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就是一种有效应对策略,是我国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所出台的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国家在加大其投入的力度,特别是在我国人口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其住房施工项目管理的难度也在上升,在施工模式方面还有诸多不足。所以为了保证其项目的顺利展开,需要对保障性住房施工的管理与模式加以探讨,本文就我国保障性住房施工模式进行相应的思考与研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施工模式
保障性住房是一种关系到民生问题的工程,国家也在重点关注着,同时也是我国实现小康目标重点保障,使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应用在保障性住房施工当中,能保证其顺利有效的开展,不仅可以保证其质量与成本,还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
一、保障性住房概述与其必要性
(一)保障性住房概述
保障性住房,是由国家统一筹划,为一些人群应用、对销售价格和建造标准进行特定的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其保障性住房大体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公租房等。与其他的房屋施工不一样,保障性住房施工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在于获取利益,而是专门为社会中低收入的人群提供重要的住房保障,以此来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
(二)保障性住房的必要性
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但由于很多地区的经济不平衡,其房价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国家就对不同群体进行保障,一是对城镇中等以下收入群体;二是对新就业职工;三是外来务工人员,这些群体收入低,买房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国家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提出了保障性住房施工,通过降低房屋的租金、限制房价来解决民生问题。有利于展现出国家职能的重要性,让市场与国家完美的进行合作,使社会能平稳发展,缓解了贫富差距带来的问题,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
二、我国目前保障性住房的施工模式
(一)政府主导模式
这种模式是主要由我国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运行以及施工相关工作,将政府的土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工程之中。在政府注册资金的基础上,房管部门需要建立专业的开发部门,由此开发部门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和施工进行开展。当住房工程施工完毕以后,开发部门则会将该项目移交给房管部门进行管理,由政府行使相关职能,而该项目后期的商业运行以及项目债务等活动则依然由该开发部门负责。这种模式具有以下特点:由政府对土地进行免费的提供,通过政府的信用和财政资金对工程资金的良好融合作出保证,并且可以先租房,再卖出的方式实现财务的平衡。在这个过程中,房管部门以项目户主的身份实现保障性住房更全面的运营管理,有效实现了政府的职能。
(二)多种融资一起开展
在目前,这种模式在我国天津和上海这两个城市实现了充分的应用。以天津地区为例,除了对房地产基金进行有效的探索、对保障性住房提供相应的支持之外,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方式的应用对经济适用房施工提供支持,在同我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部门进行沟通的同时努力将资金引入到保障房施工当中,即通过很多种的融资模式加以合理的应用,以此对保障性住房的施工提供保障。
三、现有模式存在问题
(一)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
在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政府常常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无法有效的认定住房对象是首要问题,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住房档案的建立还不够完善,有一些城市还没有建立相关的档案。由于档案中信息不全或者是丢失,会使有关部门很难确定住房的人员。其次,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
在当前,我国的信用制度还不够科学合理,因为这种情况,不仅难以对个人的收入进行核对,当相关人员的就业发生变化的时候,比较难以进行更改与复核,导致监管工作在实现的过程中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
(二)施工方式过于集中
保障性住房施工的目的,主要是针对我国城市的低收入人群,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在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方式主要是以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为主,而在施工的方向上,我国大多是以集中的模式对保障性住房展开施工,就是在城市中通过合理的划分进行集中型施工。从表面上来看,这种方式比较有利于在实践中施工、操作的开展以及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性住房也不可过于集中,由此会引其相应的社会问题。
(三)法律保障不全面
在当前,我国的住房保障方面还处在刚起步的阶段,不能很好的和正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相接轨。其在法律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各个地区对政策的落实与实施方面进行的缓慢,没有很好的落在实处,严重影响了保障政策的实施进程。在如今的社会中,我国诸多地区的关注视线在于眼前的经济利益,在税费减免、资金投入以及土地分拨的方面没有积极性,且住房保障政策也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四、适合我国的保障性住房施工模式
(一)建筑工程代建模式
建筑工程代建模式是在借鉴国外承包方式的基础上,所提出的一种工程施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由专业部门通过投标方式的应用对工程施工的代理权进行获得,成为建筑工程代建部门。在工程施工中,建筑工程代建部门以户主的方式对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控,并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将其交付户主部门。对于代建部门来讲,其大多数是综合能力比较强的项目管理部门,能够在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同一时期,能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的效率。由于住宅施工工程难度不大,但是在规模以及管理方面,难度比较大。通过对其代建模式的应用,则能够将传统工程施工的开发商从工程施工中剥离,由建筑工程代建部门用开发商的角色来开展工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通过其代建部门,则能够在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实施科学控制的同一时间,避免浪费精力。而作为建筑工程代建部门,其所获得的报酬为奖金与佣金,并因此降低了其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的可能,非常适合应用在政府资金充足的情况下。
(二)移交模式
移交模式,就是BT模式,在这种模式中,需要社会与社会进行统一招标,并且对固定成本和酬金的合同进行签订,由政府将该项目交给中标企业承包,并实现项目融资、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而作为政府,在工程施工的土地划拨、贷款提供担保质量管理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当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之后,中标企业则以有偿的方式将项目移交给政府,由政府根据合同价格按照分期的方式对酬金以及项目成本进行提供。在该模式中,由企业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资金统筹以及实现开发等工作内容负责,而政府则可以通过非政府资金的应用对房源进行回购,非常适合应用在政府资金紧张的情况下。
(三)配建模式
在该模式中,政府不再对土地进行无偿的提供,而是在对土地进行出让时,要求企业能够在建筑面积中施工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当工程施工完毕之后,由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在市场上进行售卖,而这部分保障性住房则移交给政府,以此使政府在获得一定土地出让收益的同时对保障房源进行了获得。在该种方式中,其能够对以往保障性住房施工过于集中的情况进行了积极的改善,通过社区不同层次人群的融合与掺杂,能够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束语:在当今的时代,我国要完善相关法律施工,施工方式不可过于集中,保障性住房施工需要进行一定的研究和思考,我国各个区域需要进行有效的联系,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保障性住房施工模式。
参考文献:
[1]贾淑军.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制与施工模式分析[J].河北学刊,2012(03):55-56.
[2]王敬,张坤,王滔,任云,田晶.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问题与对策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04):111-112.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