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侦查侦查中的反侦查行为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余峰 林朝一 罗银国
[导读] 摘要:本文以视频反侦查行为为核心展开相关研究。首先介绍了视频侦查与视频反侦察各自特点,然后针对性提出有效打击视频反侦查行为的防范措施。

        摘要:本文以视频反侦查行为为核心展开相关研究。首先介绍了视频侦查与视频反侦察各自特点,然后针对性提出有效打击视频反侦查行为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视频侦查;视频反侦查;破解方法
        一、视频侦查的概述
        视频是计算机时代的产物,可反映最为直观的信息,是动态信息的最佳方式。视频侦查是侦查的一种,即在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视频监控信息与资料分析基础上,侦查违法犯罪行为,获得公正侦查结果,为法律执行提供根本性依据。视频侦查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直观性。
        视频侦查是基于视频监控信息收集与分析的一种侦查方式。视频监控系统录像过程中动态记录相关信息,侦查人员可以直接根据视频录像多次播放获取所需侦查信息,即表现为直观性。视频侦查是基于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当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活动时,会被视频监控系统所记录下来,可以客观地将整个犯罪过程还原。当侦查人员锁定犯罪嫌疑人,并进行抓捕时,可以依靠视频监控录像中记录的犯罪嫌疑人外貌,侦查机关获取犯罪的相关信息更加真实和充分,视频监控录像更加直观清晰,在直观方面上,视频监控系统远远超过语言和文字。视频监控录像不仅可以为侦查机关提供侦查线索,还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还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来认定犯罪嫌疑人。
        2.信息性。
        侦查是根据案件发生前后各类信息收集与分析展开工作,侦查成功破案需要建立在系统信息分析基础上。视频侦查是侦查的一类,也是侦查手段之一,因此视频侦查能为侦查工作提供信息。侦查人员根据视频监控多次回放找到侦查所需的有用信息,在信息分析基础上展开科学合理的推断,继而得到公平公正的侦查结果。监控视频为动态记录,通过暂停可以捕捉任何一个实景画面,通过放大等多种图像处理方式获取侦查所需信息,即视频侦查是获取信息的一种途径,具有信息性特点。视频侦查信息性可分为直观信息和间接信息,即能为侦查破案提供直观信息也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信息。
        3.准确性。
        视频侦查准确性和信息性有关联,视频监控可以准确记录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过程,即准确性建立在信息基础上,通过大量信息分析达到侦查准确性。视频监控准确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视频监控系统一般是固定在某一位置,即具有固定的拍摄空间范围;其二,在具备视频监控条件下或者多个监控系统联合在一起可以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包括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与结果等信息内容。对于犯罪行为来说,视频监控可以记录侦查所需事件参与者、交通工具、行为表现等多重信息,是对整个案件发生的一个精确重现。
        4.客观性。
        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位置固定,往往不受人为影响,即可以客观进行录制。人证、物证同为侦查及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实践中不难发现人证往往受个体主观意识影响,物证存在伪造可能性较大,给侦查工作和司法认定带来一定难度。相比人证和一般物证来说,视频信息举证相对不受人为主观影响,具有更高客观性。侦查人员可根据视频客观记录的信息直接或者间接获取侦查破案所需信息和证据。
        二、视频反侦查行为的概述
        事先、事后或者临时的反侦查行为,不会因为时间节点不同而改变反侦查行为本质,都属于反侦查行为。反侦查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企图规避法律制裁而特意掩盖犯罪事实的一种行为,反侦查具有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抗性。
        反侦查行为首要特点就是对抗性,作案人为了躲避侦查,从而实施一系列具有针对性行为。具有反侦查思维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实施犯罪前,详细地进行计划,尽一切可能确保此次行动不会被发现。即使不幸被侦查机关发现蛛丝马迹,也不会让侦查机关轻易获取有效的相关线索和证据。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作案人往往根据犯罪现场周围地理情况,实施相对应的反侦查行为,减少犯罪痕迹,尽量抹去所有可能被发现的犯罪信息,或者给侦查人员制造一些具有迷惑性的假线索。犯罪嫌疑人如果被警方控制,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规避犯罪事实,或者提供一些假线索,再或者对犯罪行为拒绝坦白。因此反侦查行为具有一定对抗性,对抗对象为侦查人员及侦查工作程序。
        2.设计性。
        反侦查设计性特点随作案人反侦查意识提高而提高。侦查行为往往随着犯罪手段与反侦查行为发展,从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逐渐发展,即从无到有。反侦查行为计划性是指犯罪嫌疑人为了躲避法律制裁,计划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迷惑、误导或者对抗侦查工作的开展。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具有作案动机或者已构成犯罪事实的个人、组织,其反侦查水平也在逐步提升。反侦查作案人往往在犯罪前后针对性设计反侦查行为,企图不留下蛛丝马迹,或在犯罪之后针对性计划抹去作案痕迹。对于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作案者或“高级”惯犯,通常具备良好作案心里和反侦查手段,即做出精心计划,便于成功掩盖犯罪事实。
        3.智能性。
        侦查实则为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反侦查行为智能性特点,一方面表现为作案人利用自身逻辑、知识及技术等智慧因素,通过换位思考模式分析侦查工作的开展,在预期侦查过程中设定阻碍行为。另一方面表现为,作案者往往通过各种智能手段,影响或阻碍侦查工作有效开展。反侦查智能性与对抗性、设计性相互呼应。
        三、视频侦查中的反侦查行为的破解方法
        破解视频侦查中的反侦查行为本身也是视频侦查中的关键性的一部,或者说它本身就是视频侦查。事实上,只要涉及到视频侦查的问题,无论怎样都离不开对监控画面的查看,可以说对监控画面所拍摄到的信息的鉴别是视频侦查以及破解视频侦查行为的关键。
