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郭家祥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郭家祥
[导读]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合理依照时代发展的变化,充分调整其中的“血肉”,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中,对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带来推进。
        山东省邱集煤矿有限公司  山东德州  251105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合理依照时代发展的变化,充分调整其中的“血肉”,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中,对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带来推进。为此,为进一步推动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相关纪检监察人员应切实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出发,在实践与创新中不断完善,合理提出相关解决措施,不断进行研究与创新,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关键词:煤矿企业;纪检工作;纪检监察
        1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
        1.1职能定位不清
        一是受传统工作理念的影响,职能定位不够明确,工作界线不够清晰,导致职能“泛化”或“异化”,纪检监察部门通常是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二是在大力推进“三转”过程中产生了新问题。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和转作风。虽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三转”工作中初见成效,但在落到实处上还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甚至有“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势头,如在一些企业,凡是牵涉人财物的、有廉政风险的工作,要求纪检部门参与其中,甚至一些人事方面的工作、各类评选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列入其中,耗费了大量的纪检监察力量,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沦为了企业各项工作的“保镖”。由此造成了在工作上缺少主动权,难以将精力聚焦到自身的业务工作上来,最终导致“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损坏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责主业。
        1.2制度体系不全
        首先,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是要监督权力的运行。目前,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原因在于制度的制约和约束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随着违纪违法手段的隐蔽性越来越高,原来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对一些违纪行为进行处罚与改正,而如何在事前进行预防,事中加以有效约束,还存在制度的缺陷。其次,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权力向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集中,如何对监督权实现有效监督显得格外重要,如不能切实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我监督,则存在“灯下黑”的风险。最后是目前没有形成科学的工作制度、工作方式手段落后、缺少高效的落实措施,导致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不到位,难以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
        1.3企业监督机制建立不到位
        对于企业而言,督查工作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必须将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合理融入相关体制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监督工作更好实施,促进煤矿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完善的机制必须要从根本上出发,充分制定出一套由内至外、由上至下的多层次管理模式。当前,我国煤矿企业数量众多,内部结构也非常复杂,管理工作量大,而监督机制建设如不能适时进行创新,就会导致监督工作很难发挥其主要的作用。


        2新形势下做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
        2.1健全制度,强化执行
        首先是在制度设计层面,要放远眼光、考虑全局。比如,制定权利责任清单,划清权责界线、限定权责范围、规范运行机制,避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留有自由裁量空间,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其次是在制度的运行层面,要盯紧关键环节,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在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如何实现民主监督,延长监督链条以及健全问责机制[1]。最后是要完善科技平台,创新监督手段,进一步搭建廉洁风险防控平台,规范运行操作,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
        2.2转变职能,精准定位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准确定位,厘清职能,集中精力抓主业,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从“包治百病”到“术有专攻”的转变。通过制定和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度的形式,划清权责界线,厘清职能划分,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刚性制度有力推动监督责任的落实[2]。明确谁主管、谁负责,业务主管部门应该承担起业务范围内的职能监督职责,不能将纪检监察部门置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境地。
        2.3充分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强化队伍构建
        在煤矿企业监察管理人员选用过程中,应合理遵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选择政治素质良好,整体评价非常优秀的党员同志。现阶段,有一些煤矿企业不是百分之百选择党员担任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人员的选择比较随意,这很容易导致纪律检查工作的效率降低,影响了党在企业内部的领导性。其次,应选择一些年轻有为、头脑灵活且领悟性高的人才。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因为涉及的任务比较繁重,难度也比较大,因此需要一些拥有高能力、高素质的人才来担任。最后,要强化对于纪检监察人员的党性教育,强化他们对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的认同。并且在积极检查工作开启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信任与监督的分离。
        2.4充分整合监督管理资源,预防企业生存经营风险
        目前,面对错综复杂的煤矿企业生产经济模式及环节,很多企业所配备的纪检监察部门很容易出现“捡芝麻、丢西瓜”的问题。为此,企业内部应合理整顿好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强化巡察工作体系,利用职能监督与民主监督的方式,合理共享监察信息,共同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形成企业监督的有效工作部署,真正做到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在企业的发展中,很容易出现诸如“监督是纪委或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与我们普通员工无关”的声音,这些声音警示企业应合理建立全面监督环境,充分整合监督管理资源,强化预防企业生存经营风险,全方位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利用有限的监督资源,对企业进行健康检查,有效预防各种风险,使企业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下去,为我国有经济体系的进步打下基础。
        结束语:
        总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及企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以高标准、严要求、强举措,着力推进煤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要始终坚持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落实工作责任,为煤矿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1]刘玲娜.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9(08):200.
        [2]杨光.如何提高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研究[J].智库时代,2019(0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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