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地摊经济”政策落地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及职能转变——以南京市建邺区为例

发表时间:2020/9/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1期   作者:王珂渝
[导读] 摘要:2020年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
        苏州大学  江苏省苏州市  215123
        摘要:2020年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该条例的废除,为新一轮“地摊经济”的展开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2020新冠疫情后复工复产,经济复苏需求,然而无论在何种新政策的推行过程中,政府部门该如何针对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潜在挑战制定配套政策进行职能调整,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工作原则,十分值得关注。笔者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局视角出发,讲述实际调研中政策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管理机构职能运行及相关政策推行情况,加深对新“地摊经济”政策认识及下一步发展的建议进行研究。
        关键词:地摊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复工复产
        [引文]城市管理局作为地摊经济参与主体中,最能体现政府治理职能的部门,其是否能够在政策变化中高效运行,成为解决地摊经济政策推行过程中隐形困难的重中之重。
        [正文]
        一、政策背景概述
        新冠疫情之下,外贸、零售、餐饮等经济受到重创,国内失业率急剧增加。地摊经济,一种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成为疫情过后经济复苏的重要方式之一。
        对地摊经济的发展向来有不同的声音,这次,在中央的政策下,如何实现其良性发展,让发展地摊经济从一个应急之策走向常态化的管理,不仅需要我们大量梳理国内外成功经验,更需要我们充分深入各个利益关联主体,挖掘其主要诉求,为城市的流动摊贩治理寻找一条“阳光大道”。尤其是作为政府代表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其作为与不作为,在此次“地摊经济”新政的推进过程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二、案例描述及问题分析
        2020年6月以来,南京市政府积极响应新政策,通过多方位比对考量,在南京市区新增134处1410个临时外摆摊点,其中建邺区划定3个集中夜间经济外摆摊点,在规划红线之内且不占用人行道的情况下,试点放宽商业外摆管制。
        “地摊经济”政策落地两个月以来,以政府部门、地摊从业、普通消费者为代表的利益相关主体也渐渐展现出以下一些隐性困难: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配套政策与措施还未落实,执法尺度难以把控“目前上级还没有明文规定下来,我们还是不敢轻易让小摊小贩出来,对于市容市貌还是有影响”(J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员H先生)
        对于地摊从业人员——个人摊位申请手续复杂,获得合法执照困难“我们也知道华采天地、仁恒江湾、金鹰河西这三个划定区域,但是那边的工作人员跟我们说需要申请不然不给摆”(鲜花摊贩W女士)
        对于消费者及周围居民——“地摊经济”能够带来的消费动力并没有想象中充足“就看看,也没什么人买,主要是这些小东西网上也可以买,超市也可以买”(某摊点附近居民R女士)而将三方隐性困难进行细分具体化,则有以下几个与政府职能转变息息相关的问题亟待解决:(1)城市管理局服务性职能与管理性责任的还未厘清;(2)政府职能部门如何正确引导从业人员充分利用该政策进行复工复产,如何打造全新的经营方式;(3)城市管理部门如何在推行“地摊经济”政策过程中优化城市用地规划等。
        因此针对实地调研情况,以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为第一视角,从服务型政府建设与职能转变角度着重进行思考,试图提出部分行之有效的政策改进策略,不失为一种良策。


        四、政策改进策略
        (1)破除“单向”治理,引入公众满意度作为指向标
        从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之一已然转变为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在城市管理中引入“公众满意度”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着重要意义。在如今的城市治理模式中,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能主要体现在宏观管理和社会服务,这两项具体职能显然与公众参与密不可分,而引入“公众满意度”并以此为导向实现提供服务、制度监督等职能,将更有助于城市共治模式升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建设。
        (2)充分重视预先规划的重要性,建立“时间设定、空间规划、伦理关怀”三维九元利益协调结构
        城市规划中必然会涉及到各个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关系,若在规划制定前期不能充分考虑到这些利益相关体,必然会埋下隐性冲突的种子。因此在“地摊经济”落地的具体过程中,对于允许摆放地摊范围的选定需要从时间设定、空间规划、人文关怀三个角度,同时结合商户、消费、附近居民等多个主体进行考量(即“三维九元”利益协调结构)。但想要完全做到规划群体的相关利益都被充分考虑并且寻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策略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一个暂时的规划方案,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持续地观察该政策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能否表现出一种“普遍理性”,即杜绝某一种或某几种相关主体利益长时间凌驾于其他利益主体之上,从而引发新的矛盾与冲突。
        (3)完善综合执法体系的同时,对于冲突对立注意疏通手段的使用
        在“大部制”改革的影响下,我国城市综合执法体制初步建立了同其他部门具有一定相似性的“四级政府五级管理”体制,在国务院设立“城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委员会”代表中央对地方城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进行垂直管理,其次在省级政府设立城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厅,充分发挥上传下达作用,不仅能够切实保障权力下放,指导地方城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还能对于基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体系具体操作中发现的政策落实阻滞因素进行适时分析与上报,有利于中央对于相关政策的实时跟进,修正调整。
        此外,对于冲突对立,在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的同时,更多的应该是注意疏通手段的使用。疏通将服务手段作为主要的执法手段,是人性化的执法手段,是对刚性规则和柔性手段的有机结合,充分保障和尊重了执法受众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现了在“阳光下”行使城市执法权力的目标追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理性选择。
        (4)创新地摊管理途径,突出市场主体自治能力
        在英国学者格里•斯托克的治理理论中有这样的表述,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政府不再是也不应该是权责的唯一主体,有越来越多的公民社会组织参与了社会治理,承担起了管理公共事务的责任。行业协会作为承担政府部分职能转移的机构,能够在有效实现资源聚集与利用,提升行业专业水平的同时,逐步积累经验,改善原先由政府部门单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若能在新一轮“地摊经济”政策落地过程中,推动地摊或流动摊贩行业协会的建立,加快制定地摊经营者行业准入机制,通过规范地摊经营者资格申请,防止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对于行业发展、政府监督等多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
        [小结]
        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在造就着中国政府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政府管理职能改革的不断优化升级。政府职权责体系的建设与改革,是21世纪初中国政府与政治所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往往在一个具体政策(如上文所提及“地摊经济”新政)的过程中,从政府部门和权力执行机关的角度去探索解决当前政策推进过程中隐性困难的策略,在扫清政策进一步推行的障碍同时体现了职权体系优化改革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孙施文,殷悦.西方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与发展[J].国际城市规划,2009,增刊:233-237.
        [2]范晓庆.和谐社会理念下城管执法制度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3.
        [3]郁建兴.行业协会:寻求与企业、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2:118-123.
        [4]尤建新,陈强.以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城市管理模式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04,1(2):51-57.
        作者简介
        王珂渝(2000年--),性别女,民族土家族,籍贯江苏南京,学历:本科在读,单位:地苏州大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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