        (一)破解视频侦查中反侦查行为的宏观方法
        一般在案发后,侦查人员在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的同时,也会有针对性地调取案发现场及其周边的监控探头,去寻找作案人作案时进入现场、逃离现场的行动轨迹。但是,由于作案人千方百计采取反侦查手段“隐藏”自己,或者其他诸如监控摄像头在安装上不合理,监控探头损坏等一系列的客观原因,造成作案人的行动轨迹不完整。


因此,这样一来就需要侦查人员从全局出发,对监控摄像头的调取有着一套符合逻辑的思路。由于,在这一过程中并不追求从微观的细节上对作案人进行细致判断,只是扩大信息的来源和范围,因而将其称为“宏观方法”。在具体侦查实践当中应用的破解反侦查行为的宏观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视频图像的顺查法
        所谓顺查,就是按照时间发展的趋势去寻找和发现线索。而事件的发展一般都是沿着时间顺序、空间轨迹和一定的逻辑顺序发展的,因而在视频侦查中的顺查方法,也是按照以上三种途径进行展开的:其一是以时间顺序为基准点的顺查;其二是以空间为基准点的顺查;其三是以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规律为基准点的顺查。
        2.视频图像的逆查法
        在视频侦查过程当中,除了可以采用“顺查法”之外,还可以采取“逆查法”。所谓“逆查法”其实就是跟“顺查法”相反的另一种扩展视频信息和线索的范围的方法。其同样是按照事件的发展顺序进行查证,只不过其关注的是事物发生的“原因”。换句话说,同样是以案发时间为节点,在“顺查法”当中,案发时间可以近似的看为整个事件发生的起点;而在“逆查法”当中,案发时间则近似的看作是整个事件的终点。与“顺查法”一样,“逆查法”也同样可以从时间、空间以及逻辑顺序三个方面展开。
        3.视频图像的点线链接法
        在当今的“天网工程”的建设过程当中,无论是警用的还是民用的监控摄像探头,一般都是选择安装在一个固定的点上,也正是如此,其拍摄到的画面在空间上具有局限性,也就无法避免监控盲区的出现。此外,由于监控设备安装的不合理和损坏等种种原因,也同样会造成上述情况的出现。因此,监控探头所拍摄下来的画面在时空上是存在“断裂”的。而这种“断裂”事实上就会造成一个完整的事件很可能被“分割”成了种种不同的“点”,这些点与点之间内部存在着时间以及逻辑上的联系。所有的“点”通过这种内在的关系联系起来就会形成一条以时间为轴的整个事件发生的“线”。因此,这也就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在案件发生后通过调取不同地点的监控视频所拍摄到的画面,并且结合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所获取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一个大体上的判断。具体而言,视频图像的点线链接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个案意义上的点线链接法,就是说在某一个案件当中,将构成案件的种种条件看作是点,然后各个点与点之间相互联系最终串联出整个案件的脉络。而另一个则是在串并案意义上的点线链接法,此法是指在一个系列案件当中,每个案件可以独立看作是一个点,而个案与个案之间相互串联最终形成了完整的大案。换句话说,前者是微观意义上的点线串联法,而后者则是宏观意义上的点线串联法。
        (二)视频侦查中的反侦查行为破解的微观方法
        对视频侦查中反侦查行为破解的微观方法主要涉及到相关的技术性问题。对于视频监拍摄到的视频,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有的需要对动态特征进行鉴别,而有的则是需要鉴别其静态特征。接下来,我们对两种不同的鉴别方法分别展开探讨。
        1.对静态视频画面鉴别的方法
        对静态视频画面的鉴别主要就是,对现有已经调取到的不同位置拍摄到的视频,截取其中部分画面并对其中的客体特征通过对比和综合判断,确定其是否为我们要寻找的作案人或者其驾驶的作案交通工具,其并最终锁定作案人真实身份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类似于司法鉴定中的同一认定,因而在认定依据以及操作方法上与之有相似性。
        2.对动态视频鉴别的方法
        在有些案件当中,不但需要我们对视频图像的静态特征进行比较鉴定,同时还需要鉴定其动态特征。对动态视频的鉴定主要是借助相关技术35将视频单帧进行连续结合,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对运动中的客体特征的关键性标志的运动轨迹进行连续标记,进而得到不同角度下客体的动态特征曲线,并将不同的检材视频中人体动态特征曲线重合度来进行比,最终得出结论。
        人的身体有多个部位,但并非每一个部位的动作都能够作为鉴定的依据,那些用来鉴定的只能是具有连续性、周期性形成固定习惯的动作,也就是所谓的动作习惯特征。视频侦查中,涉及到的对人体的动作习惯特征的检验主要是行走步法特征,从某种角度上讲,这是传统的足迹鉴定与视频侦查二者的结合。
        结语
        视频监控设备是互联网时代发展产物,视频监控被应用到侦查中已经多年,在侦查工作开展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视频监控技术越来越高,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作用越来越突出。自法治社会建设以来,侦查与反侦查互为博弈关系,在社会发展长河中不断成长与丰富。视频侦查手段越来越缜密,一定程度上促使视频反侦查行为也越来越复杂多样,预防打击视频反侦查行为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是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必经之路,更是保障国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前提条件。
        参考文献:
        [1]宫晓东.视频监控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J].公安教育,2014(2).
        [2]谢贤能.视频侦查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3]郑美麤,徐一苇,杨璐.视频监控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J].武汉: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1):33-35.
        [4]李双其.信息化侦查战法[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5]郑美麤,徐一苇,杨璐.视频监控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1):33-35.
        [6]宫晓东.视频监控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视频监控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J].公安教育,2014(2):36-41.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