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国有企业依法治企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20/8/6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   作者:李洁
[导读]
        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710100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如何加强法治建设,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好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必须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当前推进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环境和背景
        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确定的新时期的法治任务。依法治企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来治理企业,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
        (一)中央和国家的要求
        如果把治国当成一本大书,那么法治就是大纲。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新形势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了阐述。
        (二)国有企业发展的要求
        依法治企是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方向,是现代企业进入市场的保护伞,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从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到职工都应当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企业在改革、改制等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涉法事务。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认真梳理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法治工作的现状和形成的原因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下,国有企业对法治工作十分重视,但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向“深水区”迈进,企业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面临着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新情况,从一定程度成为了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根源上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的地位也发生着变化,国有企业不再是计划经济下的宠儿,而是各平等竞争主体中的一分子。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重点关注着企业生产技术的革新、产品的更新换代、经营市场的拓展等问题,往往忽略了企业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忽视了对企业员工法律意识的培养,忽视了企业法律体系工作的建设。不少企业做出重大决策和经营过程不让法律顾问参与,有的企业辛辛苦苦埋头创业,生产出优质产品,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却不懂得运用知识产权法加以保护。
        2.队伍建设上企业长期忽视专职法律人才的系统培养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法治工作薄弱,究其原因是法律人才缺乏,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升,专业培训力度不够,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建立。有的企业符合法律顾问任职资格的人员都没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专职化水平很低;有的企业内部全年没有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法律顾问晋升空间有限。由于企业忽视了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对现有的法律顾问长期缺少关注和支持,法律顾问的待遇水平、职称晋升、培训机会等基本要求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了专职法律人才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国有企业法治工作提升的壁垒。
        3.工作方式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重心滞后
        在很多已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企业里,法律风险防范领域非常有限,未能与企业市场发展步伐相匹配,仅对企业传统业务领域予以关注,对新兴、零星业务参与处理的少,未能形成共享联动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甚至有的企业法律事务人员对重大决策处理、规章制度制定、合同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程度较低,甚至未参与,直接导致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和企业法律管理工作滞后,与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严重脱节。法律工作在企业中承担的“事前防范”的作用失去了时效性,使得法律风险从事前主动防范变成事后被动补救的局面。


        三、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法治工作的举措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企业法治工作重要性认识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想长期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坚持走依法治企之路。这对我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认识上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坚定信仰,坚持党的领导,企业里的党员干部要扎实地学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寻找措施将党中央的正确指导思路在企业中落地。二是树立正确价值观,找到符合企业发展的道路。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看,依法治企是十分必要的,其重要性不可替代,要使法治成为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观。
        (二)重视人才队伍选拔培养,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法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解决好国有企业法治人才缺乏,法治人才“用不好”、“留不住”等问题,就必须从人才选拔培养等基础工作做起,切实增强国有企业法治人才资源。一是要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国资委的要求和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国有企业要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要任命具有法律类职业资格的领导为总法律顾问,同时企业要提高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比率。二是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要考虑法律顾问人才的梯队培养,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引进新生力量,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大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培养力度,打开法律顾问晋升渠道。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交流、项目锻炼、考察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夯实企业法治基础工作,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一是不断拓宽法律风险防范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着深化改革、重组改制等诸多问题,面对新领域和新问题,企业也要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全覆盖。二是夯实合同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包括合同签订前尽职调查、合同签订审查审批、合同履行过程监控、合同管理检查、合同履行后评价等全流程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继续加强法律“三审”工作,把控事前风险防范关。坚持对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率实现100%。三是建立健全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各项法律纠纷案件及非诉案件,最大程度避免和挽回企业的声誉及经济损失,维护好企业的社会形象。
        (四)全面落实企业合规制度,努力提升合规管理能力
        一是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合规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符合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合规管理规范,完善违规考核处罚机制。二是要增强合规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严格依法行事,按章操作,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三是要突出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以及重组改制、知识产权等合规管理重点领域,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形成全员合规的良性工作机制。
        (五)推进法治与企业业务融合,助力国企改革发展
        国有企业对推动国家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企业的法治工作对推动企业发展意义同样。如何加强融合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一是要提高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来解决企业运作、市场竞争中各种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尤其针对海外经营、应收账款催要、企业改制、公司上市等重大项目发挥法律作用,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支持。二是要依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章程的作用,进一步依法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确保公司重大决策依法合规。三是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妥善处理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服从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决,切实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2014年11月第1版。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学大纲:7伟新,2016年4月第一版。
        [3]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
        [4] 浅谈企业法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杨玲娟,
        www.doc88.com/p-0028087138280.html.2007年2月。
        [5]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www.china.com.cn/cppcc/2016-07/02/content_387966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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