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陈航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消防安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消防产品普遍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天全县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消防安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消防产品普遍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现有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并不能广泛适应经济与时代的发展,本文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相应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以期能为有关问题的改善提供建议。
        关键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问题及对策
        引言:消防产品作为公共安全类产品,在维护公众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消防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火灾事故的有效预防和火灾发生后处理的及时性,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消防产业起步以来,消防产业的发展虽已取得长效进步,但在消防产品质量及监督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大量问题。
        一、消防产品出现的有关问题
        我国消防产品市场中两类问题较为突出,首先是消防产品质量较低。这是由于消防产品多由乡镇或个体商户所生产,使得整体质量水平不能得到有效保证。虽然近年来国企加大了消防产品的生产及研发力度,但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仍普遍存在。而部分商户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生产合格证后便开始偷工减料,使得产品质量并不能有效达到生产标准。同时由于相关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粗放式管理问题普遍存在,同时产品类型多是对国外同类产品的防止,缺乏先进的自主研发能力。使得火灾事故发生后进行消防工作时存在装备隐患,增大了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风险。其次是假冒伪劣产品盛行问题,由于市场中消防产品的需求较大,部分不法商家以次充好,以劣质产品充盈市场,从而或得巨大的商业利益。而部分消费者为节约成本,不顾消防安全的具体标准进行低成本采购,成为了低劣产品盛行的有效驱动。同时消费者缺乏对相关产品的有效鉴别手段,对售卖商家的营业手续缺乏审查意识,也为这类伪劣行为提供了机会。
        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出现的相应问题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囊括四个层次的监察工作,包括市场准入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现场产品性能测试及抽样检查四个阶段。这一工作主要由消防地方总队和各地支队集体完成,但在产品检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消防产品的特殊性,使得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无法对产品的真伪进行有效鉴别。尤其在市场流通环节检查中,由于相关法规的滞后和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有效检查的推进过程阻碍颇大。同时由于各基层消防支队还承担着消防灭火任务,使得消防产品监督工作中易出现警力不足问题,影响了有关工作的进行效率。消防产品鉴别的专业性和人力不足两方面问题,加之有关制度建设的不完备、管理流程的粗糙化,成为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三、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应用实践的有关对策
        (一)明确监管范围,落实监管责任
        对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的消防产品实施重点监管,包括火灾报警装置、固定灭火系统、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应急消防灯等产品,应对重点监督管理范围进行明确,包括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现场申报、工程实施完工前的重点验收、公众营业场所开业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产品主要市场的重点监督、依区域划分对有关场所的定期抽查、经监督举报后的迅速核查工作等。消防支队应明确有关任务的具体实施流程,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做到监督实施工作的全覆盖。
        例如消防监督工作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质检、工商、消防等多部门应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管理机制,明确主管、检查、审批工作的相应责任,并安排专人对工作过程的常见问题进行对应处理。

其次实地调查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以消防部门为首多部门联合建立相应的共同检查、情节分析、案件移送机制。同时由省级消防部门综合消防安全市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由市、县消防机构保证消防经费落实到位、基层检查人员得到技术装备的有效装配,这基础上展开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培养能办案、懂法规、会检查的基层消防人员。同时消防部门需将有关消防安全违法信息通报至工商及质检部门,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提交至警察部门进行刑事处理,以多部门的联动处理搭建监察-行政-刑事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二)明确督管理措施,源头上防范把关
        对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确规定已淘汰产品的行为责任人,应依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进行判定,若确认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进行相应处理,以合法合规的处理决定让有关单位或个人做出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应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经济处罚,消防安全环境恶劣的,应对其予以停业整改处罚。公安消防部门除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应将不合格产品报送至质量监督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依法对有关生产者、销售者实施处罚决定。而在建筑工程领域出现消防安全产品违规使用情况的,应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有关处理。
        例如消防产品安全监管过程中,要想实现安全风险的彻底整治,消防部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扩展工作范围,不应限于对使用及销售单位的单一排查,而应锚定消防安全产品全产业链条,开展重点排查,全面抽查工作。其次应多部门联合,对生产、销售消防安全产品的有关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展开对企业市场准入、产品合格、技术达标三个阶段的资质排查工作。并对新近验收的建筑工程、缺乏维护的老旧建筑进行细致价差,以防产品安全之外,由于建筑不合格或老化带来的“先天性火灾”。以这类火灾隐患源头的排查工作,降低消防安全产品事故发生的系统性风险。
        (三)加强宣传,严厉整治
        为确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不断降低,消防部门必须做好“堵两头”工作,即消防安全的良好宣传对及对相关事故的全面处理,前者以道德宣传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后者以法律手段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这要求消防部门在实践中做到以下两方面工作,首先借助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宣传橱窗等途径,结合资料发放、现场解答、图版讲解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光杆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一般识别办法,以此达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的目的。并开通有奖举报热线,在三一五等日子开展系统的消防产品安全宣传攻势,对经查处的“黑作坊”、典型违规企业、违规产品的销售宣传渠道予以曝光。其次将区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区域内涉及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有关商家实行全民排查,边检查边整治。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同时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一查到底,与反腐倡廉工作相呼应,开展部门内工作作风的全面整治。
        结论:消防产品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消防人员应时刻以质量为第一准则,建立从宣传到生产、销售、使用过程的全体系管理规范,以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将消防产品发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邢书文,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2011
        [2]沈剑,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2017
        [3]黄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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