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过程造价控制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应用

发表时间:2020/10/29   来源:《建筑科技信息》2020年第6期   作者:何映梅
[导读] 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管理认知的不断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对造价方面的管理也不再局限于施工阶段,而是更加重视建筑工程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摘要: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管理认知的不断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对造价方面的管理也不再局限于施工阶段,而是更加重视建筑工程全过程的造价管理。本文以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为视角,探讨建筑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关键点的设置,并提出建筑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关键点的应用管理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从项目构思到建成投产的整个寿命周期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承发包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是将造价控制分别应用于这五个阶段。如下图所示:
            
                                                                图1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既是一个整体,将造价控制应用于建筑工程整个寿命周期,同时,也需注意全过程造价控制与每个阶段造价控制的关系。要以全过程为视角,做好每个阶段的造价控制,正确理解全过程与每个阶段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造价控制的精确性和有效性。
        一、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对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影响非常大,经研究表明: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可达75%~90%,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为了实现决策阶段造价控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当做到:深入调查投资项目,参与决策人员应尽量多元化和专业化,不同专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聚集在一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论证投资科学性;对建筑工程信息进行分析整理,保证基础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数据分析过程和分析结果的科学性;认真开展多个投资方案的比选工作,找到技术与经济的平衡,选择合理的建设方案;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避免编制报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实现投资估算的优化。
        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对设计方案的修改和优化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重中之重,即:选出在最合适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然后再对设计方案做工程概算,分析投资成本,从而实现设计阶段的有效造价控制。这项工作主要会运用到价值工程管理理念,从设计产品的功能和成本入手,探讨设计方案的价值。一方面,需要找出并剔除不必要功能,增强设计产品的实际使用功能;优化成本过高的必要功能,用材料替换、工艺改进等方法,降低必要功能的成本,使功能和成本相匹配。另一方面,加强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核查设计的错漏,提高设计质量,减少施工阶段因设计图纸错误而导致的建筑工程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
        三、承发包阶段的造价控制
        招投标承包是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建立交易关系最主要的方式,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寻找承包单位,从而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并订立合同。但如果建设单位招标时准备不充分,常常达不到预期效果。承发包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做好以下两点。
        (一)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
        造价管理人员在仔细分析施工图设计后,还需要了解现场条件,熟悉相关计量计价文件,同时应准确的计算工程量、合理的定额组价确定综合单价清单项目完整,编制的项目特征应尽量描述详尽,并且不缺项、不漏项。
        (二)编制严谨的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应体现建筑工程特点,合同实质性内容约定须明确,有针对性地进行编制。更重要的是,招标文件须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招标文件经过招标监督领导小组联合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审查会议纪要进行修改和检查,报分管负责人审批才能最终确定。
        四、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包括:合同有关价款内容的管理、预付款和进度款的计算与支付、工程变更管理、索赔管理等。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做好以下四点。
        (一)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相关价格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等条款的有效管理对造价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造价管理人员须充分熟悉并理解这些合同价格条款。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合同,合理防范合同风险,充分发挥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的监管作用,各方参与并落实管理。另一方面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产生时,能够灵活运用合同条款和解这些纠纷。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合同纠纷,应以合同为依据,从公司的利益出发,进行友好协商。如:某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了材料价格为可调材料,但合同未明确约定材料价格调差后是否下浮。针对此项争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跟审单位多次前往市造价站、省造价总站进行咨询,根据咨询意见,再与施工单位进行会商后,最终按控制价与投标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5.2%,此项争议节约工程造价167.40万元。
        (二)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控制工程款的拨付
        根据合同价款细化项目目标,定期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对工程费用实施动态管理,避免工程款超额拨付的情况发生。同时规范进度款的审核管理,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对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使建筑工程款的申报、审核、拨付一目了然。
        (三)落实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建设单位造价管理人员首先应当及时清理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谨防偏差较大的清单项变更。其次,在变更确定前,应先进行变更经济分析,即:先对变更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再优选费用低的变更方案。并且,应从程序上对工程变更报批进行规范,做到先审批后实施。工程变更时,应正确把握计价原则,计算并确定变更费用。如:某工程原设计的桩基工程是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在施工过程中此桩基工程变更为干作业成孔灌注桩,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变更测算以及参建各方多次会商,最终该项综合单位由原投标的976.67元/m3,调整为838.18元/m3,仅该项变更节约工程造价533.16万元。
        (四)重视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工作应当首先以合同为依据,充分论证索赔权,判断索赔是否成立;其次,注意证据资料的收集和汇总,重视索赔的时效性,做到一事一索赔;最后,及时合理处理对方提出的索赔,审核对方索赔理由、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加强主动控制。如:某工程合同中约定工程开工时间为2014年6月1日,合同工期为60天,逾期竣工10天以内的,每天按2000元计算违约金;逾期竣工10天及以上的,每天按3000元计算违约金。最终,此工程实际竣工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施工单位以该工程围墙变更、迎接检查等原因工期向建设单位索赔110天。建设单位多次审核、计算后,确定了该工程最终延期171天,施工单位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50.3万元。
        五、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单位递交的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不同程度冒算多算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建设单位造价管理人员在竣工结算过程中应从以下三点开展工作:第一,按照合同条款内容,对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逐一核实,把好资料合格关。第二,审查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准确性,审查材料单价,把好材料价差调整关。第三,审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资料,必要时,造价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实况,把好资料与实际相符关。如:某工程在办理竣工结算过程中进行现场踏勘,发现外墙保温厚度不足,在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对外墙保温和砂浆结合层厚度进行现场抽测。外墙保温和砂浆结合层设计厚度为5.5cm,现场抽测平均厚度为4.25cm,最终按照实际取样厚度调整了送审结算书的对应综合单价。其中,外墙面20mm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送审单价由16.79元/m2审减至12.98元/m2;30mm厚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保温隔热墙面:送审单价由62.12元/m2审减至48.02元/m2。
        六、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作,不能仅仅着眼于全过程而忽视各个阶段造价控制,或者仅仅做好某个阶段的造价控制而不能将各阶段的造价控制联系起来,只有处理好全过程造价控制与每个阶段造价控制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好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张靓蕾.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有效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19,(9)
        [2]张春梅.建筑工程管理中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意义探讨[J].全面腐蚀控制,2020,(2)
        [3]吴大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控制点分析[J].管理科学,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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