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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下科技的不断发展带动了金融行业不断的发生改革,当前我国的支付方式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移动设备成为了人们支付的主要工具,网络支付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这个背景下,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与人们的利息息息相关。应当正确的认识到民商法对于营造网络支付安全环境的意义,不断的进行法律条款的更新和完善,带动我国交易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网络交易安全;民商法保护;关联性
1网络交易安全分析
网络交易是指以网络为平台为基础,商家与消费者凭借平台为媒介,买卖双方之间没有接触,所进行的一种交易方式。网络交易具有极强的便捷性,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来选择商品和完成支付,而且网络交易跳过了大量的中间商,避免了层层加价,为消费者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网络交易不仅已经开始成为了年轻人的首要购物方式,更是有部分中老年人开始使用网络交易,展现出了自身良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从我国网络交易发展情况来看,阿里巴巴公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网络交易企业。尤其是每年的双十一,阿里巴巴总是创造了极高的交易数额,近两年更是高达了2000亿元的销售额。然而,这种快速地网络交易发展开始逐渐呈现了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就是个人信息的泄漏,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这不仅对人们的财产与信息安全造成了威胁,也对整个网络交易系统与行业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2在网络交易安全中民商法保护的作用
2.1对各交易主体的权责进行明确
在社会大众中网络交易是非常受欢迎的一种交易方式,而要想使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得到一定保证,首先就需要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对各个交易主体的权利与责任进行明确。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商法是基本法律,其主要是负责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只有使这一点得到合理保证,为网络交易活动的安全性提供合理保障,使其具有更加有力的法律制度。为了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证,就需要网络商户根据民商法规定,在商品信息的上传过程中合理描述商品的规格与质量等多方面信息,民商法中对商家还进行了相关规定,规定商家要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进行保证,民商法中对网络交易各主体的权责进行明确,将相关信息通过网络机构进行公示,通过相关信息的公示,可以使民商法对网络交易安全进行进一步的保护。
2.2对网络交易各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众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目前,我国有关网上交易的法律有效规范了各网上交易主体的行为。为进一步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明确了相关经营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的义务,制定了科学的消费者公益诉讼规定。同时,相关法律还对网商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从而有效减少因商家造成的消费者隐私泄露情况,合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民商法还规定了卖家商品的质量,使消费者有权退货,并能合理追究网商的法律责任。这样,民商法才能有效保护网络交易的安全,科学规范双方的交易,有效促进网络商务的稳定发展。
2.3保证网上交易的公平正义
网上商家和消费者在网上交易过程中需要运用各种形式的互动,使交易行为得以合理完成。商业利益是在线商业交易的主要目的,而消费者在线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使用适当的资金购买他们需要的或喜欢的物品。为了顺利实现双方的目标,双方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目标的统一,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公平贸易是指消费者用适当的货币交换等价商品,同时也需要保证双方都有较强的自愿性。一旦贸易过程中出现胁迫、歧视等问题,就证明贸易过程缺乏公平。网络交易与实体交易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可以依据民商法的相关法律来判断交易行为的公平性。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在网络交易中更容易出现不公平交易。因此,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合理运用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3民商法对网络交易安全保护的创新
3.1明确法律地位
需要对民商法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所体现出来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地位进行明确。同时需要民商法在立法过程中确认“虚拟交易与现实交易的同等重要性,以至于虚拟交易的法律地位要体现在民事主体的法律基础上设计与创新”。所以,若想实现民商法的发展与创新,条对网络交易的安全保护,就务必要成人电子商务领域的存在性质与主体地位,并且要对其相关责任进行明确,以此通过各种高科技手段赋予网络交易相应的权利,从而结合实际情境确保交易的保密性、公开性。以求基于网络交易最大的保护与管理。
3.2法律规定的完善
民商法在完善过程中需要对网络交易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改进。而且需要通过创新的视角对其进行分析,从而结合电子商务在网络交易中的法规、现有民商法对于现有网络交易形式的安全保护、交易的特性、规则的制定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调整与改进。比如,可对《电子签名商务法案》、《电子交易法令》等内容做出恰当的修改。
3.3在网络交易中对民商法中的先行赔付制度进行强化
由于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消费者在商品信息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民商法中需要对消费者加强保护,对先进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有效应用,使商家的商品宣传方式具有多样性。民商法还需要对网络交易先行赔付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规定相关赔付的范围与方式,对消费者权益进行良好保护,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一些商户在互联网商业平台进行入驻时,会要求相关商户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因此就可以根据相关先行赔付的制度,一旦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就要求互联网商业平台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付,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对商户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对自身交易行为进行合理规范,使商品和服务质量有效提高,使消费者的网络交易体验更加良好,维护互联网商业平台的稳定。
3.4提升网络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
在进行网络交易过程中,“信息”是主要应当保护的内容,因此应当通过立法在民商法中加强网络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安全性。首先,应当对经营者的交易商品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价格、功效、产品产地等信息进行反复核实,披露有利于消费者的信息,方便消费者对相关产品进行正确的了解和选择。其次,必须从网络交易体系上,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对网络经营者信息全面披露提升消费者的知情权,例如:强制性要求网络经营者对其商品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披露,可以对保护网络消费者知情权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我国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及经济的全面发展。
3.5加强专项化立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划分
在整个民商法体系中,我国首先需要明确交易双方所具备的责任和法律地位,为整个网络交易提供有效保证,确保整个交易的安全。同时,立法部门需要对各个责任落实到个人,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划分责任,承担问题。同时,要加快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立法与施行,重点围绕实现网络消费者救济权获取、举证责任分配等进行突破。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确认双方的电子信息,做到科学合理的监督、审核与确认。同时,确认的过程需要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真正达到网络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将整个网络交易在确定电子身份后受到法律的各项保护。
结论
互联网商业正在随着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在网络交易安全中民商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进一步明确各个交易主体的职责,对其行为进行有效规范,使网络交易的公平公正可以得到进一步保证。因此就需要国家相关政府加强重视,使网络交易先行赔付制度可以得到强化,对消费者信息与隐私安全进行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1]马振杰.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9(18):247-248.
[2]何光群.论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作用[J].法制与经济,2019,455(02):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