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企业的持久稳定发展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1]刘悦.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思考[J].现代交际,2018(05):236-237.
        [2]惠跃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思考[J].办公室业务,2018(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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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韩福,朱升,郑伟.当前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J].吉林金融研究,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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