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2/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7期   作者:胡健
[导读] 摘要:本文阐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时说明,做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对措施的分析,希望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发展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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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阐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时说明,做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对措施的分析,希望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招投标
        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法制宣传力度不够
        随着我国《招投标法》的出台与实施,利用法律手段将竞争机制引向建筑工程领域,并对工程的招投标范围、方式、程序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规范。但由于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以权代法和以人代法思想,导致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出现不招标或明招暗定的现象,使得市场上的条子工程,关系工程到处都是,同时,一些政府甚至以审批工程为要挟,直接钦定设计施工队伍。这些现象的出现,均由于我国的招投标法宣传力度不够,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的监察、仲裁的机构尚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工作严重滞后造成的。
        2.存在假公开招标问题
        尽管国内建筑市场对招投标管理很严格,但依旧存在假公开招标等问题。比如:在招投标之前,某些建筑企业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来指定施工队伍,而在具体的招标过程中,便随便找几个施工队伍参与投标,通过此种手段来制造假公开招标;也存在某些建筑施工单位承诺给与某些好处,如转包建筑工程、进行利益分成等,以此为诱饵来吸引其他建筑施工队伍作陪衬,并最终实现自己中标的良好、真实目的。
        3.评标定标不科学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开展评标与定标工作是其中重要的工作,这部分的工作将直接影响招投标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然而,通过观察我国建筑招投标工作的现状来看,存在着自主性大、随意性强的问题。这是因为开展评标的工作人员是固定的,导致部分业主为获取高分,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对评委进行收买,极大地影响了评标的准确性,造成招标的结果缺乏公正性。同时,有些建设方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协议,这就导致预审文件往往会顺着建设方意向发展,出现抬高标准或者是降低条件的问题,同样也会影响评标结果的准确性。
        4.行政部门监督问题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完善,也在逐渐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同时我国也提出了《招标投标法》,将招投标经济活动提升到了法律层面上。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行政部门对招投标中的各项活动都缺乏具体的管理方法和制度约束,监管层面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再者,部分地方性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管理中流于形式,无法发挥监督管理的实质性作用,暗箱操作、陪标等行为络绎不绝。
        5.政企不分和行政干预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地方建筑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在其内部组建多个部门,如领导部门、企业经理人、政策制定部门等,从而出现了建筑工程项目在同一主管部门通过自己制定、自己执行、自己监督等,同时扮演着建设中的几个角色,严重的阻碍了招投标的正常开展,使市场机制难以形成和发挥作用。同时,有着地方政府直接进行市场招投标干预,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干预市场建设,如:通过内定,写条子干预、打电话干涉以及施工队伍的介绍等,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投标方报价不标准。现阶段,绝大多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自身经济效益,通过各种方式争抢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权限,用更低的价格拿到建筑权限之后,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这样的施工行为严重影响了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也是违法行为。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借用他人名义来投标,也就是建筑行业中常说的“挂靠”,这样的投标方式属于骗标行为,性质恶劣。同时,还有一些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权限后,将投标合同进行倒卖,进而从中获利,还有些施工企业签署合同后,却并未按照合同条款开展具体施工等等极其严重的违法活动。
        2、行政机构过度参与投标。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尽管招标企业单位大力防范人情项目和关系项目等违规招投标问题的发生,但行政机构的过度参与,很大程度上引发了这类问题的发生,让招标工作不再公正透明。此外,大部分建筑工程在招投标时,表面看着依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等原则开展,但实际的招标决策权却不受招标企业单位掌控,反而要服从各个层面的行政机构权利,例如一些行政机构乱用职权,硬性规范招标企业单位“内定”项目施工单位,其他相关企业单位仅仅做了绿叶,这都直接造成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
        3、中介机构边缘模糊。由于我国长时间对中介机构不够关注,直接致使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介机构边缘较为模糊,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导致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工作缺乏规范性。绝大多数中介机构和相关政府管理机构边缘越界,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较多的作弊行为,尤其是相关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会特别操作某类机会对中介机构进行干涉,直接致使我国中介机构缺乏自身的工作独立性和公益性。
        4、不科学合理报价。不科学合理报价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较为严重的问题。现阶段,大部分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普遍把投标企业的最终报价作为承接建筑工程施工的最终标准,这样的评定方式直接导致投标企业单位,在没有开展实际考察和科学考量的情形下,一味地压低企业单位报价,导致建筑工程投标报价不科学合理,直接损害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建筑工程投标企业为了可以获得项目施工权,还特别添加了一些附加条款,致使工程整体预算更加紧迫,这类问题的出现,主要由于招标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疏漏,没有对相关企业单位的承建资历进行核查,也没有到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地监督,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应对措施
        1、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我们应该建立统一的监管部门,责任细化到个人,职责分明,让招投标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能够保证最终的中标单位是所有的参标企业中报价最为合理而且工程的质量最好的单位,使得工程的建设拥有一个高性价比。
        2、建立高素质评审建筑单位的专家队伍。招标、投标、到确认工程最后到底归于哪家单位,期间还夹杂着专家队伍对建设单位的评估过程。一项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为其支撑,而且工程的招标是一件非常严肃严格的事情。其中虽然掺杂着众多的人为因素,虽然说只要有人参与的工作就会有误差,[2]但这时就需要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严要求,基础知识扎实的专家团队,团队人员必须具备非常高的思想觉悟,使得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还应建立一支专门的督查小组,对评估的专家队伍进行实时监督,出现问题建设工程单位便可反映给督查小组,以此保证评审过程的合理性。
        3、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管理机制。由于行政的过度干预,招投标工作很难全面顺利地开展。因此应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管理方式,可采用招投标承包制,或者由中介做招投标工作。政府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只是在其过程中起到监管的作用,使得工作能够高效地进行,不得过度地干预,更没有利用自身的身份为下属单位施压的权利。实现工作网络公开化,将招标信息完全公开,投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实现网络公示,利用网络的途径将招投标工作透明化,也以此来警示人们严格遵守更方面的制度,一切从严治理。
        四、总结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具备极强的整合性质,其涵盖了社会的多个角度,能够就社会的各个层面进行联系,因此,构建文明法制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体系至关重要,相关招投标监管机构要有效地借助市场本身的调控功能,有效地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以确保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从而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良好发展与前行。
        参考文献:
        [1]杨栋.基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9,38(27):219-220.
        [2]田东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J].纳税,2018(02):134.
        [3]刘新奕.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措施[J].门窗,2018(03):54.
        [4]高瑾.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7(4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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