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妊娠期是一个特殊的生理期,机体内各系统的生理状态与以往不同,机体在短时间内适应不了这种变化而易患一些疾病,妊娠期的用药安全直接与母婴健康相关,因此,妊娠期间常见疾病的预防保健及合理用药尤为重要。妊娠期用药不仅关系到母体,还关系到胎儿的健康,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妊娠期用药严重不合理会导致胎儿畸。妊娠期妇女由于生理期的特殊性,其所患疾病与妊娠用药既可能有关也可能无关。因此在妊娠期间全面提供药物咨询,指导其安全合理用药十分重要。
关键词:妊娠期;常见疾病;预防保健;合理用药
妊娠期的生理生化功能与常人相比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使妊娠妇女用药后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特点与以往不同,因此不能按照常规的治疗方案给予治疗。要全面了解妊娠妇女的身体状况和患病因素,对将要使用的药物进行危险评估,针对妊娠期间药动学的特点合理用药。根据妊娠期妇女自身生理生化功能的改变特点积极的对妊娠期间常见疾病进行干预,防患于未然。
一、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妊娠期间胃酸分泌少,胃肠动力弱,胃排空时间长,使口服药物吸收缓慢,若按照常用剂量服用一些药物会因达不到有效浓度而不能起到治疗目的。一方面,妊娠妇女的体重增加,体液量也大幅度增加,分布到体内的血药浓度降低;另一方面,妊娠妇女的血浆容积增多,因而血浆蛋白比例降低,结合态的药物比例降低,若按照常用剂量服用一些药物时会因游离态的药物比例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妊娠期间孕激素大量分泌,使肝药酶活性增加,一些药物代谢加快,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等;同时雌激素的大量分泌使一些药物的清除速度减慢。妊娠期肾血流量增加,肾小球滤过率增加,一些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的清除率增高,如碳酸锂、硫酸镁等;而妊娠晚期的肾血流量降低,一些药物要维持有效浓度则应提高用量,如抗菌药物红霉素、氨苄西林等。
二、妊娠期常见疾病预防保健及合理用药
2.1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是在妊娠前无糖尿病,妊娠期间出现糖耐量异常的疾病,与孕妇年龄、肥胖、家族史等因素有关。高血糖对母婴健康影响较大,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妇患妊娠高血压的几率增大,若得不到有效控制会造成巨大胎儿,甚至发育畸形及早产。妊娠妇女应该注意饮食均衡,少食多餐,少吃甜食及糖分较高的水果,如蛋糕、荔枝、石榴等。空腹血糖受饮食等因素影响较大因而不能作为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标准,孕妇要在24—28周做糖筛及糖耐量试验进行诊断。诊断为妊娠糖尿病的轻症患者首先从饮食上进行调节并定期复查,若血糖水平仍较高要进行药物治疗。二甲双胍的妊娠药物分级为B类,是目前临床上治疗妊娠糖尿病的常规治疗药物。对于单独口服二甲双胍不能控制血糖的孕妇,可以联合应用胰岛素进行治疗,研究表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胰岛素可有效降低妊娠期血糖水平,并且能够降低剖宫产率,降低不良妊娠发生率。
2.2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又称妊高症,在妊娠的中晚期较为常见,发病原因主要与以下因素相关:肥胖、子宫张力过高、妊娠期糖尿病、有家族高血压史以及精神紧张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妊娠高血压的临床表现为血压升高、蛋白尿,孕妇身体浮肿以下半身较甚,有的出现抽搐,严重者出现胎盘早剥、并发心脑血管疾病、早产、新生儿窒息死亡等。妊娠高血压的发病率高,妊娠期妇女应该注重预防。首先,作息时间要规律,不可以熬夜,保证良好的睡眠;其次,饮食要均衡,注意盐的摄入量不可过高,不食用腌菜、火腿等高盐食品。如已经患有妊娠高血压、通过饮食作息调节不能使血压恢复正常的孕妇要使用药物进行治疗。目前治疗妊娠高血压最安全的药物是硫酸镁,硫酸镁的妊娠药物毒性分级为B级。研究表明,应用硫酸镁负荷治疗中重度妊娠高血压取得较好的效果。
2.3上呼吸道感染
妊娠期妇女的免疫力下降,机体的防御功能降低,很容易受到外界病毒和细菌的侵扰,孕妇应该根据天气变化加减衣物,不让身体过冷或者过热,预防感冒。若孕妇已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首先应该多喝白开水、定时给房屋通风、注意休息,若果有轻微咳嗽,可以自行熬制冰糖雪梨服用,润肺止咳。如果因为吹了冷风导致的感冒,可以煮生姜葱白红糖水。普通感冒大多是病毒感染,一般不需要服用药物一周左右会痊愈;若感冒长时间不愈或症状加重则可能合并了细菌感染,当出现细菌感染的临床指证时可以适量服用抗菌药物,如妊娠毒性分级为B级的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
三、讨论
妊娠期的生理生化功能发生改变,机体免疫力下降,避免不了会患有一些疾病,因此妊娠期妇女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作息要规律,注重预防保健,防患于未然。妊娠期间要充分考虑对母婴的收益及危害谨慎用药,尽量避免胎儿受到母体疾病状态或者药物的影响。孕早期(0~2周)的用药问题最多,问题涉及药品以中成药、感冒药、避孕药、外用药及性激素类药为主,多集中在“咨询已服药对胎儿是否有影响”。其原因可能为有些妇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怀孕,当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如感冒)时会自行使用药物;有的妇女属意外妊娠,有服用避孕药史,担心药物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有些孕妇还会有流产想法。这一时期,临床药师可详细告知,受孕后2周内,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的影响分为两种,一是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二是胚胎无异常继续发育。如孕妇服用了异维A酸、利巴韦林等,则建议终止妊娠;如服用左氧氟沙星类药物,不会影响孕卵,则可继续妊娠。因此孕早期(0~2周)属相对安全期,临床药师会根据药物性质决定是否继续妊娠,避免孕妇盲目做出不当决定。孕早期(3~12周)的用药问题多集中在“咨询能否服用准备服用的某种药物”。胎儿在这一时期发育十分重要,孕妇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用药意识,该时期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并迅速发育,心脏、脑最先开始分化发育,之后是眼、四肢等发育;该时期也是药物的致畸期,药物的毒性对组织细胞正常分化有干扰作用,均可导致胎儿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对于这一时期前来咨询的孕妇,已知自己怀孕因身体不适(如过敏),想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药师应根据药物特点和专业知识给予指导,如咨询保胎药(性激素)、中成药、外用抗菌药等。孕中、晚期咨询的问题多集中在“能否服用准备服用的某种药物”,说明孕妇安全用药知识更强烈,孕妇能在围生期保障体系下安全用药。这一阶段咨询问题相对孕早期较少,但由于妊娠并发症的发生,使孕妇增加了对降糖药、降压药、泌尿系统、消化系统等的咨询,临床药师可依据专业知识指导其合理、安全用药。
妊娠期用药问题咨询量排名前三的药品依次为营养类、中成药类及降糖类药,说明为了保证胎儿有充足营养发育,整个孕期均需补充营养剂,如叶酸、维生素类、钙剂、铁剂等;中成药用于保胎和治疗上呼吸道感染,临床使用较安全;而超过90%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无相关用药经验,需咨询降糖药的用法用量等相关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不同阶段妊娠期妇女所咨询的药物分类、问题类型有差异,临床药师需按照各时期特点提供安全用药指导,同时根据问题解析建立的“4A法则”可提高妊娠期妇女的安全用药意识,避免药物的不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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