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现状及重点问题分析

发表时间:2021/3/16   来源:《城市建设》2021年1月   作者:胡继先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镇中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如此积极向上的生活场景的背后却伴随着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现如今,小车、电瓶车等移动机械源的污染排放占据城市大气污染的很大比例,因此改善其污染排放是影响日后空气质量提升的关键要点。

山东省淄博市环境污染防控中心 胡继先   255052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镇中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如此积极向上的生活场景的背后却伴随着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现如今,小车、电瓶车等移动机械源的污染排放占据城市大气污染的很大比例,因此改善其污染排放是影响日后空气质量提升的关键要点。防控移动源的污染排放首先需要落实法律条例的制定规范,以针对性的法规准确实施于机动车、非道路移动等机械源的污染排放控制,严格管控移动源生产方的污染排放的设置基准。本文根据当前国内的针对移动机械源的立法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解决问题进一步探索。
关键词: 移动机械源;污染排放;立法防治;问题分析
        引言:
        为实现国家可持续性发展,绿水青山是必不可少的,环境问题长久以来以不同程度阻碍着人们前进的脚步。其中,大气污染问题是全球性的危害公敌,其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可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为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口总量的壮大,大气污染排放量居高不下。而移动机械源的污染排放是城市中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由于相关法律条例的不健全、监管机制的不完善、经济发展的不定性刺激等问题导致移动源污染排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需要当地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历史经验,完善立法监控,从源头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地方针对性立法严格管控移动机械源的污染排放势在必行。
        一、关于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的问题分析
        在出现大气污染问题的情况下,我国很早开始重视移动机械源的污染问题,对于其的专项防治立法也已经颁布多年。但相关的法律条例不具有针对明确性,对各地区的污染防治并没有起到十分明显的成效。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流逝,小车、电瓶车的种类日渐增多,人们使用率的日益提升,国家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失去了时效性,立法也存在了许多问题。
        (一)新兴的管控技术缺乏法律政策的推行
        人们为适应生活水平的变化,对于小车、电瓶车的革新愈发层出不穷,由于一系列数量多、种类广的出行工具出现,以往的法律条例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发展,实际车辆排放量标准监测、年度检查不能落实到位,管控机械源排放工作难以进行,需要引入新兴的管控手段,比如遥感监测等实时监控技术辅助污染防治工作的进行,但由于以往的法律规章并不能提供有力的实行政策推行新兴技术的应用,导致移动源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的革新难以进行。
        (二)未健全固定复查维修与闭环管理体制
        各地区法律规章并未强调对移动源的固定复查维修与闭环管理的强制性,缺乏加强对违规人员的惩罚力度,导致人们严重忽略这项工作的进行的重要性,以至于重型大车超出标准排放污染违规上路的现象屡屡发生,加剧移动源的污染危害。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方式仍需加强
        由于非道路地方的流动车辆多,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大。如今法律条例仅仅规范了非道路车辆违规超标排放的惩罚措施,对于其的加强管控却没有相对科学有效的对策。可以通过开展非道路车辆信息登记模式,当地政府能够明确各非道路区域的车辆流动规律,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对应的移动源污染防治方案[1]。不仅如此,以标电子记号、远程监控等信息技术方法可以更为高效地进行对非道路移动车辆的监测管控。



        二、健全并完善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的立法体系
        上文对当前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一定分析,可以了解到对于如何科学有效防治移动源的排放污染,需要针对性立法,结合当地实际,融入新兴技术,明确相关对象责任,加强惩处措施,才能够从本源上解决移动源的污染问题。
        (一)落实生产各部门相关职责,明确各项分工
        制定规章制度,确定各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排放的监管职责,明晰生产方对于生产机动车的排放限额与燃料品质的标准,最大程度贴合国家环保的宗旨。细分政府的职能分工,尤其是关于环境保护、交通管理、货物运输等相关部门的任务发布需要做到精细化管制,共同构建齐心协力共同防治的良好工作环境。
       (二)应用新兴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措施
        改良货物运送的方法,加入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应以节能环保为目的推行铁路运输,通过税收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可以强化监管的预防措施。对于重型大车超标排放的问题,国家应设立具体的排放标准,在监控方面,可以应用电子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及时了解重型大车的排放情况是否违规,并依据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维修管理[2]。对于新开发生产的重型大车,生产商也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产,不能私自改装和改造,应该实时注重绿色环保,身体力行的响应国家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的号召。
       (三)健全固定复查维修与闭环管理体制
        对于上路的汽车移动源实行固定时间段的重复检查,记录移动源的排放情况,零件设施的使用程度。对报废车辆进行加强管控,严令禁止报废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因为其污染排放量超过正常车辆几倍,严重危害自然环境的健康。规范超标违规上路者的法律责任,加强惩罚力度,杜绝人们违规上路的小心思。还能够加入遥感监测、远程排放管理等方法对道路上移动源的超标行为展开辨别,增强工作人员的执法成效。
        (四)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措施
        实施非道路移动流动车辆的信息登记措施,展开基本信息和排放情况等信息统计。大力实施对重点移动源如工程机械的全面管制,对进出工程施工的车辆开展确认和登记。同时应用新兴技术方式,比如以电子围栏和大范围监控等新型手段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气体排放情况展开实时的监督管理,并对其进行及时处理以避免加剧移动源的污染排放[3]。
        三、结束语
        严格管控移动机械源的污染排放对于改善大气污染十分关键,根据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策略,制定一系列地方性污染防治条例,并将法律制度规定细致化,加强新兴技术应用于防治污染中来,落实生产方、使用者排放污染的相关法律责任,做到用有所责、行有所改,真正构建正确且完善的地方移动源污染防治体系。明晰移动源排放监管部门职责,形成通力协作的检查模式,严惩各类违规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采用新兴信息技术手段来加强移动机械和污染排放的管制。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家需要进行的任务,它是具有全球性的,也就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艰难且漫长的工作,所以各国人民需要齐心协力,作为一名保护环境的勇士,分享各地防治污染的心得成果,合力建造美好明天,让新鲜的空气、蔚蓝的天空、繁星闪烁的夜晚永远伴随着人们身边,为进一步国家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为人们能脚踏实地的迈向光明未来打下一剂强心药。
参考文献:
[1]袁泳欣.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现状及控制对策分析[J].农家参谋.2018年17期.
[2]鲁君,黄成,胡磬遥,等.长三角地区典型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J].环境科学,2017,38(7): 2738-2746.
[3]战乃岩,高政.汽车尾气污染物扩散对街区环境影响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9(3):12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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