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发表时间:2021/2/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7期   作者:吴猛
[导读] 摘要:在现代建筑工程建设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质量监督管理作为影响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因素,逐渐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而如何按照工程相关建设要求对施工质量加以控制,也随之成为了建筑工程施工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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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现代建筑工程建设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质量监督管理作为影响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因素,逐渐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而如何按照工程相关建设要求对施工质量加以控制,也随之成为了建筑工程施工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相关实践案例,提出了一些较为可行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够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效管控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引言:从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之所以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主要还是由于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在国内的起步相对较晚,不仅相关法制法规尚未得到完善不健全,在监管人员素质、监管职能划分等方面,也同样存在着不少问题,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各种施工质量问题,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强化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一、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理工作难以展开
        监理工作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需要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但由于当前不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观念比较落后,对监理工作缺乏准确定位,因此在工程实际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往往很难有效展开,而其工作效果也会受到很大限制。例如有些建设单位常常会将监理单位看做是自身雇佣的第三方机构,而忽视了国家赋予监理单位的独立监管权力,在监理工作中对其提出过多的要求,使监理工作难度大大提升。有些施工单位则认为监理工作内容仅限于工程质量监管,在施工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其他工作中,不愿配合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而在施工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工作未得到有效监理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也同样很容易出现问题[1]。
        (二)监管职能比较模糊
        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虽然能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起来,但对于施工质量监管职能的划分却仍然显得比较模糊,而工程施工质量监管效果也因此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例如有些建筑工程是主要由政府出自建设,在施工阶段很容易出现政府过度干预的情况,即便能够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管机构,但在监管机构职能不够明确的情况,也同样很难将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有些建筑工程虽然并非是由政府出资,但由于建筑工程专业较多,很多监管工作都需要由多个部门、专业共同负责,因此在监管工作的执行阶段,还可能会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使施工质量监管的实效性大大下降。
        (三)监管人员素质不足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性较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专业结构、比例、专业素质等都有着明确要求,但由于当前国内专业的施工质量监管人员相对较少,很难满足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管工作需求,尤其是在一些边远落后地区,更是经常会出现监管人员专业结构单一的情况,因此在面对施工内容复杂、专业较多的建筑工程时,很多细节质量问题都会因缺少对应专业监管人员而被忽略,这对于工程整体施工质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加快监理信息化建设
        面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所面临的诸多困难,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监理机构职能范围的宣传,转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多无认知,同时也需要监理单位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对各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来落实监理工作,实现对工程实际施工质量的全面、细致、动态化监督,为工程整体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提供重要支持。例如在建筑工程施工内容较为复杂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可利用信息系统对各专业的施工材料质量标准、设计要求、设计质量检定记录进行集中整理,并将施工单位提交的设备验收记录、安全事故处理记录等存储起来,并在开展相关监理工作时,直接借助信息进行查询,这样既可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设计标准以及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对工程施工质量加以控制,同时也可以将监理工程师从机械性的资料检索、记录等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能够对工程施工细节展开更加深入、全面的监督管理,实现监理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2]。
        (二)细化监管工作职责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内容较为复杂,需要由多个部门、专业的全面协调配合,才能够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到位,因此要想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对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细化同样是十分必要的。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施工的外部质量监管应主要由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工程监理机构服务共同参与。其中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建设单位属质量监督关系,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承担行政监督责任,同时站在第三方履行职责,通过随机抽查、周期性检查来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宏观控制。而工程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则属于经济合同关系,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技术规范、监理合同条文,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微观控制与全过程跟踪检查。另外,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中,施工单位同样还需对内部监管职责进行细化,例如在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由于工程具有建设规模大、工期长的特点,潜在施工质量隐患较多,因此为保证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工程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各试验员、质检员、采购员、材料员、技术员、施工员负责具体执行的施工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具体如图1),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细致监管。
 
        图1 施工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三)重视监管队伍建设
        为保证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质量监督机构还需高度重视对监管队伍的整体建设,积极引入高素质的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人员,并对监管工程师的资质认证进行严格把控,保证所有监管人员均能够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以免因专业素质不足而忽略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情况。同时,还要定期组织监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其学习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艺、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标准等各方面知识技能,以帮助其提升专业技能水平、构建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为监管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重要支持。
        结束语:总而言之,现阶段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并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受到了直接影响,但只要能够对监管职责划分、监管人员素质、监理工作执行问题的原因拥有清醒认知,并在监理信息化建设、监管职责细化、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这些问题就必然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参考文献:
        [1]冯丹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创新对策研究[J].科技风,2019,(09):112+126.
        [2]邰伊盛.刍议我国建筑工程提升监督管理质量的方法[J].建筑与装饰,202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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