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 400060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对某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进行研究,在工程建设中予以推广。
关键词:市政工程;扬尘;环境;措施分析
1、项目介绍
拟建设市政道路,总投资约8.84亿元。场平工程4900亩,投资约2.45亿。项目建设地址为四川某工地,计划工期为3年。因市政道路及场平工程大部分为土石方作业,扬尘防治难度较大,因此针对该项目对扬尘治理措施进行研究并应用。
2、目的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对某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进行研究,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3、市政工程施工常见扬尘污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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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括: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4.1 施工现场围档
4.1.1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安全可靠。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m围档打围。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4.1.2 施工现场应优先选用装配式彩钢围挡,不得使用彩色编织布、竹笆或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4.1.3 围档颜色应和周边建筑、城市道路等风格相统一。外侧设置的公益广告或工程信息公示栏应做到整体布局协调、整洁美观,落尘当定期清洗。
4.1.4 围档底部应当密封,不得有泥浆外漏。
4.1.5 禁止倚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4.1.6 围挡顶端应设置喷雾装置和警示顶灯,喷雾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m,喷射水雾方向应向工地内部倾斜。
4.1.7 施工单位应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定期巡查,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4.1.8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做好围挡维护工作,出现破损及时更换。
4.2 车辆冲洗设施
4.2.1 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挡水带、排水沟(沟宽×深≥300×300mm,排水坡度应大于3%)、三级沉淀池(池体容积≥4m³),冲洗设施宜采用冲洗平台(出水量应不低于50m³/小时)及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4.2.2 因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具备设置自动冲洗设施的工地出入口,应配备高压水枪的人工冲洗设施,冲洗设备额定压力不小于15Mpa,出水量应不低于0.25L/S。
4.2.3 出场车辆应冲洗干净,车身外部、车轮、底盘处目视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严禁带泥出场。
4.2.4车辆冲洗应注意安全,设专人负责对出场车辆清洗和登记,定期清理排水沟、沉淀池,确保场区无积水,防止污水外溢污染道路。
4.2.5 冲洗设施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4.3 地面硬化
4.3.1 施工现场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局出入口、主要道路、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加工区、仓库等。
4.3.2 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场、加工区、仓库等生产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可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鼓励采用可重复利用的钢板、预制块材等铺装,并应满足现场承载要求。
4.3.3 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m,并在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和路沿石,防止雨水、泥土污染道路。
4.3.4 施工现场应建立保洁制度,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洒水车,定时对施工现场路面进行冲洗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4.4 覆盖绿化
4.4.1 施工现场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种植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连接牢固,绿化要及时、合理。
4.4.2 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绿化。
4.4.3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进行覆盖。
4.4.4 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建设的,应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4.5 湿法作业
4.5.1 施工现场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活动时,应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4.5.2土方开挖时,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雾状固定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5m,设置于临时防护架上。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和其他场平工程,应增设移动式雾炮。施工现场每10000㎡占地面积设置移动式雾炮不得少于1台。
4.6 车辆密闭运输
4.6.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4.6.2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宜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装载不得冒出车辆栏板,防止道路遗撒。
4.6.3建渣及渣土运输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其运输车辆及运输沿线进行巡视,确保车辆按核准的线路、时间行驶,并运送到核准的处置地点,不得随意变更、随处倾倒。
4.6.4施工道路作为社会道路通行机动车的,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进行清扫,随时洒水降尘。
4.6.5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完善出入口保洁和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清洗和登记、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5、结束语
通过对该项目扬尘防治措施的研究并予以应用,效果较好,希望在项目建设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2]《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39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