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措施

发表时间:2021/8/4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第40卷第9期   作者:李文凯
[导读] 这里就对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应解决措施进行分析。

        李文凯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的规模也逐渐扩大,随之而来的则是与日俱增的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工程造价纠纷案件占比较大,而工程造价的确认往往会直接影响这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以为了更有效的确认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环节也由此诞生。作为各类工程造价案件裁决的重要依据对工程款纠纷案件判决有决定性的影响。这里就对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应解决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引言
        随着建筑业多元化发展,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提出更高要求,为更好适应建设领域当前发展趋势,工程造价鉴定部门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该工程鉴定完善的工程造价鉴定措施与方法,充分发挥出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实现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起到积极作用。
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概念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受到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授权,并且拥有合法的司法鉴定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相关理论知识与技术对建筑工程当中的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判断,从而给予相应的符合法律法规的,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意见。
2、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
2.1以证据作为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保证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时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开展公平公正的鉴定工作,为此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在进行鉴定工作时要还原事实的真相,在工作当中对工作程序以及鉴定结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2以技术为支撑来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的开展离不开先进的建筑工程技术,为此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时,需要拥有专业的建筑施工技术人员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理论知识的人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施工理论知识来开展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分析出建筑工程造价出现的问题以及找出根源所在。
2.3以专业的司法鉴定程序
        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时,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所涉及的建筑工程内容复杂,为此针对建筑工程定价的工作也相对应的复杂,使得建筑工程造价工作具有复杂性,这就需要以专业的司法鉴定程序为标准来开展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
3、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
3.1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工作开展的原则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开展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时,需要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对鉴定工作的过程,鉴定工作的方法以及鉴定工作的结果等需要具有合法性。
3.2遵循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在我国的民法当中,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活动当事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规范自身的行为,以公平正义的理念来处理纠纷,平衡多方的利益。为此,在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当中,需要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根据合法的鉴定资料来保障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开展司法鉴定工作。
3.3遵循独立性的原则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在开展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时,需要不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影响以及不受到其他与案件合法程序相关的其他因素的影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专业的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理论知识以及技术来开展鉴定工作。
4、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4.1工程造价鉴定人员选择
        工程造价鉴定人员要求技术全面综合能力强、思想素质高专业人,工程造价鉴定人员不仅要懂建筑工程造价还要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工序、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内容,要求鉴定人员具有一定思想素养、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证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4.2工程造价鉴定资料收集难点
        工程造价鉴定能否在当事人核心效益过程发挥出积极主动作用,取决于当事人所提供的相关工程造价鉴定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与实际施工现场情况是否完全吻合。工程造价鉴定资料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员的起诉证明,质证材料,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所以施工图纸、过程中工程签证、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等,这些真实齐全鉴定资料才能保证鉴定结果及时性与准确性。
4.3工程造价鉴定结果同甲乙双方当事人意见不统一的处理
        在工程造价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均站在自身利益出发,难免会出现当事人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和不同看法。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双方不同点及焦点意见分歧点所在,是否存在理解上偏差还是资料上欠缺,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与地方定额计算规则之间差异,找到原因向双方当事人作耐心细细解释,使双方能达成意见共同一致。
5、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问题的解决措施
5.1择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高的工作人员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对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丰富的专业知识是最基本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要保证能够对当事人所提出的全部内容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审计的过程中,争议是很难避免的,这需要工程造价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面对矛盾时以专业冷静的态度去进行化解,所以也需要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说服力。
5.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和依据的选择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需要对实际工程量的范围进行确定。保证鉴定申请人对实际工程量和鉴定范围完全掌握并且能够清楚地表述出来,以免对鉴定和分析实际的工程量造成一些不利的影响,挑选最适和当前实际情况的鉴定方法和依据,保证鉴定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
5.3加强工程造价鉴定资料管理
        确保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具有真实性、全面性与有效性,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找寻出最为客观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依据。针对不同工程造价资料,应用相应的资料鉴定方式,使工程造价鉴定结果更加真实有效。
5.4处理当事人意见不合问题
        为确保所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更加及时可靠,需在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实施阶段,要求双方当事人员对鉴定流程进行严格监管,提升工程造价鉴定质量及效率。需从几方面入手:
        (1)将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见逐一列出,进行分析解释、计价与不计价理由是什么,直到双方当事人听懂理解满意未止,对计算错误或者理解偏差及时作出纠偏与调整;
        (2)在工程造价鉴定资料可能会出现资料不全、假资料、有变更而未实施材料等情况,需与双方当事人共同核实、有补充材料、对收集新的材料经确定后分类装订,原材料当众销毁、按照新资料重新按照合同及国家地方规定计价;
        (3)因当事人理解误差与工程造价鉴定结果意见不合的情况下,需对现行法律法规,工程计价定额标准进行解释,确保与当事人之间的认知矛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4)在鉴定意见与当事人在复杂造价问题上产生意见分歧的情况下,可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行业内专家请教开展论证听证活动,听取专家意见,再出具造价鉴定报告。
6、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关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意见会直接对司法审判结果产生影响,是关系到司法审判公正性、公平性的重要课题。鉴定方、负责人、司法部门乃至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协调沟通,对存在于司法鉴定实践中的问题加以及时总结,不断积累经验,改进鉴定方法与关键措施,以促进鉴定意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龚明.建设工程工期司法鉴定法律问题研究[D].太原:山西大学,2020.
[2] 卫江波.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研究[J].西部学刊,2019(11):32.
[3] 刘万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8    (05):196.
[4] 高胜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江西法院审判实践    为样本[D].江西财经大学,2019.
[5] 王健,包红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路径创新研究——以S医院教工宿舍楼工    程造价司法鉴定为例[J].工程经济,2019,29(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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