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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而言,深基坑工程技术,不仅应用广泛,而且施工也十分复杂,因此往往更容易出现质量方面的问题。从这一角度而言,建筑深基坑工程技术的有效监理是非常重要的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具体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问题的特点,并分析了具体的控制点,给出了有效的对策,从而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深基坑工程技术,施工效率和质量大大提升。
关键词:建筑深基坑;施工监理;控制解析
引言
众所周知,建筑深基坑工程技术本身具有十分显著的广泛性、深入性等特征,所以在其具体应用过程中难免遇到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问题,那么在长久的建筑深基坑工程技术发展过程中,监理方的有效质量监督以及控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就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监理控制而言,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质量监督与控制不仅仅能够使建筑深基坑工程技术的实践处于科学限制内,更能够稳步提升建筑深基坑工程的质量以及使用效率。为了保障我国该领域监理方的正确、合理工作,本文将以切实的建筑案例作为论述依据,展开关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监理控制解析。
一、项目实例和特点
某大厦工程是以地上、地下建筑为主的分层建筑,其位置处于该市区内,其中,地上与地下建筑层数分别为16层与2层,地上与地下建筑面积分别为58180.38㎡与29658.5 ㎡,总建筑面积约87838.88 ㎡。基坑支护结构为水泥深搅桩止水帷幕, 在其外侧,分别以钻孔灌注桩支护与钢筋混凝土支撑梁结构等进行特定防护,支撑梁数量则为两层。就土方工程量而言,总量约14万㎡, 开挖时间是2015年3月4号,结束时间是5月20号。
1、工程体量大。该工程本身符合大型深基坑的特性,并且其地下室具有十分明显的连结性,所以土方量较大,即约14 万m3 。
2、工期紧。就工期而言,本工程桩基完成时间与土方开挖时间的间隔较短,即该工程于2008 年2 月29 日完成桩基作业,而后则被业主要求于5月20日完成土方开挖作业,且以上作业项目必须符合土建施工的相关要求。在大体量与短期高质量施工的共同要求下,该工程施工的难度大大提升。
3、施工条件恶劣。由于该工程距离河边较近,所以该区域内土质均以淤泥质土为主,不利于挖机的有效作业,且无法为正常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监理对策及控制要点
经过整体与细节的全面分析后,监理部以针对性的控制措施进行了多方面的施工控制。
1、方案编制审核
众所周知,在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的合理敲定不仅仅意味着各施工阶段的正常进行,同时也能够有效保持良好的各施工阶段协调,从而为整体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的条件。在该次措施的实行过程中,监理部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确切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确定,随后则以具体的监理部的针对性审核为主要工作。于初次审核过程中,监理部指出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缺乏有效的针对性,要求其必须作出合理整改;而在之后的三次审核中,监理部作出相关认定,即施工方案必须首先进行施工方技术人员的初次审核,其次,则是以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审核为主,最后再进行监理部的最终确认。
2、方案的落实
施工方案的落实通常意味着多方沟通与协调,在此过程中,监理部的作用首先是必须保证技术交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以相关设备、材料的完善性、完整性等为主,进行必要的准备确认工作。该次工程中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1)首先,通过召开技术交底专题会的形式,保证方案审核完成后的多方会谈,从而以监理部为桥梁,构架以保障业主、基坑设计单位、监理及土方开挖施工单位等的共同利益,从而确保技术交底工作的合理、有效、深入开展,避免土方开挖单位因缺乏掌握方案控制的要点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2)其次,则是对施工单位下具体的施工执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在该过程中,主要以联系单作为形式,从而使施工方的具体施工人员进行确切的施工培训以及安全培训等,严格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符合施工要求的技术能力与安全意识,避免因施工人员缺乏相关的施工技术或安全意识等而造成安全、质量事故。
(3)最后,则是正式施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监督。通常而言,多数施工方均会在此时进行对应的人员与设备、施工材料检查作业,从而在基础上为施工的顺利创造有利条件。在本次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部的检查工作采取了整体与部分的统筹检查方式,即以现场应急小组的合理建立作为突发状况的解决依据,同时伴以完整的多环节检查,有效保证了各环节人员、设备、材料的良好状况。
3、土方开挖期间监理控制重点
(1)由于土方开挖工作本身对于水的需求量较大,且需求量必须处于合理范围内,因此,有效的降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土方开挖期间的监理控制工作则要求施工方必须进行专人的、全天候的不间断降水作业,并且,监理部也以专人跟踪检查作为监督措施进行合理的控制。
(2)由于该次工程施工的工期以及施工条件等的限制,土方分层开挖及机械行走路线的控制工作就变得极具难度。具体而言,工程土方量较大且工期较紧,使得该次施工必须进行适用性的分层开挖调整,即监理部要求必须首先以土方开挖的安全性为前提,进行每次开挖深度增加约0.5m的作业,即由1.5m增加为约2m,且该次土方开挖必须以相关原则为准,即 “开槽支撑, 先撑后挖, 分层开挖, 严禁超挖 要求”。
(3)出于立柱桩、工程桩本身的稳定性考虑,本次施工对于两者进行了确切的保护。具体而言,土方开挖至两者区域时,监理部要求施工方必须以桩体的稳定性为原则进行作业,即保证二者周围开挖作业的均匀性与对称性等,同时,每次开挖的深度也被合理限制,即必须小于1.5m,从而避免二者受开挖作业而挤压偏位。
(4)基坑支护系统的保护。由于基坑支护系统本身对于整体的稳定性作用较为突出,所以在第二道支撑施工环节结束时,监理部要求施工方的开挖作业必须以支撑系统的相对稳定为前提,即保证支撑系统混凝土的强度符合相关要求,以此为基础,方可进行后续的作业。而在本工程的支撑梁中,其自身较为密集的特征则使得监理部要求施工方必须保证支撑梁上具有一定厚度的土层作为铺垫,即大于80cm,以此保证相关机械不损坏支撑系统的质量。
(5)留设挖土坡度则通常以1:1.5 为准,且以土方作业的状态为区分,即当土方停挖后, 坡度必须的最低限度必须大于在1:2.5,并且监理部要求挖机的停放必须处于规定区域,避免因挖机停放于坡度边缘而出现如塌方等安全事故。
三、结语
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监理控制工作在目前通常边线为多种形式,如严格管理、监督、整改通知等等,就其形式而言,多形式的监理不仅能够提高施工方的具体施工效率,更是安全化施工中的必要一环。那么就此而言,严格有力的控制、科学的监督以及整改活动等均是以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为首要目的的,但是就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环境而言,施工监理控制工作依然存在诸多压力,例如,施工人员专业素养缺失以及安全施工意识匮乏等现象,这些现象一方面对深基坑工程的合理发展进行了限制,另一方面也使得监理人员必须进行对应的自我调整,从而以针对性、专业性为基础,方可进行多种环境、多种条件下的深基坑施工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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