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分析

发表时间:2021/8/10   来源:《城市建设》2021年8月上15期   作者:欧旭红
[导读] 不动产作为资产组成的重要部分,其涉及法律执行、资产评估等方面内容,因此备受关注,且在新时期城市建设中,需加强权籍调查,维护不动产资产安全。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的原则,进一步提出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在新时期下的工作开展策略,旨在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提供一定借鉴。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欧旭红      广西河池市   546400

摘要:不动产作为资产组成的重要部分,其涉及法律执行、资产评估等方面内容,因此备受关注,且在新时期城市建设中,需加强权籍调查,维护不动产资产安全。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的原则,进一步提出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在新时期下的工作开展策略,旨在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不动产;权籍调查;新时期
        引言:现阶段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条例已逐步落实,且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管理办法,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提供指导。在不动产管理期间,为保障科学化管理不动产,需细致分析权籍调查细节,确保不动登记工作顺利进行,为后继权利纠纷等提供准确指导。
        一、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的原则
        不动产权籍为记载不动产信息(位置、权属)的图鉴或卡簿册证,而不动产权籍调调查是指由政府统一组织的权属调查工作,可对不动产的面积、位置、权属关系等进一步探明,并将权籍调查结果以表册、数据等方式呈现,为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提供真实数据依据,此外,若围绕不动产权属关系发生纠纷,此时同样可采用权籍调查工作进行确认。不动产权籍调查具有一定技术性,为保障不动产管理工作在新时期背景下的管理效果,需以宏观性、持续性、可操作性为原则,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按规定流程进行。第一,宏观性。不动产权籍调查需以国家规定及条例为指导,结合区域特点,确保权籍调查工作符合工作实际,且具有宏观指导效果。不动产权籍调查作为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注重实效及调查效度,为不动产相关工作提供准确指导,规避由调查失误引起指导性缺乏问题。第二,持续性。不动产权籍调查具有较强持续性,需长期推进,因此在执行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时,需确保调查工作与当地发展趋势相吻合,做好长期调查准备。在不动产权籍调查实践阶段,根据调查结果适当调整调查策略,增强调查结果实效,并采用适当方式予以解决。第三,可操作性。权籍调查结果必须真实反映不动产实际状态,为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更为科学合理,必须综合考虑当地情况,因地制宜,提升不动产权籍调查针对性,使调查工作可顺利推进。
        二、不动产及其权籍调查在新时期下的工作开展策略
        (一)强化数据关联
        在信息化时代,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整理工作更具智能化,可依托于计算机明确不动产地形,并将所调查的数据结果录入计算机系统内,将数据归类整理并分析,在处理时,需尽可能选用底图叠加的方式处理不动产调查数据,保留数据实效,并为后续数据追溯奠定基础。在数据整理期间,需由专业人员对数据结果进行核查,查缺补漏,杜绝数据错录、漏录等问题,若于数据核查期间发现权籍调查结果与不动产实际情况不吻合的情况,需组织复查工作,消除调查失误隐患[1]。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已采用Super Map系统,可将宗地信息、房屋信息、房产信息进行数据关联,按房产类型进行区分,将权籍库内关联数据以正式报告的方式进行呈现,以此提升数据实效,完善数据关系,同时还可实现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成果共享,为强化数据效果,在权籍管理期间,需应注意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定期更新工作及日常运维工作。
        (二)完善调查过程
        在新时期城市建设期间,对不动产登记及权籍调查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应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与城市发展建设相协调,因此在不动产权籍调查中,需进一步完善细节,例如:权籍调查的核心地籍调查,需根据宗地情况制定不动产权籍调查方案,使调查过程更为科学合理。


在正式调查前,应整理不动产登记、查封、抵押、交易、权属来源、界址点坐标、控制点坐标等资料,以真实数据为支撑制定权籍调查方案,并发放指界通知书。在调查期间,需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等规范标准及测量要求严谨执行工作,科学选择调查技术,对不动产地址、权属、面积等数据进行确认,完成数据调查后,需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调查内容展开复查,核对前后调查数据,确保最终所得出的测绘报告符合不动产现场实际。若于调查期间发现不动产权属状况与现有资料不符,应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内用红线标注,并划去错误内容,重新填写不动产调查表,若发现房屋边长错误、界址边长错误等数据存在误差,需重新绘制草图。
        不动产权籍调查期间需运用到测绘技术,为确保调查效果,部分单位通常委托专业测绘团队执行部分工作,但不同测绘团队的业务能力及技术水平存在差距,为提高不动产测绘准确性,需对所委托的测绘团队进行备案,并加强测绘资质审查,若资质或业务水平不达标,不可参与到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中。为加强测绘人员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重视,可根据调查结果对测绘团队评分,若测绘效果优异,可适当予以奖励,若测绘不合格,则需给予处罚,以此提高测绘准确性,为高质量不动产权籍调查夯实基础。结合当前不动产测绘行业发展来看,通常采用遥感技术、北斗定位系统、无人机航摄技术等先进方法,在实际测绘调查工作中,需根据不动产区域特点进行选择,必要时可选用多种技术形成技术组合,以此保障不动产权籍调查效果。
        (三)做好数据衔接
        不动产权籍调查需以《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为依据,按国家及地方规定调查不动产权籍情况。部分不动产权籍原始数据需处理后方可应用,为提升数据准确性,需注意成果转化间的数据衔接工作。对现有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对部分有效资料进行应用,完成权籍调查后,做好调查结果与现有地籍图的衔接工作,并落实核实工作[2]。除此之外,若需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等业务,需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科学组织权籍调查工作,注重数据衔接,增强管理实效。不动产权籍管理在新时期已进入信息化管理时代,在实际工作中需加大信息系统应用力度,例如:采用先进测绘技术展开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需将原始数据保留,并对现有纸质版档案进行扫描,将现有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数据,对现有不动产数据库进行补充,并依托于不动产数据库提高跨区域业务办理及登记效率,使不动产权籍管理更加符合新时期发展趋势。
       (四)优化追溯管理
        权籍调查结果关乎不动产登记情况,且与不动产所属人员的利益息息相关,为加强不动产管理质量,需加强权籍调查结果的可追溯性。加强对权籍调查档案的重视,按新《档案法》指导,加速推进档案电子化发展,借助Super Map等系统保留权籍档案原始数据及调阅修改留痕,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追溯管理。不动产权籍为房地产登记的依据,为做好信息记录有据可查,需将权籍数据进行整合归纳,尤其是图形数据及空间数据,调查过程所产生的数据均需完整保留。在现代化背景下,不动产权籍已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已构建相应数据库,为提升追溯管理效果,应定期更新数据库,避免数据丢失。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不动产权籍调查期间,需以宏观性、持续性、可操作性为原则,不断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使不动产登记结果更为精准,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加强数据整理,完善权籍调查过程、做好数据衔接、优化数据追溯管理,使权籍调查工作更为规范,确保不动产登记准确性。
参考文献:
[1]伍厚伙.新形势下不动产权籍调查分析[J].浙江国土资源,2020(03):27-28.
[2]张艳秀.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难点和应对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9(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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