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展望分析 黄志文

发表时间:2020/9/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4期   作者:黄志文
[导读] 摘要: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关于项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模式也在不断的改变创新,在招投标管理体制方面企业正向着集约化、专业化与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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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关于项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模式也在不断的改变创新,在招投标管理体制方面企业正向着集约化、专业化与标准化的方向发展。目前来看,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体制并不是非常理想,管理现状不合理,尤其是管理方面的投资建设主体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问题比较突出。对此,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综合效益,本文简要分析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展望,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帮助。
        关键词: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现状和展望
        1、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现状
        当前来看,项目招投标管理体制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与投资建设体制框架之下的一种体系结构,计划分配可以更好的构建招投标的管理体制特征,并基于决策、实施两个方面进行分割。行业与地方的条块分割方面,不同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范围以及机构等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当前,在管理体制方面已经无法满足多层次、多方位以及多元化的建设需求,已经无法维持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行为,同时对于建设方的主体行为还存在一定的约束现象[1]。目前来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体制问题现状主要在于三个方面。
        一是,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需要不断更新,对于投资建设的主体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支持与保障。工程招投标主要是以承包双方的利益主体为主的交易活动行为。对此,管理这一交易活动的结构以及组织应当与市场主体中的咨询、设计、施工以及投资建设部门等无任何的直接关系,尤其是行政与经济隶属的关系,保障招投标的双方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支持,更好的实现独立与公正的维持性发展,招投标的双方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在国际的建筑市场方面,交易活动的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公正、独立、信誉为主的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进行承担,但是我国交易活动是由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按照传统的基础管理体制来看,其主要在于前期决策与后期实施两个阶段[2]。采用计划管理的方式实现对市场运行的管理会导致行业垄断为的形成,这一种管理模式也存在比较突出的局限性。行业的主管部门属于和招标双方无直接关系的主体,但是和投标方存在密切关系,此时建筑市场的管理机构便缺少了公正与独立的特性。因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等方面属于同一行业,所以在衡量与处理招投标利益时往往会优先考虑投标方的利益。招标方在市场中无法拥有公平主持者,此时利益无法保障,被迫采用各种不正当行为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此时便会导致市场经营中政府文件的形成,导致不合理行为现象的发生。
        二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建设市场的开放影响。不同地方政府与专业部门都有自己的领域,在政企没有完全分离的情况下,不同分割管理当中工程招投标不合理行为普遍存在,此时会因为多种理由而导致逃避招投标行为的现象,随意指定承包商并限制建筑企业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部分建筑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不合理保护行为,这也为腐败行为提供了许多的空间。同时,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容易在当地导致一家独大的情况,不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竞争的关系,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同时无法体现招投标中的公平、公正。
        三是,建筑企业在中标后,出现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这种现象,使得一些资质或经验不足的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施工,为安全质量问题埋下隐患,导致“豆腐渣工程”源源不断,直接造成国民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害。
        整体来看,招投标工程的行政管理以及主观随意性问题比较突出,地方性保护主义色彩较为强烈,违法分包问题依旧明显,招投标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比较明显。


        2、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发展展望
        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当中所存在的各种负面现象,需要基于平等、规范、正当等角度着手,真正落实投资项目改革发展、经营机制创新以及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等不同的发展策略。下面简单提出几点关于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发展展望:1、加快立法。尽可能减少与杜绝行政权力不正当的干预行为,同时基于市场管理主体的主观性也需要尽可能的消除影响,杜绝不同部门与地方各自为政的行为现象,并落实统一性、规范性的建设模式,促使市场交易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2、打破阶段与条块分割的现象。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体制框架特征,需要及时打破阶段与条块分割的局限性问题,强化市场宏观与微观调控的工作模式,将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从政府职能当中逐渐分离出来,构架一个独立于承包双方的不同计划综合部门进行管理。按照项目投资的主体特征,需要做好不同级的招投标项目管理模式。对于一级项目应当是以中央或央企直接进行投资,普遍是以重点建设项目或大型建设项目。二级项目则是以省级或地方部门、企业为主体的投资项目,一般是以不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型建设项目。三级项目则是以地级市、县级地为主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级招投标项目应当基于国家、省市以及县级等不同主管部门进行专职性的管理。同时需要基于满足政企分离、项目法人复杂以及招投标专业化代理等相关要求做好管理机构的职责与管理落实,促使整个操作流程保持法制与规范等基础原则;3、加快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基于市场发展特征,需要全面性的推行不同项目法人运行管理机制,基于自我决策、约束、担责、发展的思路,有效的转变以往建筑项目的经营模式,并取消造价的指令性管理模式,在宏观调控体系之下实现市场竞争的定位,转换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机制市场性,从而提推动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效益得到持续提升。但是需要注重招投标单位的资质认证与管理,借助大型推行招标的专业化咨询服务模式,借助规范化招投标活动的途径,从而为项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发展提供支持;4、构建完善的工程教育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属于一个集约化的服务与管理功能,其涉及到了信息、咨询、法律、开标、评标、商议以及开工等不同的交易形式主体,其可以更好的提高管理部门的集中化指导监督,同时也可以为承包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等提供交易支持,促使工程交易中的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行为现象进行控制。针对不同类型建设项目中的级别与招投标管理机构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不分行业就地自由选择交易市场的方式进行交易,除了规范内容并落实责任审查与核准以外,其他的招投标活动都可以在交易中心进行操作[3];5、加强招投标后管理,即施工单位中标后的管理,为了避免违法转分包行为,对施工单位在签署合同中,应明确其项目组织机构组成以及相关管理团队及人员名单信息,相关管理人员应结合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每日现场虹膜签到或人脸识别签到等。确保施工企业中标后所委派的相关人员为自身企业人员。
        3、总结
        综上所述,对于项目工程而言,招投标的合理管理是保障综合经济效益的关键,同时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环节。今后需要基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和投资建设方一同做好管理体制的配套改革,并逐渐构建一个有效的市场推动性建设、有序性发展,从而构建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促使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效益得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肖瑶,张水波.国际PPP项目招投标阶段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J].国际经济合作,2018,000(003):60-65.
        [2]张兵,吕小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采购效能分析[J].工程管理学报,2019,14(21):144-145.
        [3]刘红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现状与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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