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和途径探析 刘宝珠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6期   作者:刘宝珠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所面临的竞争越发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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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所面临的竞争越发激烈。纪检监察是一个企业向上发展、良性循环的重要环节。在经济日益发展、企业逐步做强做优的时代,各行各业都被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国有企业在地方经济和国民经济中都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就显得更加重要,任务也更加艰巨。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监督作用;难点;途径
        引言
        十九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国有企业要想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必须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合理地将纪检监察与日常工作联系在一起。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合理依照时代发展的变化,充分调整其中的“血肉”,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中,对企业的发展、改革与进步带来推进。为此,为进一步推动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相关纪检监察人员应切实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出发,在实践与创新中不断完善,合理提出相关解决措施,不断进行研究与创新,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1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的环境中。贪腐问题的出现很容易激发职工情绪的波动,继而引发矛盾,导致企业管理模式失效。因此必须要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及时清除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有效保证企业经济管理秩序的稳定性,促进企业在良好的氛围中发展,为我国经济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
        2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
        2.1监督体系不完善
        随着市场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变化,国有企业内部原有的检查制度已经不能充分地适合当今市场的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未形成明确的标准体系。此外,国企纪检监察缺乏实践经验,只是片面、形式化,从而造成某些企业现阶段风险管理和财务内控都已经一定程度上超出了纪检监察的体系和范围,纪检监察制度没有得到及时更新,与国有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符,这样就使得纪检监察工作得不到相应的认可,使得纪检监察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2.2组织机构设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后,很多国有企业也改变了原有体制,基层组织机构进行重组,纪检监察组织得到基本规范,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级委派或聘任纪委书记,能够满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但仍有个别国有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在直属党支部设专职纪检员;党支部委员中也没有兼职纪检委员;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没有设置纪检监察工作部门,导致基层纪检组织出现“头重脚轻”的现象,不利于纪检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纪检监察组织未形成监督合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企业内部监事会以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三级监督主体之间协调机制不健全,在协调监督检查违纪违法行为时不能很好地协同开展,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2.3企业监察人员素质不够
        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是员工素质不高,导致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进展的缓慢。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这就导致了欲望与需求越来越大,对于物质的追求度也越来越严重,从而导致部分人员出现了贪污腐败的念头,甚至很多企业管理人员为了个人利益,阻止企业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企业利益受损,限制了国有企业的良好发展。


        3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作用的途径
        3.1完善企业纪检监察监督体系
        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主体,国家尚无明确条例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对业务及责任划分也没有统一的归口部门。国家及企业管理部门需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要确保国有企业、尤其是基层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司管理者也应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的重要性。此外,对于各个主要生产及业务部门,也应针对部门特点及业务流程完善配套机制,制定统一纪检监察流程及制度,促进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另外,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测评,不断加强对领导机构的监督评价,突出“重点业务”“重点人员”“重点时段”三个重点,结合领导班子及个人的责任追究,确保企业各项重大问题集体解决。在切实落实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营造单位内部监督浓厚氛围。
        3.2完善组织机构设置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必须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时,如果只是一味建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创新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制。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有效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能,逐步做到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并根据工作需要进入经理班子兼任副总经理;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内部监事会担任监事,以此确保纪检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定岗定责。新形势下企业应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应将相关职能部门推到“一线”,而纪检监察部门退到“二线”,全面监督职能部门履职状况,还应对企业的业务管理决策、招投标现场等环节进行监督,转变思想观念,全面履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能。同时还要求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以及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增进各组织机构的协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可以通过组织网上联席会议等方式增进各组织机构的协作,理顺和巩固内部分工合作关系,凝聚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3.3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为切实提高纪检工作质量,对国企而言,一方面要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纪律执法监察条例,严肃规范执纪执法行为;时刻牢记职责,不推诿、不退缩,不断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担当,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成其效。另一方面要提高学习践行的能力。我们要积极学习,认真总结,认真实践。同时,通过开展座谈会、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度,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规避由于行为不当、意识不强引起的风险。对于工作人员的培养工作,企业负责人需要足够重视培训工作的开展,确保企业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能够得到提升。当然,为了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还应结合培训工作制定相应的考核计划。
        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将是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因此要合理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国有企业的督促与激发作用,进一步保障国有企业不断增加其责任感与发展使命。为了进一步使我国国有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结合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对应的解决措施,使纪检监察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方面,不断推动国有企业迈向正规化,为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型国有企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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