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教学理念,创新道德与法治教学

发表时间:2020/2/26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3月总第331期   作者:吕建良
[导读]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为适应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一方面,必须打破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第十一中学 266114
  新课改理念需要教师充分地发挥创造性,依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探索性和开改性问题,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让学生在观察、操作、讨论、猜测、归纳、分析和整理的过程中,将自己融入思品教学过程。为此,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要求教师必须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模式及方法,真正做到放开手脚,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其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激发其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变枯燥为有趣,变苦学为乐学、好学,进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一、更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为适应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一方面,必须打破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变教师“讲”为主为学生“学”为主,变教师是“演员”、学生为“观众”为教师是“导演”、学生是“演员”的师生同台“演出”,使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更积极、更有效地统一起来。其中更为重要的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中。



  另一方面,在教学中应针对不同内容,采用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教师指导法、调查法、实例教学法等不同方法,打破课堂教学一支笔、一本书、一张嘴一统天下的局面,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技术,把录音、录像、电影、电脑等引入课堂,在客观上形成有利于学生独立思维和创造性学习的有利环境。
  二、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
  著名心理学家曼德勒提出:“环境刺激引起认知解释,认知解释引起唤醒的知觉,唤醒的知觉导致情绪体验。”明确道明了情境对情绪的影响。学习潜能也可更好地得到发挥,使教师和学生之间产生一种“心理相容”、“情理交触”的心理氛围,从而取得“情通而理自达”的效果。因此,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情绪体验,积极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使其智慧火花得到闪现。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列宁曾明确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而理论只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才能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让道德与法治教学更好地取得实效,真正达到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品质和道德觉悟的目的,应当做到以下两点。
  其一,从学生周边实际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变枯燥乏味为有趣有味。
  如在讲授“世界舞台的中国”时,联系我国在解决朝核问题、印度洋海啸中,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对外援助等内容;目前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贡献率达13%以上;中国在法国、美国成功举办文化年活动;2008年北京奥运、“嫦娥一号”成功发射、“神七太空行走、70周年大阅兵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大社会热点,使其自觉不自觉地感悟到中国是世界上变化最大、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感悟中国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的现实,进而培养其爱党、爱国的自觉性,从而提高了其认知能力,激发了其学习兴趣,提高了教学效果。
  其二,教学中注意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学生学习的过程,不是简单的接受知识的过程,而是创造性思维劳动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说:“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这里的需要,实质是一种潜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充分重视加强创新思维培养,使学生学有所得,才能真正把学生吸到教学活动中,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实现智育和德育的有机统一
  道德与法治课兼具智育和德育两大功能,从学科知识的角度来讲,从属于社会科学领域,从这一角度讲是智育;从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角度讲,这又是德育。赫尔巴特指出:“教学如果没有进行德育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手段的目的。”对于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来讲,尤其如此。
  一方面,加强马列主义知识教育,丰富学生头脑,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使之具有坚定确的政治方向,明辨是非善恶,热爱科学,追求真理,促使其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
  另一方面,正确的思想、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良好的习惯的培养,又制约学生的学习目的、方法和毅力,促使其珍惜时间、自主学习、不畏艰难、勇攀高峰。因而,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要坚持科学的育人观,既要反对重智轻德,又要反对重德轻智的错误做法,切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四、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培养学生优良的思想品德
  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要遵守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收到实际效果。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本身不是简单的知识传递,更为重要和更为根本的是学生思想品德的养成教育活动。这就要求我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必须坚持以育人为中心,而不能把它当作简单的“智育”过程来完成。也正是如此,在教学中就更需要适应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贴近其心理需求,符合其思想实际,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使其乐于接受,从而使学生自觉地运用所学知识指导自己的学习生活实践,转化为实际行动,达到知与行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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