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知明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县委党校 421400
何克明(1298~1376),字日升,号楚庵,元代衡山义城乡十三都(今衡东县霞流镇平田村)人。延祐四年(1317),湖广乡试,何克明名列榜首。次年(1318),赴大都(北京),会试、廷试又连获第一,状元及第。为湖南历史上唯一一个连中三元的状元,名震京师,为湖广及衡岳大增光彩。状元及第后先后任上高县知县、衡州路推官、任国子监丞等职。元亡明兴以后,婉拒朝廷出仕诏命,于家著书立说。
何克明祖籍河南,祖上为避战祸,先后迁居武昌、江西吉安。元朝建立后,其祖父率家迁至衡山,何克明出生于何家垅。他幼时聪颖,读书过目不忘,常于白莲寺内翻阅佛书。住持老僧视之为奇童,说:“此子他日必为国器。”后应童子试,名列前茅。
蒙元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实行四等人制度,分别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为了笼络汉族知识分子,蒙元统治者效法前代开科取士,然而并不是真心想要重用汉人,种族歧视思想在开科取士方面体现得非常明显。当时的科考,是按照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开命题的,在获取功名与授予职务方面,蒙古人、色目人自然要轻松得多,又能轻易获得要职肥缺,而汉人、南人不仅考中的难度大,而且考中后大多获得的是卑微的职位。
何克明当然明白这一点,但他在高中汉人、南人殿试状元后,希望朝廷能给予他一个施展自己抱负的好平台,有更好的历练机会,为百姓造福。然而,由于身份的缘由,纵使他在满腔抱负,惊世才华,还是不能让朝廷重视。状元及第后,他的仕途之路并不理想。皇上放他个七品正堂,被派往江西上高担任知县。他知道这其中的道理,但并没有什么怨言,欣然前往赴任。
何克明在上高担任知县期间,他做事勤勉,爱民如子。
当时,上高县水利失修,田野荒芜,水旱灾害频发。于是,他跑遍了田间地头,带领下属和广大百姓,兴修水利,开荒造田;给县民提供各类生产物资,大力发展农业经济。针对百姓税负较重的情况,他都酌情减免。遇到灾荒之年,百姓流离失所,他还主动开仓放粮,救济灾民。
县里有豪强之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前几任县官为避免麻烦,往往听之任之,甚或与之沆瀣一气。百姓往往敢怒不敢言,却又奈何不得,吃了亏只能忍气吞声。何克明到任后,对于气焰嚣张,导致民怨很大的几个豪强予以严惩。从此县里的豪门富户安守本分,不敢妄为。同时,他又大力搜捕盗贼,保境安民,县境内的治安状况大为好转,深受民众拥戴。
3年任期满后,因政绩突出,何克明被提升为衡州路推官,负责辖境内的审判工作。这可是个得罪人的苦差事,很多担任此职的官员对于那些有靠山、有背景的人都不敢碰触,遇到事儿也喜欢和稀泥了事。何克明主持这项工作后,昼夜不息,清理积案,始终为民作主,秉公办事。对于那些有来头有后台的贪官污吏,他敢于硬碰硬,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宁愿丢掉乌纱帽,也绝不屈从。在衡州任职期间,他办理多起十分棘手的案子,留下了“何青天”的美名。比如他的恩师彭寿,是当时的著名学者,因不愿随波逐流,遭恶势力的打击陷害,含冤去世。何克明排除种种阻力,亲自出面为他昭雪,并严守弟子礼,痛哭寝门。还亲自作文悼念,撰写墓志。由于在衡州路政绩卓著,何克明被召回京师,任国子监丞,加赠忠议大夫。
元朝末年,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其尖锐,“官逼民反”,最终爆发了以红巾军为主力的农民大起义,各方势力逐鹿中原。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同年8月,明军攻克大都(今北京)。元朝灭亡。明太祖朱元璋几次召请何克明出山,他拥护新朝,认为这是汉室江山,同时感到自己年老体衰,又曾作过蒙元臣子,故不肯作贰臣,遂以衰老辞谢。
明洪武九年(1376),何克明在家乡去世,享年78岁。晚年,何克明闭门谢客,致力于著书立说,有《周易集解》《诗经签注》及诗文集,但都早已散失。惟有当年殿试第一所作的《云梦赋》,保留了下来。清道光《衡山县志》载:“此赋廷试第一。”其赋文词华丽,想象丰富,至清宣统年间的580多年间,一直为儒林所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